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荒唐的禁煙:禁煙委員是販賣煙土的杜月笙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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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荒唐的禁煙:禁煙委員是販賣煙土的杜月笙

2016年07月12日 奇聞異事 暫無評論 閱讀 179 次

   《劍橋中華民國史》在提及「四·一二」政變時,說作為幫兇的上海「青幫歹徒」是「黑手黨」。

  蔣介石也是一個「知恩圖報」的人。黃金榮、張嘯林、杜月笙被委任為南京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少將參議、行政院參議。張伯岐先被任命為26軍義勇隊總司令、淞滬警察廳副廳長,後又升任鎮海炮台司令。董明德被任命為警察局偵緝隊副隊長。徐福生任諜報處長。這些幫會中人成為「黨國新貴」、「地方政要」,南京政府的建立,與幫會流氓有著猶抱琵琶半遮面的「血緣關係」。

  蔣介石在南京建立了國民政府。為了擴大財政收入,增加經濟來源,南京政府設立了禁煙委員會,以「寓禁於征」的名義允許鴉片公開販售。具體做法:一、外國煙膏禁止進口,內地煙膏則暫予盡量收購,轉賣民眾自由吸食,但必須根據規章貼足印花。誰承銷這家公司的煙膏,也必須貼足印花,否則照章懲罰。二、設立煙民執照,其稅額逐漸加重,使吸鴉片的人因稅額加重而無法吸食,最後被迫戒煙。三、由政府創辦大規模戒煙所,嚴責民眾戒煙。

  解讀這三條,不難察知其主旨即為壟斷鴉片買賣,並通過「公賣」徵收重稅,以幫助蔣介石作內戰經費。所以在公佈鴉片公賣辦法的同時,規定由蔣介石的南昌行營為緝私鴉片的最高機關,另在漢口設立禁煙督察處及禁煙總監,具體負責緝私工作。

  杜月笙是上海禁煙委員會三大常委之一,有權處理日常事務及執行決議。此時杜月笙在上海公眾面前的亮相,儼然是一個社會活動家,他的聲音也通過電波傳播給了大眾。1927年8月,他在電台作了幾次有關禁煙的播音。除此之外,他還在《禁煙專刊》上發表「名人論著」,拿出一副要完成禁煙使命的姿態。這樣的「名人論著」,當然是有人替他捉刀。

  禁煙管理圈內,多有幫會成員。在設於上海的江蘇禁煙局內,重要職務幾乎都被幫會分子所佔據:金廷蓀、蘇嘉善任財務處正副處長,顧嘉棠為運輸處長,馬祥生為查緝處長,芮慶榮為護緝隊長,楊慶山任長江第一區吳淞檢查所所長。該局局長曾鏞還讓自己的兒子拜杜月笙為乾爹。在江蘇各縣的禁煙分局,多為杜月笙的爪牙所掌控,如謝葆生是上海縣禁煙分局副局長,金山縣禁煙分局的業務則由高鑫寶承包。鴉片消費者視其經濟收入的多少不等,每年繳納十二至三十元的註冊費,如此方可在禁煙局買到鴉片。誰規避繳付註冊費吸食鴉片,就會被拘留;臨時吸食者每袋徵收三角。青幫分子利用手中權力狠狠撈了一把。

  杜月笙和法租界其他有聲望人士,應邀赴南京出席會議,蔣介石在會見杜月笙時,同意青幫首領提出的負責鴉片壟斷的人選,並同意由國民政府任命。正由於得到這把上方寶劍,杜月笙他們才得以繼續在「合法」的外衣下,控制江南地區的鴉片買賣配額。

  據《上海警察,1927—1937》一書轉引相關資料,在1927年8月至1928年7月推行登記的一年中,這項收入即超過四千萬元。該書說,至少在壟斷的名義下,新的上海市政府注重打擊毒品交易;公安局協助海關追捕和摧毀非法的鴉片、海洛因和其他通過上海走私的船隻。但是政府壟斷鴉片貿易的合法性受到公眾質疑和反對。1928年7月,國民政府迫於壓力,放棄了鴉片公賣和徵收煙稅。

  但是煙土的巨大誘惑力,還是頻頻引發事端,是年底發生的「江安輪煙土案」即是其中之一。11月22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長戴石浮派警察埋伏在外灘碼頭倉庫,他們是在等待一艘從漢口方向駛來的江安號華商輪船。當時禁煙委員會執行主席張之江收到馮玉祥的情報,江安輪從漢口將兩萬盎司鴉片運到上海。江安輪靠岸後,果然不同平時,搬運工搬運貨物時,身旁有持槍保鏢護衛著。搬運過半後,警察們行動了。令警察吃驚的是,江安輪上三十多名保鏢竟是警備司令部的軍警。他們負責押運的,是上海警備司令熊式輝委託的價值上百萬元的鴉片。警察不服,雙方發生了肢體衝突。結果軍警制服了警察,將警察押往西門憲兵隊,鴉片最後搬進法租界的倉庫。雙方互相指責,軍方指責警方攔截軍方繳獲的鴉片,警方則指責軍方庇護毒品走私。此事很快傳開,輿論嘩然。

  最擔心輿論的還是與此事相牽涉的上海青幫,因為這會對他們與南京政府的關係帶來威脅,從而影響到他們與南京政府今後的交往。南京政府顯然也顧及到了這點,低調處理。調查報告稱,司令部偵查隊先扣押警官,處理不當;公安局局長戴石浮未查明情況,便指責軍方庇護販煙。各打五十大板,草草了事。

  馮齊在《上海與外界》說:「在軍隊的控制下,鴉片只不過是一種生意上的安排。軍閥直接從中撈錢,大量金錢被塞到從市長到次級官員,再到巡邏的低薪警察的口袋裡……國民政府成立後,情況並未有很大改變。在規範鴉片販運的幌子下,實行壟斷的仍然是法租界的幫會,它支持蔣介石,並為其剷除在法租界中可能損害南京政府爭取民心努力的地下黨。」

  無論是販運鴉片,還是對付地下黨,青幫勢力在法租界的活動所引發的不安定情狀,終於使法租界公董局意識到,如此發展下去,管理必然失控。法租界警務處開始和杜月笙談判,希望作為操縱鴉片買賣平台的三鑫公司遷出法租界。後來因杜月笙將他掌控的毒品工廠轉移到南市,三鑫公司遂於1932年底終告解散。

  《杜月笙(鏞)先生備忘錄》記載:杜月笙「明白武裝保護對運輸鴉片的必要性,成功地使楊虎將軍被任命為上海保安隊隊長。保安隊設立了一個『特別服務處』,由該處接管了已『結束』的三鑫公司的事務。但是,1932年12月,這個特別服務處奉吳鐵城市長的命令併入公安局。」

  1932年11月,蔣介石廢除了禁止吸鴉片和關閉鴉片館的命令。杜月笙以每月交給中央財政部長三百萬美元為條件,在上海公開出售鴉片。轉年,國民黨政府為了進一步籌措軍費,設立了禁煙督察處,正式實行鴉片專賣。至於杜月笙在南市製造嗎啡,牟取暴利,其實孔祥熙、吳鐵城也與其中利益相涉。南京政府與上海青幫對禁毒販毒尺度的把握,主要還是從彼此利益著眼,所有的遊戲規則都是以這個為中心擬定的。

  「現在蔣介石授權杜月笙將國民黨禁煙局繳獲的船運鴉片提純為嗎啡或海洛因,表面上是銷售於醫務用途,但是所獲利潤是『為了用於藍衣社』。」

  1933年11月下旬的上海公共租界警務處檔案還作如下記載:「在華界外灘的嗎啡工廠已經存在六個多月了,在杜月笙的要求下,通過前任公安局長黃振興已經從蔣介石處得到了經營此工廠的許可……據傳聞,吳鐵城市長許諾對繼續經營毒品工廠不予過問。」

  對於蔣介石的示好,杜月笙當然心領神會。投桃報李,杜月笙一是支持蔣介石圍剿紅軍,二是協助破壞共產黨在上海的地下組織。「截止1933年11月17日晨,杜月笙可在六個月的期限內,將鴉片或生嗎啡提純為嗎啡、海洛因和紅丸。這期間,他在南市太平弄104號的工廠得到了中國政府的全面保護,而每天所獲的五萬美元的利潤中很大部分應用來支付蔣介石的軍費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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