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歷史上也有巡視組:如果貪腐罪加三等
導讀:筆者小的時候,看過不少戲曲電影,影片中常有這樣的情節:一個落魄書生,在家鄉受地主、官僚欺負,後來考上了狀元,被授予「八府巡按」之職,威風凜凜地衣錦還鄉,把當年欺負他的地主和官僚都抓了起來……在這類戲劇中,地方官見了「八府巡按」,就跟老鼠見了貓一樣,渾身發抖如篩糠,「八府巡按」一聲「拿下」,那些官員便立即被扒掉官服押了起來,因此,在那時的印象中,這個「八府巡按」的官職非常大,所以才能在那些平時作威作福的地方官面前說一不二。及至上了大學,開始有針對性地閱讀一些史書時,才發現,所謂的「八府巡按」,只是民間的一種說法,官方從沒有過「八府巡按」一說,所謂的「八府巡按」,應該叫做「巡按御史」;而且,巡按御史的官職非常小——只是小小的七品官。
巡按御史這個官職,最早是由隋朝設置的,在明清兩代,形成了相對完整的制度化設置。巡按御史是御史的一種,明清兩代中央政府均設有監察機關即都察院(類似今天的中紀委或監察部),都察院下面設御史(也稱監察御史),明代都察院下屬有十三道監察御史;清代都察院下屬有十五道監察御史。這些御史可以分為幾類:在京城都察院供職的稱為內差或常差,奉命出巡鹽務的稱為巡鹽御史,奉命出巡漕運的稱為巡漕御史,奉命巡按地方稱為巡按御史……前面提到的所謂「八府巡按」,指的就是巡按御史。
據《明史》記載,明洪武年間即有巡按御史之設,但不是常例,到了永樂元年二月乙卯,才成為定制。巡按御史的官級雖然只是正七品(相當於現在的正縣團級,即當時的巡按御史,官職等同於現在的一個正職縣長),但其權力還是非常大的,據《明史》記載:「而巡按則代天子巡狩,所按籓服大臣、府州縣官諸考察,舉劾尤專,大事奏裁,小事立斷。按臨所至,必先審錄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辯之。諸祭祀壇場,省其牆宇祭器。存恤孤老,巡視倉庫,查算錢糧,勉勵學校,表揚善類,翦除豪蠹,以正風俗,振綱紀。凡朝會糾儀,祭祀監禮。凡政事得失,軍民利病,皆得直言無避。有大政,集闕廷預議焉。」由此可以看出,巡按御史的權力是很大的,因為巡按御史是「代天子巡狩」,所以「大事奏裁,小事立斷」;「凡政事得失,軍民利病,皆得直言無避」,不僅可對違法官吏進行彈劾,也可由皇帝賦予直接審判行政官員之權力,並對府州縣道等衙門進行實質監督,也可在監察過程中對地方行政所存在的弊端上奏……巡按御史雖然本身官職不大,但因為代表的是中央政府,所以可以對地方官吏行使權力。
其實,對於御史,明朝的要求是很嚴格的,規定「御史犯罪,加三等」。巡按御史既是中央政府所派的紀委官員,行使對其他官吏的監督職責,而中央對他們管理得又很嚴格,其本身素質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了吧?應當承認,巡按御史的出身,大多都是知識分子;考上了進士的讀書人,大多都分到都察院做御史了,這就保證了巡按御史的素質基本上是過硬的,但也不盡然,什麼地方都能出敗類,巡按御史中也有一些仗著自己的權勢為非作惡的傢伙。明代的清官海瑞就遇到了這麼個巡按。
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都御史鄢懋卿巡行浙江,這個傢伙連吃帶喝帶拿,一路上搜刮了大量民財。海瑞那時是淳安縣令,看到鄢懋卿要來到自己的縣界了,就給他寫了一封信,指責他的搜刮行為,結果,鄢懋卿就沒敢到淳安,而是繞道走了。明崇禎年間,袁繼鹹主持三立書院,期間得罪了魏忠賢死黨——山西巡按御史張孫振,張孫振便夥同陽曲知縣李雲鴻等人給袁繼鹹捏造了十九條罪狀,誣告袁繼鹹,朝廷聽信了張孫振的一面之詞,下令將袁繼鹹革職查辦、押往京師問罪。好在袁的學生傅青主為老師奔走申冤,使得冤情終得昭雪,張孫振也被革職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