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相似點:每個朝代托孤大臣總沒有好下場?
漢武帝劉徹折騰了半天,弄得太子劉倨家破人亡,雞飛狗跳,皇后衛子夫和太子一系的勢力被摧殘得七零八落。
劉徹死之前,對修理太子似有懺悔,發表了《罪己詔》,對若干歷史問題作了輕描淡寫的決議,也省得後來的人瞎忙活。但是他沒有為太子徹底平反,還是把皇位傳給了最小的兒子劉弗陵,並且殺了這個8歲孩子的母親,因他擔心母后專權。
漢武帝劉徹選擇用托孤的方式解決接班人年齡太小、不能擔當皇帝重任的問題。劉徹把小皇帝和天下托付給霍光、金日磾、上官桀以及桑弘羊這幾個人。丞相田千秋不在顧命大臣之列,核心的人物只有霍、金。此二人何許人也?霍光是奉車都尉、光祿大夫;金日磾是駙馬都尉、光祿大夫。霍光是秘書兼侍衛,金日磾是侍衛兼秘書,兩個人都是皇帝身邊的工作人員,是皇帝的親信,並非朝廷的重臣,是皇帝的「私人」,而非朝廷的「公人」。在皇帝專制時代,尚書房、軍機處之類的皇帝辦公機構,一般比三公九卿、宰相六部的權力要大,用咱老百姓的話說,實權都在這些地兒。漢代最有權的是大將軍(掌握軍權)兼領尚書事(皇帝辦公廳主任掌握中樞住處及人事等權力),霍光同志在劉徹死後就是擔任這樣的職務,裡外一把抓。
皇帝托孤不是個別的事件,而是中國歷史上很普遍的現象,老皇上總是想給兒子搭好班子,一般都會有N個托孤大臣,至少也得來兩位,結構一般是親信重臣+宗室(或外戚),也總是希望他們能夠同心協力又能相互制約,保證國家度過危險期,保證政權穩定交接。別看皇上平常挺牛的,到了這個時候也知道要求人了,流著淚拉著大臣的手,讓兒子給這些叔叔伯伯作揖行禮,拜託他們不要有野心不要篡黨奪權,有時也會說些大方話,像劉備,就對諸葛亮說,咱兒子實在扶不起來,你不妨取而代之。
我們熟知的劉備托孤其實也是托給了倆人,諸葛亮和李嚴,曹操的孫子魏明帝曹叡也托了倆人,宗室曹真和大臣司馬懿,清初順治托孤於鰲拜、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等四人,離我們更近的咸豐皇帝托孤於當時的在任軍機,一共八個……
但是這些我們熟知的托孤後來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在權力交給小皇帝之前,托孤大臣們要麼一人獨大,其他皆成為附庸,要麼乾脆鬧分裂搞鬥爭,直到動刀動槍下大獄喝開水。反正前任皇上精心安排的相互制約的局面很難形成,集體保駕的設計總要落空,為什麼呢?
因為所謂托孤大臣,行使的是皇帝的權力,這個權力沒法制約的,一制約就有矛盾,一有矛盾就會想到把丫的肉體消滅來個徹底解決,有權壓倒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