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上金——唐高宗李治第三子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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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上金——唐高宗李治第三子

2016年12月30日 唐朝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117 次

中文名:李上金

國    籍:唐朝

民    族:漢

逝世日期:690

職    業:宗室、皇子

父    親:唐高宗

母    親:宮人楊氏

爵    位:杞王—澤王

官    職:益州大都督、漉州刺史等職

李上金——唐高宗李治第三子

  李上金,唐高宗李治第三子,母親是宮人楊氏。高宗剛即位時,封李上金為杞王。

  永徽三年(652年),讓他遙領益州大都督。

  乾封元年(666年),封為壽州刺史,又歷任過漉州刺史。因為武後厭惡他的母親,連帶討厭他,而相關人士知道這件事,為迎合武後心意而找了一個罪名削去上金的官位與封邑,將他安置在澧州。

  過了很久,於永隆二年(682年),武後佯裝心情愉快,上表讓李上金與鄱陽王李素節都能上朝聽政,同時加授當年曾得罪她的蕭淑妃之女義陽公主、宣城公主夫婿官職。後來封李上金為沔州刺史、李素節為岳州刺史,不准他們再干預朝政。

  嗣聖元年(684年),李上金、李素節、義陽公主與宣城公主奔高宗之喪,同年封上金為畢王,又改封為澤王、蘇州刺史。

  垂拱元年(685年),改封為陳州刺史;永昌元年(689年),授太子左衛率,改封為隨州刺史。

  載初元年(690年),武承嗣要求周興誣告上金與素節謀反,於是將他們兩人召回洛陽後交付御史台處理。

  死後,他的七個兒子流放顯州,其中義珍、義玫、義璋、義環、義瑾、義璲都死在當地,僅剩義珣存活。唐中宗復位後,恢復上金的官爵,並以義珣為嗣澤王。後被葬在乾陵陪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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