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起變法的影響:變法前後楚國封君領地構成的變化
吳起變法的影響:春秋戰國之際,楚國開始出現封君,戰國時期封君人數不斷增加,封君制的興起逐漸成為楚國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並對楚國歷史的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傳統觀點多認為,封君制是「春秋時期分封卿大夫的繼續」。隨著郡縣制在各國漸次施行,逐漸代替原有的卿大夫采邑制,在這一歷史條件下,各國為對少數功臣、貴戚或寵臣進行封賞,紛紛實行封君制,其最明顯的特徵是授予受封的卿大夫以「君」或「侯」等名號。
封君制與郡縣製作為楚國地方行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戰國時期曾長期並存。長期以來,由於材料限制,學術界對郡縣制關注較多,而對封君制的研究很不充分。近些年,隨著戰國出土文獻的不斷整理和公佈,這方面的研究有了進一步深入的可能。本文擬結合傳世和出土文獻,細緻分析戰國時期楚國封君領地的構成,以期在戰國基層地方行政制度的研究方面有所推進。不當之處,尚祈方家不吝賜正。傳世文獻中有關楚國封君的詳細描述不多,僅能從對魯陽文君和陽城君的少量記載中窺得封君領地的大致結構。魯陽文君公孫寬為楚平王之孫、司馬子期之子,受封於楚惠王時期,又常被尊稱為魯陽文子。「文」是他的謚號,與新蔡葛陵楚簡(下文簡稱新蔡簡)所見的平夜文君謚「文」的情況類似。關於他的受封,《國語·楚語下》有詳細記載:
惠王以梁與魯陽文子,文子辭曰:「梁險而在北境,懼子孫之有貳者也……懼子孫之以梁之險,而乏臣之祀也。」王曰:「子仁人,不忘子孫,施及楚國,敢不從子。」與之魯陽。惠王本欲以梁封之,魯陽君請求改封於魯陽,表面上是懼怕子孫有逼上之二心,實則因梁在邊地,擔心子孫失邑。《墨子》記載魯陽文君與墨子的對話,見於《耕柱》和《魯問》兩篇。《魯問》篇云:子墨子……謂陽文君曰:「今使魯四境之內,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殺其人民,取其牛馬狗豕布帛米粟貨財,則何若?」魯陽文君曰:「魯四境之內,皆寡人之臣也。今大都攻其小都,大家伐其小家,奪之貨財,則寡人必將厚罰之。」
從這段文字可以解讀出的信息包括:一,魯陽文君說在封地「四境之內,皆寡人之臣」,若有攻伐,「則寡人必將厚罰之」。體現了他在封地內的絕對權威,行政、司法等權力都由他來掌控;二,四境之內的「大都」、「小都」指代大小城邑,可知封君的封地面積較為廣大,包含獨自的城邑體系,在城邑之外則應有大片的鄉野地區。除魯陽君外,從《呂氏春秋·離俗覽》之《上德》篇有關陽城君的記載也可以看出類似情形:墨者鉅子孟勝,善荊之陽城君。陽城君令守於國,毀璜以為符,約曰:「符合聽之。」荊王薨,群臣攻吳起,兵於喪所,陽城君與焉,荊罪之。陽城君走,荊收其國。孟勝曰:「受人之國,與之有符。今不見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孟勝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
講的是楚國陽城君與墨家的孟勝毀璜為符,孟勝為陽城君守國、死國的故事。孟勝與陽城君交好,陽城君令他守國,他應當參與管理陽城君封地內的一些事宜。雖然不清楚陽城君是否給予他某些官職,不過可以肯定他的權限是來自陽城君的,反映出封君在封地內職權很大,可以任免不少官員。所說的「國」指的就是陽城君的封地。封地稱「國」,在封地內有獨立的武裝。雖然其仍受控於楚國中央,中央有分封和收回封地的權力,但獨立性依然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