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李世民是怎樣拒絕飛到眼前的“”桃花運“”的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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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是怎樣拒絕飛到眼前的“”桃花運“”的

2017年09月21日 唐朝歷史 暫無評論 閱讀 73 次

  李世民的三次桃花運

  在說到李世民拒絕這三次的桃花運之前,小編先來為大家解釋解釋李世民的這三次桃花運分別是何時何地發生的吧。

  第一次桃花運,發生在貞觀元年(六二七)。幽州都督右領軍、廬江王瑗因為謀反被誅殺後,其寵姬籍沒入宮,
成為唐太宗的美人(嬪妃的一個級別)。大概是因為人長得漂亮,得以在李世民身邊服侍。

  第二次桃花運,發生在貞觀二年。曾任隋朝通事舍人的鄭仁基有個十六七歲的女兒,「容色絕姝,當時莫及」。唐太宗李世民的賢內助皇后長孫氏得知消息後,想方設法找到了她,請求李世民將其納為嬪妃。李世民也同意了,頒詔聘為充華(嬪妃的一個級別)。

  第三次桃花運,發生在貞觀十九年(六四五)。唐太宗親率大軍攻打高麗,高麗王高藏和莫離支蓋蘇文(大臣,名金)派遣使者,要獻給唐太宗李世民兩個高麗美女。

  李世民三拒桃花運的原因

  第一次桃花運的了斷,跟黃門侍郎王珪有關。一天,唐太宗跟王珪談話時,指著已經成為自己嬪妃的廬江王寵姬,對王珪說:「廬江王無道,殺害了她的丈夫,把
她佔為己有。手段殘暴之極,怎麼可能不敗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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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料,李世民這一番原本不乏正義的感慨,卻被王珪抓了個破綻:你李世民已經知道霸佔他人妻子是不對的,為
甚麼自己卻做了同樣的事情呢?李世民畢竟是一代明君,聽了王珪引經據典的一大段說法,當時的反應是,「大悅,稱為至善」,馬上讓人把那美人送回她自己家去
了(《貞觀政要》卷二《納諫第五》)。

  第二次桃花運的了斷,跟魏征有關。魏徵得知鄭仁基女兒已經許配給一戶姓陸的人家,立即跑到唐太 宗 面前,進行勸阻。

  眾所周知,魏征的勸阻總是義正詞嚴、危言聳聽的。

   自然,這一次也不例外,「陛下為人父母,撫愛百姓,當憂其所憂,樂其所樂。自古有道之
主,以百姓之心為心……」。

  總而言之,魏征認為,這事不符合為民父母之道,有虧聖德,是萬萬做不得的。一番話,說得李世民大驚失色。儘管左僕射房玄齡、中
書令溫彥博、禮部尚書王珪、御史大夫韋挺等一班大臣都認為「大禮既行,不可中止」,陸家也上書否認跟鄭家曾有婚約。但是,最終李世民還是下了一道敕命,承
認自己沒有充分瞭解情況,便頒詔納妃,是很不對的。同時,也批評了有關官員。就是說,終結了這一次桃花運(《貞觀政要》卷二《納諫第五》附《直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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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次桃花運的了斷,跟他人無關。李世民當時就對高麗使節說:「朕憐憫這兩個女子從此遠離自己的父母兄弟,因為喜愛她們的美貌而傷她們的心,這樣的事我不幹。」當時就讓高麗使節把那兩個美女領回去了(《貞觀政要》卷八《貢賦第三十三》)。

  中國數千年的歷史上,屈指可數的一流皇帝(秦皇漢武唐宗宋祖)中,唐太宗恐怕是留下漂亮政治語錄最多的一位。說漂亮話容易,做漂亮事困難,拒絕人類本性所需的美事,更是難上加難,非常人所能做到。但是,唐太宗做到了。這不能不令人肅然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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