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志願軍真的傷亡百萬嗎?
抗美援朝中國真的傷亡百萬嗎?
抗美援朝戰爭結束已經50多年了。近十幾年來,中國政府已經通過不同渠道公佈了抗美援朝戰爭中志願軍的傷亡數字。但由於種種原因,至今在網上對於志願軍的傷亡人數仍然存在爭議。
一.中國官方數字:
迄今為止,中國政府通過傳媒(如研究、回顧抗美援朝戰爭的書籍、戰史)公佈的志願軍傷亡數字如下:
志願軍作戰傷亡人數:
1.陣亡:11.4萬人
2.醫院共接受傷員38.3萬人次,由於入院傷員有些是第二次、第三次負傷,統計上有重複,傷員中又有一部分是非戰鬥負傷,所以最後確定戰鬥傷亡總數是36.6萬人。據此,志願軍戰鬥負傷人數為:25.2萬人
3.因傷致死:2.16萬人
4.失蹤:0.8萬人(原先是0.4萬人)
5.總計:戰死,14.36萬人(陣亡、因傷致死、失蹤);戰傷,25.2萬人;作戰傷亡,39.56萬人;其它原因死亡人數,病死:1.3萬人
所以,志願軍總計傷亡人數:40.86萬人(39.56 +1.3)
另外,志願軍還有2.1萬人被俘,其中7100餘人返回大陸(其中有440人是在中立國部隊監管下,經我方解釋工作後返回的),14000餘人去了台灣或其它中立國。被俘人員數字不存在爭議。
二.志願軍傷亡數字存在的爭議
由於種種原因,目前許多人不知道或不相信中國官方公佈的志願軍傷亡數字,而相信來自美韓或其它渠道的數字。但來自美韓或其它渠道的數字不止一個,目前從網上看到的主要有三個:
1.死亡人數:90-100萬人;傷亡總數:200-300萬人
2.死亡人數:五六十萬人;傷亡總數:140-150萬人以上。
3.傷亡總數:92萬人以上
三.對來自美韓或其它渠道的三個志願軍傷亡數字的分析:
1. 最不值一駁的傷亡200-300萬人
據中國政府近十幾年來公佈的數字,在整個抗美援朝戰爭期間,中國以輪戰方式先後入朝參戰的各種部隊共計190萬,補充兵源近50萬,共計240萬。另外,還有東北軍區60萬支前民工入朝出戰勤。
志願軍在朝兵力最多時達130萬人(1953年春季)。
既然中國參戰部隊總共才240萬人,怎麼可能有200-300萬人的傷亡?如果那樣,美韓軍隊豈不早打到北京了?由此,建立在傷亡200-300萬人基礎之上的志願軍死亡90-100萬人,也根本是胡扯!
所以,時至今日,不管你多麼反對中國共產黨、反對毛主席、反對中國出兵朝鮮,不管你多麼讚賞美軍的武器裝備和超強火力,你也不要說中國軍隊在朝鮮死了100萬人、傷亡二三百萬人。否則,你會自動獲得由下列詞彙賦予你的不值得讚賞的名譽:白癡,弱智……
2.表面上能講得通的傷亡150萬人
那麼,志願軍死亡五六十萬人、傷亡總計一百四、五十萬人這個數字是否可信呢?表面看起來,這個數字不像上面那個數字明顯白癡,還給志願軍留下了幾十萬到一百萬肢體健全的人。但如果你瞭解抗美援朝戰爭過程特點、瞭解志願軍入朝參戰部隊序列和編製人數,這個數字也不難推翻。
抗美援朝戰爭歷時33個月(兩年零九個月),分為運動戰和陣地戰前後兩個階段。運動戰期間,以大兵團作戰為主,雙方傷亡人數較多;陣地戰期間,主要以爭奪山頭高地為目的,除了在三個時段發生了大規模的陣地攻防戰外,大部分時間,戰線處於穩定狀態。雙方的傷亡人數主要集中在那幾次大規模的陣地攻防戰役中。
(1)運動戰階段從1950年10月19日到1951年6月上旬,歷時8個月,共有五次大規模戰役。我軍參戰部隊共15個軍,每軍5萬人,分三批入朝。
第一次戰役我軍參戰部隊是第一批入朝部隊(共6個軍)中最先入朝的4個軍;
第二次戰役參戰部隊包括第一批入朝的6個軍和第二批入朝的9兵團3個軍,共9個軍;二次戰役中,9兵團3個軍凍傷嚴重,休整了幾個月後才參加了第5次戰役。
第三、第四次戰役,我軍參戰部隊都是第一批入朝的6個軍;
第五次戰役我軍參戰部隊有第一批入朝的39、40軍,第二批入朝的9兵團3個軍,和第三批入朝的3兵團、19兵團的6個軍,共11個軍。
那麼,這一階段我軍傷亡多少呢?既然我們不相信中國官方的數字,不妨採用下面這種最簡單也最誇張的算法來計算一下:
假設到第5次戰役結束,第一批入朝的6個軍全部傷亡殆盡,即傷亡6×5萬=30萬人;
假設第二批入朝的3個軍,在第二次戰役中傷亡一半,在第5次戰役中又傷亡一半,因此總計傷亡15萬人;
假設第三批入朝部隊6個軍,在第5次戰役中,全都傷亡一半,即總共傷亡15萬人。
由此我們算出,在運動戰期間我軍總共傷亡60萬人。
其實,在運動戰期間,志願軍只有4次傷亡慘重的戰鬥:
1.二次戰役,9兵團3個軍嚴重凍傷(凍傷還不應當算戰鬥傷亡);
2.四次戰役,38軍、50軍在漢江兩岸阻擊聯合國軍,損失慘重;
3.五次戰役初期,64軍主力和65軍一部在臨津江南岸一狹小區域裡遭敵密集空炮火力攻擊2天;
4.五次戰役後期,60軍在撤退時遭敵追擊,陷於混亂,180師幾乎全軍覆沒。
中國官方公佈的運動戰期間各次戰役志願軍傷亡損失情況如下:
第一次戰役,傷亡1萬人;
第二次戰役,作戰傷亡3.1萬人,凍傷5萬人;
第三次戰役,傷亡0.6萬人;
第四次戰役,戰鬥損失5.3萬人(除傷亡外,還應包括被俘人員);
第五次戰役,作戰損失8.5萬人(第五次戰役中,志願軍被俘人員約1.7萬人)。
總計:損失23.5萬人,但這個數字包括5萬凍傷,還包括1.7萬以上被俘人員(第五次戰役以前我軍也有被俘人員)。
所以,我的上述算法已經極度誇大了這一階段志願軍的傷亡人數。
(2)陣地戰階段從1951年6月中旬至1953年7月27日朝鮮戰爭結束,歷時25個月。這期間,在三個時間段上發生過大規模的陣地攻防戰,即:
1951年9月底至10月底,聯合國軍向志願軍發起「秋季攻勢」,我軍傷亡9萬人;
1952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志願軍發起秋季戰術反擊(包括38軍進攻白馬山之戰),我軍共計傷亡1.05萬人;聯合國軍發動「攤牌行動」(我方稱之為上甘嶺戰役),志願軍傷亡1.55萬人;
1953年7月,我軍發起抗美援朝最後一戰-----金城戰役,此戰我軍傷亡3.25萬人。
在其它時間,戰線基本平穩,雙方只有零星的小規模的攻防戰。所以,西方學者著述的關於朝鮮戰爭的書籍中,陣地戰這一階段往往被一筆帶過。
我們先統計一下上述三個時段我軍傷亡總數:9+1.05+1.55+3.25=14.85萬人
我們假設中國軍方有意掩蓋損失,壓縮傷亡數字。因此,我們把上述數字翻一番,作為我們的統計數字:即29.7萬人。
儘管陣地戰期間,傷亡主要集中在這幾次大規模的陣地攻防戰役上,但其它時間也不是完全沒有戰鬥,美國空軍還對我後方補給線進行狂轟濫炸,我軍也還是有傷亡的。我們不妨假設傷亡14.3萬人(接近29.7萬的一半),這樣,在整個陣地戰期間,志願軍傷亡總計:29.7+14.3=44萬人。
這一數字,已經大大誇大了志願軍軍實際傷亡人數。比如,上甘嶺戰役,我方統計傷亡1.55萬人,美韓方統計我軍傷亡1.9萬人,我們把1.55萬翻番,比美方統計的戰果還多1.2萬人。
另外,據我軍統計,抗美援朝期間,志願軍後勤部隊戰鬥傷亡1.07萬人(死0.36萬人);鐵路系統戰鬥傷亡0.67萬人(死0.21萬人)。所以,14.3萬人的傷亡假設,也是大大高估的數字。
(3)兩階段志願軍總的傷亡人數
即使按我們上述大大拔高的傷亡統計,整個抗美援朝期間志願軍傷亡總數也只有:60+44=104萬人。離140-150萬人相距甚遠。
因此,可以說志願軍死五六十萬、傷亡一百四五十萬以上這個數字也是根本不可信的!
3.傷亡92萬就合理嗎?
看看我們剛才計算出志願軍傷亡104萬人的算法,以及104萬與92萬不大的差距,我們就可以知道傷亡92萬人這個數字,也根本站不住腳!
我們即使把中國政府公佈的志願軍傷亡總數40.86萬人(包括作戰傷亡、病死)翻一番,也不過81.7萬人,比92萬還少10餘萬。而且,我們根本也沒有什麼理由將40.86萬人這個數字翻一番。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肯定地說,來自美韓方面或其它渠道的志願軍傷亡數字,沒有一個是站得住腳的!我們沒有理由去相信這些數字!
三.中國官方的志願軍傷亡數字就一定準確嗎?
來自美韓方面的志願軍傷亡數字不可信,那麼中國官方公佈的數字就一定是準確的嗎?也不盡然!否則,不會有這麼多人對中方公佈的數字持懷疑態度。我認為,中方公佈的志願軍傷亡數字有三個問題:
1.失蹤人數增加4000人。過去,我國公佈的失蹤人數是0.4萬人,後來失蹤人數又改為0.8萬人。
2.死亡人數有三個:
一個是上面提到的戰死加病死14.36+1.3=15.66萬人;
另一個是通過民政部門統計的17.17萬人,而且,這個17萬的犧牲人數甚至細化到了每個省有多少人:四川 30789名(含重慶) ,山東 19685名 ,吉林 18260名,遼寧 13374名,湖南 10687名 ,河南 10673名,河北 10155名,黑龍江 8222名,江蘇 7268名 ,山西 5835名,湖北 5167名,安徽 4151名,浙江 3732名,廣東 3186名,廣西 2915名,陝西 2802名,貴州 2799名,江西 2162名,內蒙古 1683名,上海 1634名,雲南 1482名,北京 1438名,甘肅 1041名,福建 982名 ,天津 461名,新疆 61名,青海 48名
另外,最近得到的消息,丹東抗美援朝紀念館歷時六年,徵集到首套完整的中國人民志願軍烈士名單。紀念館已對外公佈該館最新烈士徵集統計名單,犧牲在朝鮮戰場上的志願軍烈士由原來的171669人,增至183108人。
由於中國政府通過不同:15.66萬,17.17萬和18.3萬,而且相差2.64萬人,這就使人對中國官方的數字產生了懷疑。有人說這2.64萬是民工等非軍人的死亡人數,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官方的正式說法。
3.戰傷人數是估出來的,而且不符合一般情況下傷亡比2:1的比例。
前面說過,志願軍戰傷人數是根據醫院共接受傷員38.3萬人次,再考慮到重複統計和非戰鬥負傷因素,最後估計出來的。而且這個估計出來的戰鬥負傷人數25.2萬人,不符合一般情況下傷亡2:1的比例。所以,不少人覺得這個數字偏低。
4.非戰鬥負傷人員
另外,現在網上有文章說,志願軍還有38萬-40萬的非戰鬥負傷(減員),我不知此數據究竟從何而來。但這也引出一個問題,即類似第二次戰役時9兵團大規模凍傷這樣的非戰鬥減員一共有多少人?這些非戰鬥減員是否應記入志願軍人員損失?如果上面說的民工等非軍人死亡2.64萬人是確實的,那麼,民工負傷(或非戰鬥負傷)人數是多少呢?
5.我估計的志願軍最大傷亡數字
據說網上所傳我軍非戰鬥減員40多萬人、總計減員近百萬人的說法來自一套《抗美援朝衛生工作經驗總結》,精裝16開本,四個分冊:第一分冊《衛生勤務》,第二分冊《野戰內科 衛生防疫》,第三分冊《戰傷外科》,第四分冊《衛生統計資料》。
該總結上志願軍減員數據為:
總減員 978122
陣亡 114084
傷員 383218
病員 455199
失蹤(含被俘) 25621
其中 傷員有21679死亡 病員有13210死亡
志願軍總死亡人數 148793
其實,上述數據很可能就是我們通常所見的志願軍傷亡數字的最終出處:
陣亡:114084,即陣亡11.4萬人;
傷員:383218,即醫院共接受傷員38.3萬人次,但這個38.3萬含多次負傷重複統計,也有非戰鬥負傷。
失蹤(含被俘):25621,即被俘2.1萬人,失蹤0.4萬人(後來又改為0.8萬);
傷員有21679死亡,即因傷致死2.16萬;
病員有13210死亡,即病死1.3萬人;
可見,除了傷員人數應是累計38.3萬人次,這一點容易誤解外,數據是完全一致的。
所不同的是病員455199,有人把這個數字當作非戰鬥減員,我認為不對。《衛生工作經驗總結》中這個數字實際上就是衛生部門救治生病人員45.5萬人次的意思。在3年戰爭期間有45萬多人次到醫療部門看病診治,這很正常。我們日常生活當中,每年還會因發燒拉肚子去一兩趟醫院,休幾天假,何況戰爭時期。
所以,這45.5萬人次,除了病死的1.3萬人外,不應算作部隊損失。如果非把它當作減員數字,也不應和傷亡人數混在一塊作為志願軍損失人數的一部分。另外,45.5萬人次不是45.5萬人,有重複統計成分。
所以,現在唯一的謎團就是非戰鬥傷亡人數(象長津湖之戰9兵團的幾萬凍傷人員都沒有包括在作戰傷亡人數中)。
非戰鬥死亡人數我們已知是18.3-14.36(作戰死亡)=3.94萬(含1.3萬病死)。
非戰鬥負傷人數不妨按最大數算(不考慮多次負傷重複統計):38.3-25.2(作戰負傷)-2.16(因傷致死)=10.94萬
即非戰鬥傷亡總計:3.94+10.94=14.88萬人
所以,抗美援朝我國總計傷亡人數:39.56(作戰傷亡)+14.88=54.44萬人(其中死亡18.3萬人)
如果再考慮被俘人數,抗美援朝我軍總計損失:54.44+2.1=56.54萬人。56.54萬人已經是我們能夠得出的抗美援朝我軍損失人員的最大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