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敗亡的真正原因:並不是因為農民要造反
作為藩王叛亂的勝利者,朱棣對於藩王擁兵的危害尤為敏感,因此在坐穩了皇位之後,他大張旗鼓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削藩。經過一番動作,明初幾位勢力大的藩王損失慘重,而邊境上的藩王更多被遷入內地。即使這樣,朱棣還不放心,規定藩王不但不能與官府結交,更不許從事士農工商等行業,連出城郊遊都要被監控。朱棣的削藩,從效果上來說可謂立竿見影,但帶來的麻煩也不小。最大的麻煩就是歷代分封不斷,日久天長,皇室子弟越來越多,財政負擔也越來越重。到嘉靖年間,天下供應京城的糧食每年400萬石,但各王府消耗國家的糧食每年卻有800萬石。除了這些固定的財政補貼外,各地的藩王也都「生財有道」,最固定的辦法是「欽賜」。在明朝中前期,朝廷賜予藩王的土地通常都是幾十頃,到了中期有幾千頃,到萬曆、天啟年間更是變本加厲。
即使如此,藩王們還是不消停,想盡辦法發財,通用的招數就是侵佔民田。到了明末,差不多一半的土地都被藩王侵佔了。藩王的這些大問題,明朝歷代君臣也不是不重視,嘉靖就曾命令群臣想辦法解決。此後,明朝也出台了一些相關規定,比如嚴格審查,發現冒名請賞的一律嚴辦。此外還加強教育,給藩王辦學校,教育他們要為國分憂,勤儉節約。另外還改革以往的免稅政策,令藩王分攤部分國家稅賦。這幾項政策確實給朝廷省了不少錢,但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其實在這期間,也有人提出過「定子女」——把藩王的後代,特別是旁支庶出的後代,盡可能編人民籍,允許他們參與士農工商活動,自食其力。但嘉靖思考半天,還是決定「從容審處」,畢竟這牽涉到十幾萬藩王子弟的利益,不是小事。
到嘉靖晚年,御史林潤的奏折再次震驚了朝野。林潤提出,要徹底解決問題,必須出台一部根本法令,作為後世遵循的準則。隨後經過多方討論,終於在兩年之後出台了著名的《宗藩條例》,核心內容有二:第一,嚴格限制藩王的妻妾人數,娶老婆要經禮部審核,藩王子弟賜爵,更要嚴格審查;第二,對藩王的開支進行財政核算,削減大筆無用開支,減少原定的固定工資數額。藩王從襲爵、賜田到日常開支,開始有了嚴格的監管。
在明朝中期,《宗藩條例》的作用也十分巨大,隆慶、萬曆年間,明王朝在藩王開支方面大大縮減,國庫也日益充實,但還是難以治本。因為對於朝廷賜予藩王土地沒有限制,關鍵的「定子女」這條也是毫不提及。藩王后代的寄生蟲角色,依然絲毫未變。明王朝就這樣一步步被藩王拖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