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為什麼用毒酒將李逵毒死?李逵怎麼死的
論及《水滸傳》必說到宋江,說到宋江必論及李逵。而李逵的人生終點則死於自己最仰慕的偶像之手:宋江用御賜的毒酒將李逵毒死。李逵愚忠於宋江,本是兄弟關係,實屬常情。但宋江臨死前拉上李逵墊背,值得推究。
在梁山一百零八將裡,一貫反對招安的不在少數。但李逵的性格特徵,價值取向迥異於其他「好漢」,使得他表現得更加粗狂:「殺向東京,奪了鳥位。」
「本我」是指個體人格中體現生物本能衝動的部分,與遵循社會理性規範的「超我」人格相對,並將該理論移植於李逵身上便知其奉行的是「快活至上原則」,只圖自身「快活」,不顧週遭環境的變化,完全生活在自己設置的「小宇宙」裡。
我們假設宋江接受李逵的建議,殺向東京,奪得鳥位,又會怎樣?倘若宋江做了大宋「一把手」,梁山團隊勢必要面臨一系列的轉變。首先,宋江與李逵等一百零七位「好漢」必然面臨著從兄弟關係到君臣關係的轉變。意味著大伙將不能再過上「大碗喝酒,大塊吃肉」的隨性生活;將不能再平起平坐,稱兄道弟,並時時注重君臣禮節及官場遊戲規則;將不能再過上「平分金銀」的分配模式,意味著大家將按照官爵高低評定俸祿的多寡。
其次,生存模式將面臨著從叢林法則到皇權法則的體制性轉變。意味著大伙將依據所賦予權力的多寡而行事,再不能憑拳腳論高低。而最令人頭疼的便是身份的轉變,大伙將從過去的造反派逐漸過度到統治階級。但以李逵的性格特徵和價值取向,是無法接受這一系列的轉變。試想過去左一聲「哥哥」,右一聲「哥哥」的李逵突然改口稱「皇上」,並行一套繁文縟節。李逵焉能接受?縱使宋江能接納其行為,其他人最終也會以「莫須有」的罪名弄死「不識時務」的黑旋風。
李逵最常掛在嘴邊的詞就是「快活」:劫江州法場,不管庶民,見人便砍;生割黃文炳,稱「吃我割得快活」;屠殺扈三娘一家,道「吃我殺得快活」;將朱仝照顧的小衙內劈成兩半;把狄太公女兒剁成肉醬。李逵殺人以示效忠,手段極其殘忍,不但棄大宋刑律於不顧,更視江湖規矩為兒戲。可見李逵對宋江的效忠不過是「只講敵我、不講是非」的愚忠。沒有邏輯可言,沒有情感可表,成為宋江「快活」下的替死鬼:「罷,罷,罷!生時服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個小鬼!」
說到此,我們可繼續設想,倘若宋江做了大宋「一把手」,必然要坐擁皇帝的一切:三宮六院七十二妃,佳麗三千成一堆,過上快樂的「性福生活」。而李逵這廝很早便拋出「英雄不好色,好色非英雄」的個人口號。當時「一丈青」做了宋江的乾妹妹,李逵四處散佈流言,並當眾奚落宋江,令其尷尬萬分。後來李逵大鬧忠義堂,砍倒杏黃旗,與宋江當場翻臉。面對宋江坐享數千佳麗的特權,以李逵的價值觀,必然與宋江在作風問題上劃清界限。而李逵位列梁山座次第二十二位,為步軍第五位頭領。一旦李逵封為將軍,繼續「快活」的話,勢必會違反軍紀,濫殺無辜,犯上作亂,甚至嘩變,宋江自然會羅織諸如「忤逆之罪」將李逵凌遲處死,以絕後患。
忠而蒙冤、忠而受死,古往今來,概莫於此。《水滸傳》裡李逵固然單純,幼稚,率性,可謂「童心未泯」,但按照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學所言,童心並非均會呈現出美好的一面,它同樣會露出冰冷的獠牙。李逵缺少成熟的社會理性規範意識,蟄伏在潛意識裡的破壞性本能便肆無忌憚地釋放出來,如此一來,兒童虐待小動物取樂的行為同李逵殺人圖樂的行徑便殊途同歸矣。
為此,我們不再去追尋李逵背後的性格成因,成長環境,社會閱歷等影響因素。在「性格決定命運」的哲學結論下,單從《水滸傳》這部文學巨作來一探李逵的人生模式:李逵至始至終奉行的都是「快活一生」,「快活的生」,「快活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