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鍾琪(1686年—1754年),字東美,號容齋,四川成都人,原籍涼州莊浪。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時期名將,累官拜陝甘總督,封三等威信公,屢平邊地叛變,著作《姜園集》、《蛩吟集》等。
岳鍾琪擔任總督期間,在陝甘兩省推行攤丁入地,又對四川烏蒙等土司實行改土歸流。
曾靜向他進言反清,而岳上奏於雍正帝,引發了呂留良案,但雍正已對他起疑,後下獄險死。乾隆時復用,平大小金川之役有功,乾隆帝贊為「三朝武臣巨擘」。
乾隆十五年(1750年),西藏珠爾默特那木札勒叛亂,時年64歲的岳鍾琪奉命出兵康定,會同總督策楞,結果成功討平叛亂。乾隆十九年(1754年),岳鍾琪抱重病出征鎮壓陳琨時,病卒四川資州,時年六十八歲,乾隆帝賜謚「襄勤」。
岳鍾琪兒子岳濬簡介
四川成都人,岳鍾琪子,清朝官吏。以二品蔭生授西安同知,擢口北道,再擢山東布政使。雍正六年,調山西,署山東巡撫。鍾琪出師,命浚送至肅州。八年,召鍾琪詣京師,命浚就省。
乾隆元年,請免郯城、蘭山諸縣水沖地應徵丁米。尋調江西。三年,請免南昌府屬浮糧三萬七千餘兩,復疏請發帑修築豐城江堤,浚江關河口,議行社倉,皆允所請。兩江總督楊超曾劾浚與屬吏朋比納賄,坐奪官。六年,授光祿寺卿,出為福建按察使。再遷廣東巡撫,調雲南。兩廣總督陳大受劾浚誤舉糧道明福以婪贓敗,又采木修堤,任屬吏作弊,召還京師。十八年,授鴻臚寺少卿,轉通政使參議,卒。浚在巡撫任虧庫項,鍾琪請以公俸按年扣還,上特命免之。
岳鍾琪(1686年—1754年),字東美,號容齋,四川成都人,原籍涼州莊浪。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時期名將,累官拜陝甘總督,封三等威信公,屢平邊地叛變,著作《姜園集》、《蛩吟集》等。
岳鍾琪擔任總督期間,在陝甘兩省推行攤丁入地,又對四川烏蒙等土司實行改土歸流。
曾靜向他進言反清,而岳上奏於雍正帝,引發了呂留良案,但雍正已對他起疑,後下獄險死。乾隆時復用,平大小金川之役有功,乾隆帝贊為「三朝武臣巨擘」。
乾隆十五年(1750年),西藏珠爾默特那木札勒叛亂,時年64歲的岳鍾琪奉命出兵康定,會同總督策楞,結果成功討平叛亂。乾隆十九年(1754年),岳鍾琪抱重病出征鎮壓陳琨時,病卒四川資州,時年六十八歲,乾隆帝賜謚「襄勤」。
岳鍾琪兒子岳濬簡介
四川成都人,岳鍾琪子,清朝官吏。以二品蔭生授西安同知,擢口北道,再擢山東布政使。雍正六年,調山西,署山東巡撫。鍾琪出師,命浚送至肅州。八年,召鍾琪詣京師,命浚就省。
乾隆元年,請免郯城、蘭山諸縣水沖地應徵丁米。尋調江西。三年,請免南昌府屬浮糧三萬七千餘兩,復疏請發帑修築豐城江堤,浚江關河口,議行社倉,皆允所請。兩江總督楊超曾劾浚與屬吏朋比納賄,坐奪官。六年,授光祿寺卿,出為福建按察使。再遷廣東巡撫,調雲南。兩廣總督陳大受劾浚誤舉糧道明福以婪贓敗,又采木修堤,任屬吏作弊,召還京師。十八年,授鴻臚寺少卿,轉通政使參議,卒。浚在巡撫任虧庫項,鍾琪請以公俸按年扣還,上特命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