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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處是誰設立的?為什麼設立軍機處
軍機處,清代官署名。亦稱「軍機房」、「總理處」。是清朝中後期的中樞權力機關。雍正七年(1729),因用兵西北,以內閣在太和門外,恐漏洩機密,始於隆宗門內設置軍機房,選內閣中謹密者入值繕寫,以為處理緊急軍務之用,輔佐皇帝處理政務。十年(1732),改稱「辦理軍機處」,簡稱「軍機處」。
軍機處沒有專官,軍機大臣、軍機章京都是以原官兼職,皇帝可以隨時令其離開軍機處,回本衙門。軍機大臣既無品級,也無俸祿。軍機大臣之任命,並無制度上的規定可供遵循,完全出於皇帝的自由意志。
軍機大臣的職務也沒有制度上的規定,一切都是皇帝臨時交辦的,所以軍機大臣只是承旨辦事而已。「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這些都說明軍機處是皇帝集權的最好的工具。
軍機處實際上是皇帝的秘書機構,軍機大臣職責是向皇帝提出建議,執行皇帝的政策,決策權完全在皇帝身上。因此軍機處並不是中央的行政機關,充其量只能說是皇權的執行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