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旭——史稱「草聖」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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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旭——史稱「草聖」

2017年04月22日 唐朝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222 次

本    名:張旭

別    稱:張長史

字    號:字伯高,一字季明

所處時代:唐朝

民族族群:漢族

出生地:江蘇蘇州

主要作品:《古詩四帖》、《肚痛帖》等

主要成就:被後人譽為"草聖"

職    業:書法家、常熟尉、金吾長史

張旭——史稱「草聖」

  張旭(675年~約750年),字伯高,一字季明,漢族,唐朝吳縣(今江蘇蘇州)人,開元、天寶時在世,曾任常熟縣尉,金吾長史。

  初仕為常熟尉,後官至金吾長史,人稱“張長史”。其母陸氏為初唐書家陸柬之的侄女,即虞世南的外孫女。

  張旭性格豪放,嗜好飲酒,常在大醉後手舞足蹈,然後回到桌前,提筆落墨,一揮而就。有人說他粗魯,給他取了個張癲的雅號。

  其實他很細心,他認為在日常生活中所觸到的事物,都能啟發寫字。偶有所獲,即熔冶於自己的書法中。當時人們只要得到他的片紙支字,都視若珍品,世襲真藏。

  張旭的書法,始化於張芝、二王一路,以草書成就最高。

  史稱“草聖”。他自己以繼承“二王”傳統為自豪,字字有法,另一方面又傚法張芝草書之藝,創造出瀟灑磊落,變幻莫測的狂草來,其狀驚世駭俗。相傳他見公主與擔夫爭道,又聞鼓吹而得筆法之意;在河南鄴縣時愛看公孫大娘舞西河劍器,並因此而得草書之神。

  顏真卿曾兩度辭官向他請教筆法。張旭是一位純粹的藝術家,他把滿腔情感傾注在點畫之間,旁若無人,如醉如癡,如癲如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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