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的起源及分封制對中國古代君主制度的影響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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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的起源及分封制對中國古代君主制度的影響

2015年12月30日 文史百科 暫無評論 閱讀 232 次

  分封制也稱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狹義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給宗族姻親、功臣子弟分封領地,屬於政治制度範疇。古代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礎,在家庭範圍是為宗法制,在國家範圍是為分封制。

  分封制的起源:

  分封制正式起源於何時,近代學者說法不一。分封制的產生和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起源時間已經難以考證。根據史記記載,黃帝時代,「諸侯鹹來賓從」、「諸侯鹹尊軒轅為天子」、黃帝「置左右大監,監於萬國」,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五帝三代時期不斷發展,到周朝時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達到頂峰。柳翼謀謂:「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時代,帝王與諸侯分而治之」,即從堯、舜經夏、商到周朝,採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古代中國的「天子」將土地分給親屬或功臣,所封之地稱為「諸侯國」、「封國」或「藩國」等等,統治封地的君主被稱為「諸侯」、「藩王」等等。

  為了維護統治,分封制規定,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諸侯有為周天子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和朝覲述職的義務,治理諸侯國,保衛國家。同時,諸侯在自己的封疆內,又對卿大夫實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將土地和人民分賜給士。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級承擔作戰等義務。這樣層層分封下去,形成了貴族統治階層內部的森嚴等級「天子——諸侯——卿大夫——士」。

  秦始皇大一統,廢除分封制,實行郡縣制。漢初又兼采之,七國之亂平定之後,封國的官吏全部由中央任免,諸侯只徵收租稅,封國名存實亡。魏晉以後,歷代王朝也還有分封制,其性質不全相同。

  分封制的影響:

  積極影響:

  1.有利於穩定當時的政治秩序,但後來諸侯國之間出現了強國兼併弱國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權威逐漸削弱。通過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遊地區;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2.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控制。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範圍,並逐步構織出全國的交通網絡。

  消極影響:

  1.西周後期,隨著諸侯國的日益強大,王權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壞;春秋時的楚王問鼎,是諸侯國對分封制的公開挑戰。春秋戰國時期。大國兼併小國,同姓國也彼此戰爭,周天子都管不著,戰國末年,周王室完全喪失了分封大權。

  2.周天子具有至尊權威,國家政權也逐漸由鬆散趨向嚴密。不過受封的諸侯在自己的領地內,享有相當大的獨立性,隨著諸侯國勢力的日益壯大,到西周後期,王權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壞。

  通過這種「分封制」周天子與諸侯關係是一層接一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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