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太監如何娶老婆?唐朝一半以上太監娶妻養子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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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太監如何娶老婆?唐朝一半以上太監娶妻養子

2016年08月17日 奇聞異事 暫無評論 閱讀 382 次

  從史籍記載看,宦官大量娶妻養子出現於東漢,舉個有名的例子就是曹操的爺爺曹節就是娶了老婆,收了義子,這才有後來鼎足三分天下的曹操。不過東漢時期的人並不認為宦官找老婆是一種婚姻關係,反而認為是對女性的摧殘與迫害,從心理上不能接受這種婚姻關係。

  到了唐代,人們的社會心理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對宦官娶妻養子習以為常,不再視為違背人性的反常行為。在唐朝有一半的太監是有老婆的。很多五品以上的高級太監不但有老婆,有個三妻四妾也很常見。因為唐朝宦官勢力大,娶的老婆很多都被封為誥命夫人。比如著名宦官仇士良的老婆胡氏就被封為魯國夫人。

  宦官婚姻是建立在大批婦女痛苦之上的,因而是一種殘酷畸型的婚姻關係。可是儘管宦官婚姻如此殘酷無情,由於種種原因,唐代的宦官娶妻並不困難。

  這個時代與宦官建立婚姻關係的,主要有如下幾類家庭:第一類是官僚家庭,與其通婚者多為高層宦官。如右神策軍中尉孫榮義的前妻,為驃騎大將軍、贈開府儀同三司郭全羽之女;軍容使、內侍監仇士良之妻胡氏,為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太子賓客兼御史大夫、贈戶部尚書胡承恩之女;左神策軍中尉劉弘規之妻李氏,為太子賓客兼侍御史李文皓之女。還有皇帝親自為宦官娶妻的事例。李輔國權勢正盛之時,唐肅宗曾為其娶故吏部侍郎元希聲侄元擢之女為妻,並將元擢遷為梁州長史,元氏家族為北朝舊士族,故肅宗以其家之女嫁與李輔國,以抬高其社會地位,示以恩寵。宦官能娶到大家閨秀必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對多數具有一定地位的宦官來說,如果不願與平民結親,普通官吏之家的小家碧玉便是其最理想的選擇對象。官僚與大宦官聯姻,是官僚勢力與宦官勢力聯合的表現。至於普通小官吏與宦官聯姻,有迫於宦官權勢壓力的因素,但也不排除有人想借此飛黃騰達,撈取政治上的好處。

  第二類是宦官家庭,即宦官之間的相互通婚。這類婚姻在唐代宦官中占較大比例。宦官之間互為婚姻主要是門當戶對,擇偶方便,此外也有通過聯姻以建立更為密切的政治聯盟,以便親黨膠固,沆瀣一氣的因素。這一點在上層宦官家族的互通婚姻中表現得最為明顯。

  第三類是與平民家庭通婚,這類婚姻多發生在中下層宦官家庭中。宦官與平民結親,實在是不得已之舉。雖說唐代宦官勢力很大,專權擅政,這僅是對一小部分地位顯赫的上層宦官而言,並非所有宦官均有此權勢。對大部分宦官來說,不要說與官僚之家,就是與普通官吏聯姻也是很困難的,因此只好退而與平民通婚。平民百姓與宦官通婚,不能排除宦官以勢強娶的情況發生,更多的恐怕還是由於其生活貧困而被迫嫁女。在中國古代社會,貧苦人口必定佔多數,這就為宦官普遍地娶妻養子提供了可能的社會條件。

  在唐代,有權勢的大宦官家族互相聯姻,親族之間相互庇護,從而對當時的政治局勢形成了很大的影響。楊志廉家族是唐代著名的宦官世家,從其父楊延祚起,直到五代後唐時止,這個家族一直地位顯赫,專權擅政,綿亙一百數十年之久。其家四代五人任神策軍中尉,掌握禁軍兵權,三人出任樞密使,把持中樞機要之權,史稱「世為權家」。宦官世家形成的結果,必然是世代盤踞宮闈,養子憑借其養父的權勢而迅速提升;而宦官之間的聯姻尤其是高級宦官之間的聯姻,則容易形成「枝派蟬聯」,親黨膠固的局面,使宦官的勢力更加膨脹,專權擅政,在南衙北司之間的鬥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因此這種婚姻關係滲透著濃烈的政治因素。

  唐代的宦官對配偶也是有許多要求的,而並非不加選擇。歸納起來,大體有如下幾種情況:首先是重視門第。找所謂的「名家」、「盛族」,目的自然是拔高自己,希望得到社會公認。其次,重視女方的德行賢淑。一得恪守婦德,耐得住寂寞。潘金蓮那樣的就算了。省的面子沒賺到反而賺個綠帽子。二得能操持家務,贍養教育子女。當然是養子或者養女。三得長的漂亮,而且還得年輕。比如高力士的老婆臉蛋年紀就能跟楊貴妃一拼。

  至於婚後,唐代宦官的婚姻觀和當時世俗的婚姻觀也沒什麼差別;除了夫妻生活問題和子女一般是收養之外,其家庭結構也與社會其他階層沒有明顯的差別。由此看來唐代宦官婚姻是穩定的。穩定性、合法性和普遍性構成了唐代宦官婚姻的全部特點。

  宦官娶妻另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宦官曾經是正常男性,當了宦官以後,雖然喪失了生育能力,在「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傳統宗法觀念壓力下,隨著政治與經濟地位的變化,便開始力圖改變這種狀況。宦官娶妻雖無夫妻之間的男女之實,卻可以得到有家有妻的滿足感。宦官娶妻養子不僅是為了滿足有妻有家的願望,同時也想與其他正常男性一樣能夠傳宗接代,使已經獲得的政治地位和財產能得以繼承,這是其娶妻養子的最主要目的。

  宦官通常都具有強烈的自卑心理,唯恐自己有什麼地方不如正常男性,所以他們除了養子外還要養女,凡是朝官擁有的特權,他們也都同樣力爭擁有。如封妻蔭子,承襲爵位,參與決策,控制軍權,兼併土地,營建府宅等,無不全力爭取。掌管國學,教授徒眾,歷來是士大夫的專職,宦官也要染指,這就是唐代宦官中不止一人掌管國子監的原因所在。宦官階層的這種心理特徵,決定了他們必然要首先解決婚姻問題,據史料顯示,他們把這個問題解決的不錯,下一步,他們要把手伸向整個政局。

  文章摘自《中國歷代黨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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