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的文字 中國清代滿文的出現及演變
我國清朝時期重要的的文件都是由滿、蒙、漢、藏、回五種文字書寫的,這與清朝時期的民族政策有關,滿、蒙通婚是清王朝歷來的規矩,而藏、回地處邊陲,最重要的是起到了穩定的作用。
在民間,老百性依然沿襲了明朝時期的日常生活方式,除了衣著、頭髮外,其他好像也沒什麼特別的。科舉考試制度,清朝完全沿用了明朝的八股取士制,清朝時期,歷代皇帝,都很推崇孔孟儒學,提倡八旗子弟說漢話,學漢學,以至於到了清朝晚期能說一口滿語的八旗子弟很難找到了。
中國滿族使用過的一種拼音文字。1599年清太祖努爾哈赤命額爾德尼和噶蓋二人參照蒙古文字母創製滿文。俗稱無圈點滿文或老滿文。字母數目和形體與蒙古文字母大致相同。使用了30餘年。1632年清太宗皇太極令達海(1594~1632)對這種文字加以改進。達海利用在字母旁加圈加點、改變某些字母的形體、增加新字母等方法,表達原來不能區分的語音,規範了詞形,並改進了拼寫方法,創製了專門拼寫外來音的字母。改進後的滿文有了比較完善的字母體系和拼寫法,具有區別於蒙古文字母的明顯特徵。俗稱有圈點滿文。另外還有一種滿文篆字,是參照漢文篆書於清乾隆十三年(1748)創製的。共有32種字體,依筆畫的特徵命名,如纓絡篆、龍書等。
滿文自左而右直寫,有6個元音字母,24個輔音字母,10個專門拼寫外來音的字母。基本筆畫有:字頭、字牙、字圈、字點、字尾兩種不同方向的撇和連接字母的豎線等。標明句讀的符號有ˇ和?。前者相當於逗號,後者相當於句號。字母出現在不同位置上,字形往往不同。有單用(即不和其他字母相拼)、詞首、詞中音節首、詞中音節末、詞末等幾種字形。滿文在清代作為「國書」在文牘中與漢文並用。辛亥革命後,滿文基本上不再使用。滿文保留至今最早的文獻有《滿文老檔》等。滿語屬阿爾泰語系滿-通古斯語族滿語支。
也有人認為滿語是從滿-通古斯語族分離出來而成為阿爾泰語系中獨立的分支。約從18世紀末19世紀初開始逐漸縮小使用範圍,現在中國黑龍江省的黑河市和富裕縣還有人能用滿語進行口頭交際。通常認為滿語有北滿方言和南滿方言,後者是滿族文學語言的方言基礎。滿語有6個元音,有19個輔音,滿語既有粘著語的特點,又大量使用虛詞作為表達語法意義的手段。名詞沒有領屬形式,動詞沒有人稱形式。主從複句比較發達。詞彙反映了滿族各個歷史階段的社會特點。由於滿族大量吸收漢族文化,因此在詞彙裡有不少仿造漢語模式構成的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