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楊堅影響千古的改革:使隋朝積累驚人財富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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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楊堅影響千古的改革:使隋朝積累驚人財富

2016年12月01日 歷史解密 暫無評論 閱讀 194 次

  隋朝建立初期,是一個百廢待興、百亂待治的局面。隋文帝一登上金鑾寶座,就施展他的雄才大略,在多方面進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

  修訂開皇律

  北周的法律既殘酷又混亂,「內外恐怖,人不自安」 。在楊堅掌握北周政權時就曾經進行過改革,親手刪定《刑書要制》,但不太徹底。隋朝建立後,開皇元年隋文帝下令命高熲等人參考魏晉舊律,制訂《開皇律》。開皇三年, 隋文帝又命蘇威、牛弘修改新律,刪除苛酷條文。《開皇律》將原來的宮刑(破壞生殖器)、車裂(五馬分屍)、梟首(砍下頭懸掛在旗桿上示眾)等殘酷刑法予以廢除。規定一概不用滅族刑。減去死罪八十一條,流罪一百五十四條,徒、杖等罪千餘條,保留了律令五百條。刑罰分為死、流、徒、杖、笞五種。基本上完成了自漢文帝刑制改革以來的刑罰制度改革歷程,這就是封建五刑制。

  《讀通鑒論》這樣贊評道:「古肉刑之不復用,漢文之仁也。然漢之刑,多為之制,故五胡以來,獸之食人也得恣其忿慘。至於拓跋、宇文、高氏之世,定死刑以五:曰磬、絞、斬、梟、磔,又有門房之誅焉,皆漢法之不定啟之也。政為隋定律,制死刑以二:曰絞、曰斬,改鞭為杖,改杖為笞,非謀反大逆無族刑,垂至於今,所承用者,皆政之制也。」死刑復奏制度是從開皇十五年形成定制的,隋文帝規定凡判處死刑的案件,須經「三奏」才能處決死刑。《隋書 刑法志》:「(開皇)十五年制,死罪者三奏而決。」隋文帝還下詔:「天下死罪,諸州不得便決,皆令大理復治。」《開皇律》對後世律法影響深遠,隋文帝修訂的法律唐朝都基本上繼承了。

  確立三省六部制

  隋文帝廢除不合時宜的北週六官(天、地、春、秋、冬、夏)制,北周的官僚體制基本上是效仿原來西周時期的《周官》即《周禮》的形式,很原始、極混亂。六官制,稱謂複雜,職掌不明,辦事效率低下。楊堅恢復了漢魏時期的體制,基本上確立了三省六部制度。

  楊堅在中央設立三師、三公、五省。三師、三公只是一種榮譽虛銜。掌握政權的是五省,即內侍省、秘書省、門下省、內史省和尚書省。內侍省、秘書省在國家政務中不起重要作用。內侍省是宮廷的宦官機構,管理宮中事務。秘書省掌管書籍曆法,事務較少。起作用的是其他三省,內史省、門下省、尚書省都是最高政務機構。內史省負責決策,門下省負責審議,尚書省負責執行。這就是後來被唐朝繼承的三省制。

  尚書省下設吏、民、禮、兵、刑、工六部。每部設尚書,總管本部政務。具體辦事機構就是這是六部:吏部,掌管全國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和調動;民部,掌管全國的土地、戶籍以及賦稅、財政收支;禮部,掌管祭祀、禮儀和對外交往;兵部,掌管全國武官的選拔,和兵籍、軍械等;刑部,掌管全國的刑律、斷獄;工部,掌管各種工程、工匠、水利、交通等。

  開始的時候,六部叫做六曹,即六個辦事機構。六部的長官為尚書,六部的設置成為後代封建國家中央政權的固定制度。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確,組織嚴密,加強中央集權。對唐及以後歷代王朝影響都十分巨大,隋文帝建立的這一整套規模龐大、組織完備的官僚機構,表明封建制度已發展到成熟階段,自隋定制,一直沿襲到清朝。

  簡化地方官制

  隋初,楊堅在確立了三省六部制的中央機構後,又對地方機構進行了改革。南北朝以來,由於郡縣設置過繁,形成了「民少官多,十羊九牧」的局面。隋初沿北齊、北周制設州、郡、縣三級地方機構,開皇三年,楊堅從河南道行台兵尚書楊尚希的建議,廢郡,改為州、縣二級制。州設刺史,縣設縣令。

  公元590年隋文帝楊堅詔府兵入州縣戶籍,兵農合一始此。楊堅對於地方機構也進行了改革。他採納度支尚書楊尚希提出的「存要去閒、並大去小」的建議,將原來比較混亂的地方官制從州、郡、縣精簡為州、縣兩級,撤消境內500多郡。同時,裁汰了大量的冗官,將一些郡縣合併。大大節省了政府的開支,提高了行政效率,也減輕了人民的負擔。

  為了更好地行使權力,控制地方,楊堅下令,九品以上的官員一律由中央任免。官吏的任用權一概由吏部掌握,禁止地方官就地錄用僚佐。而且每年都要由吏部進行考核,以決定獎懲、升降。後來,又實行三年任期制。楊堅簡化了地方行政機構,廢九品宮人法,初創科舉制。隋文帝命令各州每年推選三個文章華美、有才能的人,到中央受官。後來,隋文帝又下令,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部管刺史,要由有德有才的舉人擔當。這種選拔政府官員的制度,使各個階層有才華的人都有機會為政府效力。

  楊堅開創建立的科舉制度,在中國歷史上留存長達1300多年,直到清朝末期才廢除,但當時的美英等國稱奇並借鑒了這種選拔制度作為政府文員的聘用方法。

  領均田令

  隋文帝楊堅推行均田制,整頓戶籍。實行了「大索貌閱法」要求官吏經常檢查人口,根據相貌來檢查戶口,使編戶大增。和實行「輸籍定樣」在第一個的基礎上確定戶口數,編製「定簿」,以此為依據來收取賦稅。開皇三年,清理出陰漏丁男44.3萬人 共計164.15萬口。高祖令州縣大索貌閱,戶口不實者,正長遠配,而又開相糾之科。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為戶頭,以防容隱。於是計帳進四十四萬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萬一千五百口。」這些舉措防止地方豪強和官僚勾結,營私舞弊。將從豪強手裡依附的人口解放出來,增加了國家的勞動力,調動貧苦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使國家掌管的納稅人丁數量大增

  改革貨幣

  隋文帝統一了幣制,廢除其他比較混亂的古幣以及私人鑄造的錢幣,改鑄五銖錢,世稱「隋五銖」。「隋五銖」背面肉好,皆有周郭,重如其文,每錢一千重四斤二兩。 「車書混一,甲兵方息。」度量衡在隋文帝時重新統一。「隋氏混一南北,凡齊、周之故老,梁、陳之舊臣,鹹薈粹一朝,成文章之總匯。」除此之外,隋文帝還曾頒布「人年五十,免役收庸」、「戰亡之家,給復一年」等仁政措施。

  設置糧倉

  在隋朝政府各地都修建了許多糧倉,其中著名的有興洛倉,回洛倉,常平倉,黎陽倉、廣通倉等。存儲糧食皆在百萬石以上。貞觀11年,監察御史馬周對唐太宗李世民說:「隋家儲洛口,而李密因之;西京府庫,亦為國家之用,至今未盡。」隋朝已滅亡了20年,隋文帝已經死了33年,可那時的糧食布帛還沒用完。1969年在洛陽發現了一座隋朝糧倉——含嘉倉遺址,面積達45萬多平方米,內探出259個糧窖,其中還有一個糧窖還留有已經炭化的谷子50萬斤。

  倡導節儉

  隋文帝節儉愛民。楊堅小時候生長於寺廟之中,素衣素食,生活節儉,這使他養成了崇尚節儉的性格。他雖貴為天子,但卻食不重肉,不用金玉飾品,宮中的妃妾不作美飾,是中國歷史上最為節儉的皇帝。他深知節儉的重要性,教育太子要節儉,說國家沒有因為奢侈腐化而能長治久安的。他還提倡官員節儉。因為節儉,剝削較少,民眾能夠安居樂業,戶口和財產劇增,又加上其他一些促進生產的措施,在很短的時間內,百業興旺,經濟繁榮景象由此而生。

  他的車馬用具不做新的,只是修補一下而已。他留意民間疾苦,有一年,關中鬧饑荒,他看到百姓吃糠拌豆粉,就讓大臣們看,責備自己沒有治理好國家。

  隋文帝的泰陵始建於隋仁壽四年,實際上是楊堅與獨孤皇后的合葬墓。現代部分專家學者經過遍閱籍典以及遍訪泰陵周圍民間鄉里,發現典籍沒有記載有關泰陵隨葬的例證,而當地百姓皆傳說泰陵無寶可盜,言說歷代軍閥、土匪,均至此徘徊,未有收穫。

  隋文帝厲行節儉政治,使民眾在較輕的剝削下得以發展生產,修定刑律和制度,使適合於南北統一後的中國,刪去若干秦、漢、南北朝相沿的酷刑。他利用突厥內部存在的弱點,以謀略為主,軍事為輔,避免發生大戰爭,很大程度上穩定了國家的安定。西晉末年開始的國內分裂,經隋文帝積極經營,造成了較為穩定的統一局面,盛大的唐代就在這個基礎上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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