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最初對火的認識:燒烤的肉類比生吃來的好吃
按照今天的科學分類,上古之末的那個時候,就是原始社會的初期,人類除了有自己的身體之外,其他什麼都沒有,沒有米,沒有菜,沒有房子也沒有衣服,甚至,連火都沒有。有的,就是和野獸干仗,要麼被野獸吃掉,要麼吃掉野獸……不然,就會挨餓,甚至餓死。
為了生存,最初的人類,唯一的辦法就是:以狩獵為生。
生吞活剝茹毛飲血。
為了活下來,他們必須克服各種各樣的困難,與天鬥,與地鬥,與大大小小兇猛殘忍的野獸搏鬥。在極其惡劣艱險的環境中,人類逐漸認識了自然,也逐漸掌握生存的本領和生產的技巧。在一個無法用時間計算的漫長過程裡,人類逐漸發現,比如石頭,比如木頭棒子,它們原來都可以成為工具,這些工具除了可以用來和野獸干仗之外,還可以有其他的用途,於是就有所發明,開始創造。
那個時候,人類幹掉一頭野豬或野牛野羊一類的動物之後,唯一的辦法,猶如野狼一般用牙齒撕咬。
沒辦法,那個時候沒有熟食,要活下去,唯有生吃。
道理非常簡單,人們還不知道如何使用火。
火,應該早就有了的。盤古大帝開天地之後,雷鳴電閃,就有火,當然,火山爆發,更有火。但那個時候的人類,與今天的動物也沒有多大的區別,他們怕火,而且怕得要命。因為,無論雷電擊出的森林火災,還是火山噴出的熊熊熔岩,對上古時代的原始人類來說,都是災難。
他們唯恐跑得不快。
火,在當時人類的印象中,就是一怪物。
看見火,就看見怪物……開跑吧,不然那熊熊燃燒的大火,會將人類燒成焦糊糊狀,噁心不說,還痛徹肺腑,也肯定不好玩。
每一次大火過後,都有眾多的野獸被燒得焦糊糊滴……這樣一來,既免除人類和野獸干仗的辛苦,也減少了與野獸干仗的危險,更重要的是,這被燒得焦糊糊的野獸肉肉,竟然更加噴香甜嫩。
原來這被燒焦的東西……比生吃更香。
原來,「火」這個東西很有用。
逐漸,人類學會燒烤野味。
逐漸,人類試著保留火種。
在當時連房子都沒有的情況下,要保留火種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弄不好便熊熊燃燒,燒得屍橫遍野。或者,一個不留神,來陣雨刮片風,那個讓整個族人千辛萬苦細心侍弄而保留下來的叫做「火」的東西,就會飄忽不見,而且,千呼萬喚……打死不出來。
那個時候,幾乎每一個氏族的領導都在祈禱:神啊,賜我族人「火」吧!
在這個長期的過程中,湧現了一個叫「燧人」的同志,他用兩塊燧石撞擊,竟然就撞出了火花,進而居然將火花引燃!
偉大的發明。
愛動腦筋的同志,每一個時期都有,燧人同志就很愛動腦筋。不久,他居然發現如果用一根堅硬而尖銳的木棒,在另一根木頭上使勁鑽,也可以鑽出火星!
我的天,火來也!
這就是著名的「燧人氏鑽木取火」的傳說。
從此,原始社會的同志們,便不再為保留火種而憂患……有熟食進肚矣。
這火源,除了讓食物更香之外,還能使人的身體更健康。
因為高溫可以殺菌,更可以消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