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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陝西安康發現清朝工資單:知縣年俸20兩紋銀

2016年04月15日 考古發現-短篇 暫無評論 閱讀 134 次

陝西安康發現清代工資單 知縣年俸20兩紋銀


清代紫陽縣縣衙人員的俸銀資料。

近日,安康市收藏愛好者羅先余發現了清代咸豐至同治年間紫陽縣衙人員的俸銀資料。該資料為手抄本,記錄著從知縣到轎傘扇夫的「年工資」。


昨日上午,記者在羅先生的家中見到了這本「工資」手抄本,該手抄本白綿紙質,長寬各20厘米,共13張25頁,正反兩面書寫,兩頁合訂處中縫均加蓋紫陽縣印,縣印為6.8厘米×6.8厘米,右半邊為篆書「紫陽縣印」四字,左半邊為滿文。


整個資料除封皮脫落,其餘頁面完好,字跡清晰。


在資料中詳細記載了清咸豐十一年至同治三年,共4年間紫陽縣在縣衙領取俸銀、工食銀的相關情況。其中咸豐十一年資料表明,計有縣衙各類人員105人領取俸銀、工食銀,年總需銀兩為833兩1錢8分(同治元年至同治三年人員及銀兩收支情況略有變化)。其中知縣方面共72人,知縣本人年俸銀20兩4錢2分6厘。


另有儒學(管教育官吏)方面,共9人。訓導(管教育官員)本人年俸銀40兩,齋夫(教師)3名,每名年領10兩;廩生(享有津貼的學生)2名,每名年補助3兩4錢;稟膳(廚師)15名,每名年領3兩3錢8分。


據羅先生講,該工資手抄本於2007年從西安作為廢紙賣到漢中,在漢中一造紙廠被一細心的老工人發現。隨後,這一珍貴的史料輾轉到他的手中。


安康相關專家向記者介紹,清代縣衙人員工資資料的發現,為瞭解和分析清代縣衙人員編制和工資待遇、百姓的稅賦、百姓與官員比例、陝南經濟狀況、朝廷扶持陝南山區縣的資金流轉情況提供了寶貴的實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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