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領袖們的後宮制度:洪秀全擁有后妃88人
太平天國要求平民一夫一妻,規定夫妻不得同宿同房金田起義前,洪秀全就頒布「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的規定對男女進行嚴格隔離。在急行軍時,對「男女」作區分,實行軍事化管理實不足怪。可是在打下大片江山後,太平天國領導層並沒有因時變通,反而走向了極端,將這種舉措推廣到整個社會,把天國活生生地變成「軍營」。
1853年春定都天京(今南京)後不久,太平天國就宣佈「男有男行,女有女行,男習士農工商,女習針指中饋,一夫一婦,理所宜然」,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度,同時要求男女分開住,並將已婚的男女強行分居。以都城天京為例,全城居民以25人為單位,分別按照性別被編入男館或女館,俗稱「男營」、「女營」,民女入館後,「無論老少,呼曰『新姐妹』,聚二十餘人為一館」。這些被組織起來的民女不得纏足,一律被勒令放足,且不得穿裙,以便於從事削竹籤、搓麻繩、挖壕溝、盤糧等後勤勞務;手巧的女子則被編入繡錦衙,其繡花處曰繡花館,算是上差。男館則叫師帥、旅帥,其成員則有牌面、牌尾之分,前者為青壯年男子,除在手工衙營務工或運糧搬物外,還隨時奉調出征;後者為老人和幼童,主要承擔煮飯、打更、放馬、割草之類的輕體力活。夫妻也不得同宿,婚娶之事自然就無從談起。
上述就是太平天國宣揚「天下多男子全是兄弟之輩,天下多女子儘是姊妹之群」的部分真相。其實民眾以「兄弟姐妹」相稱,看似人人平等,但實際上他們只不過是從事生產的機器而已——情感、欲求被剝奪、家庭被消滅,人已不能稱之為人。
太平天國實行禁慾主義,平民只要與異性發生關係,即便過夫妻生活,也格殺勿論太平天國禁止夫妻同居外,還特別強調「男女授受不親」。《天條書》第七天條就要求「天堂子女,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雜。凡男人女人姦淫者名為變怪,最大犯天條。」洪秀全在永安還專門降詔,吩咐「務宜時時嚴查軍中有犯第七天條否,如有犯第七天條者一經查出,立即嚴拿斬首示眾,決無寬赦。」太平軍禁律則規定得更為具體而又嚴苛——「犯第七天條,如系老兄弟定點天燈,新兄弟斬首示眾。」「凡夫妻私犯天條者,男女皆斬。」「凡強姦經婦女喊冤,定即斬首示眾,婦女釋放;如系和奸,即屬同犯天條,男女皆斬。」
也就是說,天平天國的民眾只要是和異性發生了性關係,無論是兩情相願,還是強姦,都是犯下「姦淫」罪,格殺勿論——即便過夫妻生活。
如此荒誕的律令下,咄咄怪事就難免發生。當時有官兵將髒衣服送給民婦洗浣,或者請民婦縫補衣服,但當時這可不算小事一樁,領袖們看來這事「既已私相授受,難免眉目傳情,不可不防微杜漸,以儆歪風」,宣佈「嗣後如有官兵雇倩民婦洗衣縫紉者,概斬不留;其有姦淫情事者,男女並坐」。再有,男子赴女營探視家人,也一律被擋在門外,不得入內。一則時人記載說,天京女館「不准男子入探,母子、夫妻止於館外遙相語」。連家人都不得相見,這不是天荒夜談。一份太平天國的官方資料,1854年刊行的《天情道理書》亦寫道:「即有時省視父母,探看妻子,此亦人情之常,原屬在所不禁,然只宜在門首問答,相離數武之地,聲音務要響亮,不得徑進姐妹營中,男女混雜。斯遵條遵令,方得成為天堂子女也。」
當然,客觀地說,嚴格隔離男女的政策有其積極的一面,既有利於太平軍整肅軍紀,同時有保護婦女的作用。在攻佔南京之初,一名士兵欲強暴某店主的童養媳,因對方不從而用剪刀將其刺死,結果隨即就被拿獲,「訊明梟首示眾」。就連敵視太平軍的讀書人也不得不承認:「賊禁姦淫最嚴,淫曰『犯天條』,立殺,雖廣西老賊不貸。」正因為法令森嚴,具有很強的威懾力,所以,太平軍早期的軍紀比較嚴明,強姦民女之事極少發生。
實行禁慾主義與洪秀全憎惡淫亂有關,洪秀全將「淫」列為六惡之首太平天國之所以推行嚴別男女政策,一方面出於整肅軍紀之需,一方面與洪秀全在此問題上的認識或態度有關。
洪秀全一直將男女淫亂作為社會病態來批判,這與他起義前的經歷有關。洪秀全曾數次赴廣州參加科舉,當時,廣州作為中外商賈雲集之地,賣淫業十分興盛。據載,「廣州艷跡,以珠江為最,風月繁華,尤聚於谷阜」。洪秀全耳濡目染, 對此有著深切的感受。在早年撰寫的宗教宣傳品《原道救世歌》中,洪秀全列數了世間6種「不正」的行為,強調「第一不正淫為首,人變為妖天最瞋;淫人自淫同是怪,盍歌麟趾詠振振」,告誡「自古善正無異德,只將正道淑其身」,奉勸人們返璞歸真,不可「亂常而敗倫」。(按:作為上帝的對立面,上帝教中的「妖」具有宗教、政治、倫理三層含義,既指靈界的異教諸神及其偶像(「死妖」),同時又指世間的清朝統治者和拜邪神、行邪事之人(「生妖」)。又,「盍歌麟趾詠振振」中的「麟趾」指《詩經·國風·麟之趾》,該詩描述周文王的子孫宗族皆化於善,無犯非禮。)洪秀全將「淫」列為六惡之首,認為這是人變為「妖」的標誌,可見他對淫亂的憎惡程度。儘管其本意是為了針砭當時污濁的社會風氣,但起義立國後,洪秀全把思想付諸行動了。
但領袖們廣選嬪妃、妻妾成群,與其對平民實行的禁慾主義形成強烈反差太平天國實行嚴厲男女隔絕,甚至拆散夫妻的共同生活,但這僅僅局限低級官員和平民百姓。天國的領袖們並不受此限制。他們廣選嬪妃、妻妾成群,過著帝王式的淫奢生活,與其倡議的禁慾主義形成了強烈反差。
早在定都天京之前,1851年11月洪秀全在永安降詔宣佈:「後宮稱娘娘,貴妃稱王娘。」即天王的后妃總稱「娘娘」,東、西、南、北、翼五王的妃子通稱「王娘」。1852年除夕,太平天國便在武昌閱馬廠選妃,一共挑選了60名有殊色的少女。定都以後,每逢首義諸王壽誕之日,照例要在城內女館中選妃。據張汝南《金陵省難紀略》一書記載:「各王壽則洪賊選妃賜之,謂以酬其功,偽王固辭而受其一。洪賊及賊子壽,則各王選妃進貢,賊亦辭而受其一。選妃法,各軍女巡查將本軍中幼女,自十二歲至十五歲眉目清楚者,擇出十餘人,交女軍帥裝飾,送之檢點;檢點復於數百人中選擇數十人進之偽王。偽王或留一二人,余各令回軍。天王亦如是。」謝介鶴《金陵癸甲紀事略》中的說法與此大體吻合,內稱「賊偽各王生日,必先逼選民女百餘人,由偽丞相蒙得天再選,約需十五人以進各賊。每次天賊六人,東賊六人,北賊二人,翼賊一人,謂天父憐各人勞心過甚,賜來美女也。」選妃攪得民間雞犬不寧,「號哭之聲,呼天搶地」。
到了1855年,洪秀全甚至頒布多妻詔詔令:「今據天旨,朕詔西王可有十一妻,南王可有六妻,至十以下各級官員,毋須爭論。……。今允東王、西王各十一妻,自南王至豫王等各有六妻,高級官員三妻,中級官員二妻,低級官員以及其它人等各一妻,自高而低,依級遞減,上多下少,切莫妒忌。」詔令嚴格規定了各級官員佔有妻妾的數量,確確實實表明了太平天國各王實行多妻制,並從上而下普遍推及到所有中上級官員,而從側面看出,當時太平天國領導階層享受的權利是分等級的。
洪秀全擁有后妃88人,「男尊女卑」思想深頑,並不是所謂「先進的中國人」那麼,天王后宮規模究竟有多大?早在1851年春,洪秀全就已經擁有15名后妃,定都後「增補」過後宮,最終達到88人之多。至於各王女眷逐年的具體人數,現已無從考證。
和其清廷比,「88個女人」的確多了些,咸豐皇帝被譏「好色」,后妃不過20多人,后妃最多的清廷皇帝康熙、乾隆,也只和洪秀全的坐擁的差不多。當然,由於當時天王府裡似乎沒有宮女,「88個女人」既是辦事員,又是服務員,考慮到歷代帝王宮殿裡沒名沒份的宮女,同樣隨時可能履行「侍寢」義務,洪秀全的「荒淫」也不能說很過分。
此外,多妻制與荒淫縱慾並不完全是同一個概念,或者說因人而異,但兩者之間無疑存在著某種因果關係。由於史料匱乏,太平天國領導人的私生活撲朔迷離,令人難窺其詳。但有一定可以肯定是,洪秀全的「男尊女卑」思想十分深頑。洪秀全在《天父詩》中給繽妃們定下了無數清規戒律,要求她們「看主單准看到肩,最好道理看胸前」,「天王旨到金鑼響,立即跪接呼聲和。他還規定了所謂「十該打」,凡是繽妃「服事不虔誠,、「硬頸不聽教」,甚至「起眼看丈夫」、「眼左望右望」,皆在該打之列。誰在平時多說一句話,也就該「五馬分屍罪不赦」。『天父」是太平天國的最高崇拜者,《天父詩》是天國人士必須遵奉的信條。而在五百多首《夭父詩》中,卻有四百多首是洪秀全借天父名義來訓誡後宮殯妃的。可見,洪秀全本人也沿襲封建帝王的多妻制,其思想與帝王並無二致,更並不是某些人所言是個「先進的中國人」。
「人人皆兄弟姐妹」只不過是幌子,領袖們沉溺女色,為太平天國的覆滅埋下禍根或許按照當時的標準而言,太平天國領袖們的問題不在於有很多女人,歷朝歷代一國之君玩女人乃常事,而太平天國的覆滅有著諸多因素,領袖人的沉溺女色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因子罷了。
但不可否認的一點就是,太平天國的婚姻政策上下有別,「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其所謂「人人皆兄弟姐妹」只不過是幌子,而這種做法著實有損民心。一名曾經身困城中的士子就此憤憤不平說:「夫妻相處亦為奸,惟逆賊逼奪民女則不犯……貪淫賊之本心,但禁人而已。」就連楊秀清也在誥諭中承認,天京民人「以為蕩我家資,離我骨肉,財物為之一空,妻孥忽然盡散」,以至於「嗟怨之聲,至今未息」。覆滅的種子早已埋下。
領袖們貪圖女色,也讓太平天國政治日趨腐朽,造就了內部更加森嚴的等級制度。太平天國的地方官員為了取悅上級不惜進獻美文。1853年,常熟、昭文二縣「賊盡搜其婦女、貨寶而西,陸續異送江城。」1860年,在蘇州「取美女七百餘置諸舟,送金陵,備偽天王妃殯用,曰貢女。每歲一貢,總計凡四貢』,另外,各地鄉紳為了迎合太平軍官員將妻女或鄉鄰美女進獻。1855年,安徽高淳湖西鄉民將許叔平的妻子進獻。1860年,姚濟家鄉一位「文士某」『以己女進獻」,並脅迫鄉鄰二女一起進獻給一王姓太平軍頭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