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舉的含義及起源 古代科舉制的起始年份
導讀:科舉制的起源是每一本中國古代史或中國通史、教育史、政治制度史、法制史、文化史著作都要涉及的問題,也是科舉學中最引人注目的焦點問題之一。多年來,海內外學術界對這一重要問題聚訟紛紜,涉及科舉制起始時間的論著層出不窮。由於對「科舉」一詞的理解不同,導致觀點相當歧異。筆者在《歷史研究》2000年第6期發表了《科舉制的起源與進士科的起始》一文後,科舉始於隋煬帝大業元年(公元605年)的觀點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但也有一些學者繼續提出不同看法。本文將在解釋「科舉」一詞的含義的基礎上,辨析貢舉制的性質,進一步論證為何應以進士科創立為科舉制起源的標誌,以及進士科始於隋煬帝大業元年的觀點。
一、「科舉」釋義
長期延續、影響重大、複雜精細是科舉制的幾個特點,經過不斷演進,科舉制的內涵出現變遷,加上有關進士科起始的史料不完整且互有出入,因而今人在探討科舉起源問題時往往標新立異,歧義迭出。眾多研究科舉制起源的論著各抒己見,步步深入,使此問題具有相當的深度和難度,一些爭論往往令人撲朔迷離,因此若非細心分析,很難看出其中的門道。不過,只要仔細辨析,問題的核心還是會日益顯現出來。
明瞭「科舉」一詞含義的演變對我們認識科舉起源問題具有重要意義。「科舉」一詞的內涵和外延都非常廣大,是一個含義十分豐富複雜、具有動態變遷特徵的詞語,或者說是一個「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的詞語,在不同時代和不同情況下,其內涵可能有所不同。明清時期的「科舉」與宋元時期的「科舉」不一定相同,明清時期的「貢舉」與唐宋時期的「貢舉」往往也有很大的差異。如以發展變動時期或成熟完善時期的科舉制度標準來看待發軔時期的科舉,以宋代「一切以程文定去留」的標準來看唐代、以明清定型後的科舉標準來看宋代,都可以說前代科舉尚未完全具備科舉制的特徵。如果只注意某一特定時期的用法,只看某一種特定的解釋,就可能會出現盲人摸象、各說各話的情況。但我們在眾說紛紜之間,總得有一個多數人公認的標準,取得相對共識,否則永遠無法釐清科舉制的起源問題。
由於科舉起源問題事關重大,研究者眾多,因而眾說紛紜,論戰激烈,成為科舉學中的一大熱點和公案。同時,這也與科舉制度非常複雜、科舉的含義前後出現過變化有關。同樣是「科舉」一詞,在不同的情況下可能有不同的含義。「科舉」一詞有廣義狹義之分,還有泛指和特指之別。例如,明清時期「科舉」一詞除泛指科舉制度之外,還有特指科考後拔取準備參加鄉試的科舉生員之意。現代人常引用那句「一名科舉三分幸,兩字功名誤煞人」的詩來說明科舉制的黑暗,但幾乎沒有人去深究「一名科舉」的真正含義。實際上,一名「科舉」,即指一名可以參加鄉試的「科舉生員」。因此明清兩代還有「儒士科舉」、「洞學科舉」等用法。《日知錄》卷十七《生員數額》說:「明初有以儒士而人科場者,謂之儒士科舉。景泰間,陳循奏:『臣原籍吉安府,自生員之外,儒士報科舉者,往往一縣至有二三百人。』」這裡所說的「儒士科舉」是指府州縣學正式的官學生員(秀才)之外,那些沒有生員身份的業儒之士直接報考科舉者。
「洞學科舉」則是特指分配給一些書院參加鄉試的科舉名額。明代天啟二年(1622年),主持白鹿洞教事的李應升曾上書要求增廣白鹿洞書院的科舉名額,他在《申議洞學科舉詳文》中說:「查吉安白鷺書院,科舉四十二人,衡其實,恐不讓才;循其名,何絕相遠!……伏乞俯將鹿洞遺才,照白鷺書院事例,先期另考,額為十名。」結果是,「蒙本道魏批:『允洞生科舉八名,仍先遺才另考,定為永例。』」又如,清代在吉州府的強烈要求下,江西學政給予了白鷺洲書院一定的參加鄉試的科舉名額。在「江西督學道為準復鷺洲書院科舉等事」中特別批示:「今據該府申詳請增科舉,具見憐才念切。本道今科試該屬,除正案三等前大學十名、中學五名、小學三名俱照例准取科舉人闈,此外再增大學八名、中學四名,小學二名以為鷺洲書院科舉,永為定額,合檄行知。」這些所謂「儒士科舉」、「洞學科舉」、「書院科舉」之稱,無法以通常意義的科舉制來解釋,只能理解為特指科舉生員。
當然,在多數情況下,「科舉」一詞還是泛指考試任官制度。「科舉」二字,起初是有「分科舉人」之意,也可解釋為「設科舉人」或「按科舉人」、「以科舉人」。廣義的科舉從漢代已開始,但名稱卻為察舉或貢舉,直到隋文帝時才出現分科舉人的文字表述。「科舉」一詞由「科」和「舉」兩個早已出現的各有獨立含義的字組成,將此二字連用,是在設科和舉人數百年之後才實現的。隋唐兩代的「科舉」二字一般都是「(某)科舉人」的用法,如「二科舉人」、「四科舉」、「八科舉」、「制科舉人」等。在隋唐至北宋中葉以前,「科」既可以指進士科,也可以指明經等科。但在王安石取消明經諸科只保留一門進士科後,此「科」字一般便專指進士科了,而且使用「科舉」二字的情況明顯增多起來。
考試取士始於西漢,科舉制度則始於隋代。考試較寬泛,科舉較具體。考試是科舉制的核心和精髓,是科舉制的本質特徵,或者說科舉制的實質就是考試。有關科舉的各種各樣的制度規定和讀書備考、出身授官等都是圍繞考試這個核心進行的。沒有考試,科舉的意義就不存在。至於說分設幾科,考試的份量重到什麼程度,是否有專司或專官等還不是最根本的問題,只是越到後來越取決於考試。1938年,美國漢學家德效蹇(Dubs)在《漢書》英譯本第一卷中對漢文帝十五年(公元前165年)詔「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上親策之,傅納以言」一事加以註釋評論,認為這是文官考試制度的起始。由於英語中科舉制度多譯為考試制度(cxarninationsystem),當人們將西文中的「考試」反譯回中文時,往往混淆了考試與科舉的區別,結果以為許多西方學者持科舉始於漢代說。而實際上漢代的考試取士只是能算廣義的科舉,並非嚴格意義上的科舉。
已經出現的關於科舉的定義五花八門,有的定義過於冗長,有的定義沒有將歷代科舉制的特點包容進去。筆者認為,給科舉制下一個科學的定義,首先要反映出科舉制的本質特徵,其次應能涵蓋從產生發展到演變衰亡各個時期的科舉制,再次應簡潔,最後不應與歷史上已經廣泛使用的「科舉」概念發生衝突。因此,如果一定要給科舉一詞下一個定義,我認為最簡明的解釋為:所謂科舉,就是「中國帝制時代設科考試、舉士任官的制度」。這一定義僅限於科舉制度的宗主國中國,若包含曾經模仿中國實行科舉制的日本、韓國、越南等國,則應表述為:「科舉是中國及部分東亞國家帝制時代設科考試、舉士任官的制度」。若考慮到也有部分人參加科舉不以做官為目的,更抽像一些的定義,也可以表述為:「科舉是古代中國及部分東亞國家通過考試來選拔人才的制度或方式。」
而且,科舉還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科舉指分科舉人或設科取士,約略類同於貢舉,起始於漢代;狹義的科舉指進士科舉,起始於隋代。考慮到約定俗成,我們今天還是使用狹義的即嚴格意義的科舉概念為宜。
二、從貢舉到科舉
貢舉與科舉是兩個互有聯繫又有區別的概念,要釐清科舉制的起源,就必須辨析清楚兩者的異同和演變。
從貢舉到科舉經歷了一個演變過程。以往日本學者曾我部靜雄已論述過中國歷史上「貢舉」漸次為「科舉」取代的過程,他認為至北宋末期,官方的詔書中始有以科舉作為貢舉之意,至南宋末期似已大部分使用科舉之名稱。因此,在宋代貢舉漸次為科舉所取代。也有個別中國學者談到歷史上從貢舉制到科舉制的演變。但是,還從來沒有人仔細辨析過「貢舉」與「科舉」的異同和概念替換原因。
經過全面而細緻的考察,可以發現,貢舉約略類同於察舉或廣義的科舉。早在漢隋之間,「貢舉」一詞已經常被使用。《後漢書》卷二六《韋彪傳》云:「是時陳事者,多言郡國貢舉率非功次。」彪上議曰:「二千石賢,則貢舉皆得其人矣。」《後漢書》卷四四《胡廣傳》:「時尚書令左雄議改察舉之制,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試經學,文吏試章奏。廣復與敞、虔上書駁之,曰:……貢舉之制,莫或回革。」由此看來,「察舉之制」也就等同於「貢舉之制」。《三國誌》卷五零《吳書·孫破虜吳夫人傳》弟景傳注云:「志林曰:按會稽貢舉簿,建安十二年到十三年闕,無舉者,雲府君遭憂,此則吳後以十二年薨也。八年、九年皆有貢舉,斯甚分明。」可見,當時已有專門記錄貢舉人選和具體情況的「貢舉簿」。又如,《晉書》卷四六《李重傳》:「弱冠,為本國中正,遜讓不行。後為始平王文學,上疏陳九品曰:牧司必各舉賢,貢士任之鄉議……明貢舉之法。」葛洪《抱朴子》外篇第一五卷《審舉篇》中,說「天下貢舉不精久矣」,認為東漢靈獻之世,「台閣失選用於上,州郡輕貢舉於下」。針對當時州郡輕貢舉、秀孝不策試的狀況,葛洪提出了「急貢舉之法」的改革建議,「新年當試貢舉者。」以上略舉數例,便足見在隋唐以前早已存在「貢舉」制度或「貢舉之法」。
同屬東亞科舉文化圈的古代韓國,歷史上也留下了大量關於科舉的記載,有的史料還可補中國史料之不足。朝鮮史籍《增補文獻備考》卷一八四《選舉考》序云:「聖人先教而後舉,選舉特用人之法耳。自咨采而為賓興,自賓興而為辟召,自辟召而為貢舉,自貢舉而為科制,雖隨世損益,漸不如古,其得人而共天職則一也。」從這段話的表述中,可見「科制」(即科舉制)是從「貢舉」發展演變而來的,兩者屬於選舉制度的不同發展階段。林仁默《武科總要》序說:「貢舉之法,三代未嘗有之,而漢武帝建元元年詔舉賢良之士,親策問董仲舒而始焉。唐宋科舉之法蓋仿於此矣。」這裡籠統地將漢隋之間選舉取士辦法稱之為「貢舉之法」,並將貢舉之法與唐宋以後的「科舉之法」區分對應。
通常情況下,貢舉是指地方向中央薦舉的常科,不包括制舉。唐宋時期的「貢舉」概念一般也不包括制科。《唐律疏議》卷九《職制》「貢舉非其人」條疏議說:「依令:諸州歲別貢人。若別敕令舉及國子諸館年常送省者,為舉人。皆取方正清循,名行相副。」「貢」與「舉」是兩條報考途徑,貢人與舉人合稱貢舉。「每歲仲冬,州、縣、館、監舉其成者送之尚書省;而舉選不由館校者,謂之鄉貢。」《增補文獻備考》卷一八四《選舉考·科制》條末史臣「補」訂曰:「麗制貢制有三等:王城曰土貢,郡邑曰鄉貢,他國人曰賓貢。」所謂「貢」,往往含有地方向中央貢獻的意思,從方向上看具有由下往上推舉的過程,因此通常與「鄉舉裡選」相關。
「貢舉」是先於「科舉」出現的一個概念或一種制度。貢舉制始於漢代,科舉制始於隋代。科舉在隋唐和北宋時期一般稱之為「貢舉」,而貢舉制並不始於隋唐時期,卻始於漢代。我們可以說科舉制始於隋代,但不能對漢魏直至南北朝時期大量的貢舉史實和「貢舉之法」的記載視而不見,說貢舉制始於隋代。由漢至北宋1000餘年是貢舉時代,而自隋迄清1300年是科舉時代。明清時的科舉往往與唐宋時期的貢舉已不大一樣,這裡存在著一個概念替換的問題。貢舉時代和科舉時代在隋代至宋代600餘年間出現重疊交叉,這是因為明清以後人們將「科舉」的概念回溯到隋代。
「科舉」是北宋中葉以後特別是南宋以後才普遍使用的詞彙。「科舉」一詞逐漸代替「貢舉」一詞的過程,就是狹義科舉逐漸代替廣義科舉的過程。而之所以會將「科舉」上推到隋代,就是因為隋煬帝時建立了進士科。隋唐人士一般都不認為貢舉是當時的創舉,因為過去貢舉本來早就存在。唐宋時人多認為貢舉始於漢代,如劉肅《大唐新語》卷一○《釐革》云:「漢高祖十一年,始下求賢之詔,武帝元光元年,始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貢舉之法,起於此矣。」劉肅說「貢舉之法」起於漢高祖,並不等於說後來人們所理解的「科舉之法」始於漢代。唐代貢舉與從前所不同的,主要是進士科的異軍突起,所以有不少人談到進士科的創立問題。
三、科舉制起始的主要標誌
荷蘭歷史學家蓋爾有句名言:「歷史是一場永無休止的辯論。」在清末以前,科舉制的起始時間本來不成問題,或至少說是一個較為簡單的問題,通常的說法即從隋煬帝建立進士科算起。現代學者力圖分析科舉制的特徵和內涵,獨闢異說,於是提出「分科舉人、考試進用」說、「一切以程文定去留」說、「投牒自舉」說等,部分學者進而對科舉起始於隋煬帝的傳統說法提出質疑,結果各種觀點越來越多、問題越來越複雜。這大概也符合歷史研究的演進規律。只是學術研究既要踵事增華,也要刪繁就簡,經過各種觀點的切磋激盪、層累疊加之後,最終還是要正本清源、返璞歸真。
進士科的創立是探討科舉起源問題時無法迴避的關鍵因素,主張科舉制不始於隋的觀點,其立論基礎之一是否定以進士科作為科舉制的主要標誌。但通過辨章學術,考鏡源流,我認為,現在仍然可以明確科舉制起源的主要標誌就是進士科。在各種科舉起源說中,除了始漢說和南北朝說以外,其他近十種說法都不得不採用進士科作為科舉制起源的標誌。為什麼要以進士科的起始作為科舉制起源的標誌?對這一問題的回答,首先是要反問:不如此的話,要以什麼作標誌?以其他如以「分科舉人、考試進用」或「一切以程文定去留」、「投牒自舉」作為標誌,能否確定科舉制始於何年?否定進士科為科舉制起源的標誌,是否與古代「科舉」二字的原意相左?
至今無人否認也沒有人能夠否認制舉是科舉考試的一種重要形式,如果以創立制舉作為科舉制的起始,就沒有理由不說科舉制始於西漢,因此韓國李朝大儒丁茶山認為:「科舉之法,兆於左雄,目關於鴻都,試於隋煬,成於唐初。」如果將「貢舉」等同於「科舉」,就必須承認科舉制在漢隋之間早已存在。元代以後廣泛使用「科舉」的概念來指稱隋唐以後的考試取士制度,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後來發展壯大、取代合併了所有其他科目的進士科始於隋煬帝。否認以設進士科為科舉制起始的主要標誌,基本上就等於否認科舉制始隋說而主張始漢說。一反明清以來成千上萬的人士和書籍早已約定俗成的說法,將造成「科舉」概念的混亂。
唐宋時期「科舉」二字單獨使用的時候,一般情況下便是專指進士科舉。唐人李肇《唐國史補》卷下《敘進士科舉》還用「進士科舉」一詞來概括關於進士科舉的專門記述。《唐國史補》卷下《曲號義陽子》也載:「貞元十二年,駙馬王士平與義陽公主反目,蔡南史、獨孤申叔播為樂曲,號《義陽子》,有團雪散雲之歌。德宗聞之,怒,欲廢科舉,後但流斥南史、申叔而止。」蔡南史、獨孤申叔為進士,唐德宗因此事認為進士中存在某些浮華輕薄之風,因此「欲廢科舉」,這裡的「科舉」便專指進士科舉。又《舊唐書》卷一七一《李渤傳》載:李渤「堅苦不仕,勵志於文學,不從科舉,隱於嵩山,以讀書業文為事。」與隋唐時其他「二科舉人」、「制科舉人」、「應四科舉」、「應嘉遁科舉」等用法不同,這兩條史料是歷史上所見單獨使用「科舉」二字的最早記載,都是特指進士科。
王安石罷止明經諸科只保留進士一科後,實際上是將明經等諸科合併到進士科中去。改革後的科目雖名為進士,但以經義為重,究其實,則類似於以前的明經科。唐宋科場中長期存在以經術或以文學為主要考試內容的激烈爭論,王安石的改革也只是經術派的暫時勝利,後來兩派矛盾妥協的結果,是在進士一科中又再分出「經義進士」、「詩賦進士」兩途,乃至於後來還有「策論進士」。然而,不論用什麼科目名稱,這些都屬於進士科舉,所以後來人們所指的科舉便是進士科舉。習慣成自然,當人們追溯科舉制的起源時,便自然而然地將隋煬帝設進士科作為科舉制的起始標誌。
韓國史籍《增補文獻備考》卷一八七《選舉考》四《科制》四載:李朝宣祖十七年(1584年),趙憲疏曰:「我朝賢良、明經等科,才設而旋廢,用人之路,只倚科舉一事。」這是一條十分珍貴的史料,它清楚地表明,「科舉」是不包含賢良和明經等科目的,那麼就是特指進士科了。
「科目」與「科舉」兩個概念基本相同,但又略有差異。宋以後科目通常指科舉制度,但也可以指漢代的分科目察舉人才,科舉則專指隋唐以後科舉取士。例如,章如愚《山堂考索》續集卷三八《選舉》說:「科目肇於漢,興於隋,著於唐而備於宋。」而在《山堂考索》別集卷一九《士門·科舉》中則說:「科舉始於隋唐,隋煬帝始置科舉之法。」可見,在章如愚的眼裡,科目(分科舉人之目)始於漢代,但科舉制是始於隋代,具體來說便是隋煬帝開始設置的「科舉之法」,這裡的所謂「科舉之法」當然就是指進士科的舉送考試辦法。元代陸文圭在《牆東類稿》卷四《選舉策》中也說:「科目之弊,極矣。天朝神武,混一區宇,科場條貫,廢格不用,一掃場屋向時之弊,士始知有務內之學。……以千餘年科目之積弊,而驟革於今日。」從元代往上算千餘年,當是漢代,其意思則為漢代便有科目了。《續文獻通考》卷四八《選舉考,薦舉》元代部分載:「許納曰:科舉之法,實始於隋唐,後世因之。而科舉益盛,然科舉與辟舉之法並行,故唐之人才為盛。」其意思與章如愚所言如出一轍。唐宋時人說貢舉始於漢、進士科始於隋煬帝兩者並不矛盾。王安石《王文公集》卷三二《取材》曾說:「以今准古,今之進士,古之文吏也;今之經學,古之儒生也。」
《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卷六五《科舉部匯考》注云:「按科舉自隋始,歷代以來沿革不同……其漢魏六朝賢良、孝、秀則另人鄉舉裡選、薦舉或征辟、對策等部。」並以《通鑒綱目》的記載「煬帝大業二年始建進士科」作為首條,即以此條記載作為《科舉部》的起始。可見在清代,科舉的概念已清楚地將進士科舉與其他科目的貢舉區分開來。我們現在通常所說的科舉的概念實際上就是清代以來科舉的概念。之所以會將隋唐宋初時期明確稱為「貢舉制」的科目取士也稱為科舉,那是用清代以後的眼光或觀點去反觀唐宋時期,而其中關鍵的一點就在於隋煬帝建立進士科。否則為什麼明清以來人們不將漢隋之間貢舉也稱為科舉?
貢舉是介於察舉和科舉之間的一個概念。察舉不一定有考試,貢舉通常有考試,科舉則主要依靠考試。隋代以前的貢舉考試多為合格考試,科舉則通常為競爭考試。王應麟《玉海》卷一一五《選舉,科舉》二《隋進士科》也說:「煬帝置進士科(孝廉、秀才,猶有鄉舉裡選、諸侯貢士之遺法。至隋煬帝始變之。煬帝置進士科,猶試策而已,唐劉思立加試雜文)。」王應麟將進士科與過去的孝廉、秀才科貢舉區別開來,主要根據是隋煬帝設置進士科舉時有所變革,已開始逐漸擺脫鄉舉裡選的辦法,也就是更多地依靠考試。朝鮮史籍安鼎福《雜同散異。正百官》論「選舉科舉諸法」時也說:「隋置進士科。臣按:後世進士科始此,專以文詞試士也。……至是士皆投牒自進,州里無復察舉之制。」
從以上論述可以看出,宋以後人們說的科舉就是指進士科舉。有的學者認為不能用宋朝王安石變法後進士科逐漸取代其他科目,成為後世唯一的科目作為標準。但問題是宋以後絕大多數人所說的科舉恰恰就是進士科舉。若以「一切以程文定去留」為標準,那麼隋以前的明經科已經按考試成績定去留,就已經可以算是科舉,因為明經科由其自身考試的內容和方法所決定,是一種較為客觀和刻板的考試,基本上依據考試成績來錄取而很少人為因素的介入。而唐代進士科不完全以考場成績定去留,反而不是科舉了。因此,不論是用「一切以程文定去留」還是用「以文取士」(不限於試卷成績,還兼采文學譽望),兩者都無法涵蓋從隋唐至明清科舉的所有情況。科舉制的諸多特徵是經歷漫長的過程才逐漸形成的,但要定下一個起始年代,必有標誌性的創製,而真正具有標誌性意義且與歷史上「科舉」一詞相符合的,只有隋煬帝創立進士科這一歷史事件。
四、進士科始於隋煬帝大業元年
關於科舉制的起源或起始時間,學術界異說紛呈,達十餘種之多。因為對科舉制含義的理解不同,我們很難說哪一種說法絕對錯誤。但與此相關的進士科的具體設立時間,應該說符合歷史事實的只可能有一種,其他各種說法必定有誤。
弄清楚進士科或科舉制創設於哪一朝皇帝哪一年,是一個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是學術研究向前發展的內在要求和必然結果。另外,科舉始於開皇七年(607年)說實際上根據不足,但流傳多年之後,影響廣泛,甚至連國際上權威百科全書都採用了這一說法,可以說已經到非辨析清楚不可的時候了。
開皇七年說的始作俑者是日本著名東洋史學家宮崎市定。其實,宮崎市定對科舉起源和房玄齡的科名出身問題並未作深入細緻的考辨,沒有舉出任何那怕是間接的史料來證明進士科始於開皇七年。他只是將鄧嗣禹首先發現的房玄齡科名與年齡存在矛盾的史料,用來解釋開皇七年始建進士科說而已。但這一史料至多只能推論進士科可能出現在開皇十五年(595年)或十六年(596年),而無法證明是開皇七年。儘管後來也有不少學者論述房玄齡是開皇年間的進士,但也有不少人認為將房玄齡定為開皇年間進士出身是有問題的。台灣學者張寶三認為,兩《唐書》所云「舉進士」,「進士」是否為隋文帝開皇時實有之科目名稱,尚難確定。兩《唐書》一修於五代,一修於北宋,述事而以後代制度例之,亦非無可能。杜牧所說房玄齡為進士亦難遽信;《梁彥光傳》所云參加「賓貢之禮」者不可能是進士,而是孝廉或明經。由此推測《房玄齡碑》中的「俯從賓貢」,也是舉為孝廉或明經。對於開皇七年說的內在矛盾,筆者《科舉制的起源與進士科的起始》一文辨之已詳,於此不再細論。
《北史》卷二六《杜銓傳》附《杜正藏傳》載:正藏「大業中,與劉炫同以學業該通應詔。被舉時,正藏弟正儀貢充進士,正倫為秀才。兄弟三人,同時應命,當世嗟美之。」這條史料是同時載明進士科與秀才科,表明並非以「進士」來指代「秀才」,非常有力地證明隋煬帝大業年間進士科的存在。
在辨析隋唐之際進士、俊士、秀才等科目產生與存廢問題時,由於史料不多,在歷史記載不夠全面細緻的情況下,我們往往需注意「消極性質的史料」,以常識、常情、常理去考察、分析和推斷。梁啟超認為歷史研究中有時應該留意「消極性質的史料」,他指出:「某時代有某種現象,謂之積極的史料;某時代無某種現象,謂之消極的史料。」「此等史料,其重要之程度殊不讓積極史料。……此等史料正以無史跡為史跡,恰如度曲者於無聲處寄音節,如作書畫者於不著筆墨處傳神。但以其須向無處傳之,故能注意者鮮矣。」從發掘「消極性質的史料」的角度思考,令人值得注意的是,為什麼古代所有學者都說是隋煬帝始建進士科,卻沒有人說進士科是隋文帝所創立?特別是去隋不遠的唐五代,薛登、楊綰、杜佑、劉肅等那麼多精通貢舉歷史的人士一再明確說「煬帝始建進士科」,卻從來沒有任何人提出不同說法?歷史上沒有關於隋文帝與進士科有關係的任何記載,在古代特別是唐代沒有任何人否認隋煬帝創建進士科,此等重要的「消極史料」,昭示出這一歷史事實:進士科是隋煬帝創立於隋煬帝時而不是隋文帝時。正因為如此,對中國科舉研究甚深的鄧嗣禹雖然首先發現了房玄齡的科名與年齡的矛盾問題,卻沒有說是隋文帝首建進士科,而是懷疑房玄齡「年十八舉進士」等歷史記載恐有偽脫。讀書要讀空白處,從字裡行間往往可能看出文字背後的歷史真相。
明確進士科為隋煬帝所創置,接下來必然要進一步探究具體為隋煬帝何年。近年來,一些研究隋唐科舉制的專家已越來越將焦點集中於隋煬帝大業元年(605年)。最早提出大業元年說的學者是陳直,1963年,他根據1902年洛陽出土《隋北地太守陳思道墓誌》所記「公弱冠及進士第……以大業二年卒」,認為進士科始於大業元年。只是陳直未能落實大業元年的具體月份。1996年,筆者在《科舉考試的教育視角》一書中,初步提出進士科應始於大業元年閏七月(與復國子學同時)的論點。2000年,我在《科舉制的起源與進士科的起始》一文中又進一步詳盡論證了該觀點。高明士較早時贊成開皇七年說,認為「宮崎市定的這些看法,堪稱卓見,尤其指出科舉起源於開皇七年,而且斷定當時的科目有三科,實是莫大的貢獻。」不過,他也不認為隋文帝時已設進士科,但有其前身的「賓貢科」,連同秀才、明經共三科,並認為兩《唐書》為玄齡做傳時,採用當代用法,但將碑誌的「俯從賓貢」改為「舉進士」。開皇七年所建立的是「賓貢科」,此「賓貢科」到大業三年改為進士科與俊士科。1999年,高明士在《隋唐貢舉制度》一書中補充了自己的觀點,認為隋煬帝「又變前法」設置進士科與俊士科的時間可能在大業元年,而定於大業三年的令,並說「煬帝『變前法』(此處之法,指貢舉科目制度),也可與『復開庠序』措施同視為文教措施之一」。並參考陳直關於進士科起始時間的考證,認為「進士科之建制,自以大業元年為是」。
考察隋煬帝建立進士科的具體時間,當聯繫其恢復國子監的舉措。隋代和唐初,科目的設置與中央官學存在著對應的關係,國子監六學便與六個貢舉常科相對應。唐初鄉貢進士絕少,進士多數來自官學畢業生。尤其是俊士,更是與學校密不可分。《唐摭言》卷一《述進士上篇》言「若列之於科目,則俊、秀盛於漢、魏」,其中「俊」即俊士,指漢代太學中的博士弟子。本來「進士」和「俊士」這些科第名目最初就是與學校教育相關聯的。《禮記·王制》說:「命鄉論秀才,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鄉,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於王,而升諸司馬,日進士。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這是有關科舉制度淵源的非常重要的一段記載,不管它是先秦的記載或是漢代的追記,至少這是最早出現「俊士」、「進士」名目的中國載籍,而隋代設立進士科的古本依據便是《禮記。王制》的這段記載。這一國學造士和論升進士的過程,實際上是當時高等學校培養學生和選拔畢業生的過程,它與鄉論秀士、司徒推選俊士的階段一起,構成了一整套培養和選拔人才的制度。隋煬帝創立選拔俊士考升進士的做法既以《禮記·王制》為藍本,則與恢復國子學在同時進行是很自然的事。
另外,韓國科舉史上有「司馬」的科名,這是模仿唐代的制度而來。韓國史籍趙在三《松南雜識》「科舉類,進士」載:「芝峰曰:今以生員進士為司馬,出於《王制》,又取唐學舍生員名。」但中國現存史籍似乎未載唐代稱國子監生員為「司馬」,這要麼是韓國科舉的創製,要麼是唐代史籍缺載。唐承隋制,韓國科舉史上採用唐代中央官學生員的名稱「司馬」,這也從旁說明隋唐科舉制度與學校教育的密切關係。因此,根據大業元年閏七月關於恢復國子等學的詔書記載,從而間接推斷進士科亦應與此同時設立,是有相當的道理的。
將進士科具體創立時間逐漸縮小到大業元年,是在排除各種其他可能性之後得出的結果。據《隋書,煬帝紀》載,下詔選舉人才的記錄共有大業元年正月、大業元年閏七月、大業三年四月、大業五年六月、大業十年五月等五次,採用排除法,可以判斷煬帝始建進士科是在大業元年閏七月。如果說進士科不是出現在大業元年,那麼誰能指出是在哪一年?實際上其他各種說法根據明顯不足,都不如大業元年說來得充分和有道理。窮原竟委,大業元年說已經是最接近歷史真相的研究結論。因此,我們可以明確地說:科舉制起始於隋煬帝大業元年,到清光緒三十一年廢科舉興學堂,在中國歷史上整整存在了1300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