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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給犯人剃光頭?
漢代的笞刑和髡刑
據說現在給犯人剃光頭是為了便於管理,但在古代,剃光頭是一種刑罰,叫髡刑。這一刑罰最早見於《周禮·秋官·掌戮》:「髡者使守積。」髡刑與墨、劓、剕、宮等肉刑同屬損害人身體完整的刑罰,因為古人將發作為「體」的一部分。三國曹魏時有完刑,實際也是髡刑,就是完全剃去受刑者的頭髮,使其頭成丸狀。古時男子蓄髮,並以之為美,長髮更美,剃髮無異於去首。髡首有標記的作用,常人不去頭髮,罪犯去頭髮,讓人一看就知道誰是罪犯。
髡刑主要是作為附加刑使用的,秦時對刑徒加施髡刑,漢代在完城旦舂刑上加施髡鉗,魏晉以前一般都是與徒刑並用,因而髡首也成為徒刑的別稱。不過,北齊時髡刑變成了流刑的附加刑。與髡首相近的一種刑罰是耐刑,耐只是剃去犯人的鬢、須,是秦時最輕的虧傷人體的刑罰,因而成為對少數民族首領、郎中以上有身份的人施加的特殊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