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元朝統治中原的時間為什麼比清朝要短?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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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元朝統治中原的時間為什麼比清朝要短?

2016年02月13日 歷史真相 暫無評論 閱讀 362 次

  元朝的統治者從立國之初就採取了民族壓迫政策。它把全國人分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是最為高貴的民族;第二等是色目人,即中亞細亞人,他們因為當亡國奴早,所以頗得元朝統治者的信任;第三等是漢人,主要是金朝時所屬的漢人;第四等是南人,主要是南宋所屬的漢族人。這四等人在法律、政治上的待遇、法律上的地位和經濟上的負擔都各不相同。第三等和第四等漢人最受歧視。

  等級制度在元朝滲透了各個領域。如軍隊分蒙古軍、探馬赤軍、漢軍和新附軍等。職業、戶籍等也進行分級,全國的廣大百姓分為官、吏、僧、道、醫、工、匠、娼、儒、丐十級,在這種分級體系下,中國傳統的社會中最受尊敬的知識分子淪落到連娼妓都不如的地步。元朝時等級分層最為明顯,特權階層和特殊利益集團隨處可見。

  在元朝的統治之下,特權階層隨處可見。元政府將每二十家編為一「甲」,「甲主」由蒙古人擔任。這二十家就是甲主的奴隸,其衣服、飲食,甲主可隨意索取,女子、財產,也可隨心所欲。在甲主控制下的漢人不能打獵、不能持有兵器、不得集會拜神、不得學習拳擊武術、不得趕集、趕場,甚至夜間走路也被禁止;「喇嘛」、「番僧」在當時被賦予無上的特權。元朝以喇嘛教為國教,僧侶不僅享有法律特權,甚至還干預司法。元朝的寺廟是一種享有特權的經濟實體,它們佔有大量的土地和勞動力,在許多地方成為麻煩的製造者。像江南佛教總督楊璉真伽,駐紮杭州,把宋朝皇帝和許多大臣的墳墓,全部挖掘以獲取金銀珠寶,並且至少有五十萬戶農民(約250萬人)被他編為寺院的農奴。喇嘛所過之處,隨從如雲,強住漢人住宅,把男子掠走,留下婦女陪宿。他們在街上很少出錢買東西,都是直接掠奪。如此統治和壓迫,歷代都很少見。所以,在元統治下不足百年的時間裡,這種反抗鬥爭不絕史書,據記載,只江南地區,就有200餘起。

  反觀清朝,雖然滿族在社會生活中佔有重要位置,但漢人的地位也遠遠比元朝時要高。朝廷中滿人和漢人分享大權;漢軍的規模也不比滿族八旗小。在許多領域,滿、漢分界不是那麼明顯。尤其到了清朝後期,朝廷大臣們不少是漢人。清朝的歷代統治者也非常重視漢文化,在很多領域和場合,提倡「滿漢一體」,政治、經濟、文化制度也大多採用漢族先進文化。在這種情況下,民族矛盾並不十分尖銳。導致清朝滅亡的一是外國列強、二是中央集權的封建專制制度,民族衝突反倒在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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