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愛女新城公主駙馬是誰?新城公主嫁給誰了
唐太宗愛女新城公主駙馬是誰?新城公主嫁給誰了
新城長公主,唐太宗女,初封衡山公主,貞觀八年(634年)—龍朔三年(663年)。生母文德長孫氏,為太宗嫡出子女中最幼者,同時也是太宗最幼女(二十一女)。生於貞觀八年(634年)。貞觀十六年(642年)八月二十□日,封衡山郡公主。同年,許配魏征長子魏叔玉。貞觀十七年(643年),婚事取消。貞觀二十三年(649年)二月六日下嫁長孫詮(也作銓),因太宗於五月去世,婚禮中斷。永徽三年(652年)五月二十三日,改封新城郡長公主,增邑五千戶,婚禮完成。顯慶四年(659年),長孫詮被流放巂州,不久被殺,新城改嫁韋正矩(也作政舉)。龍朔三年三月,病逝於長安縣通軌坊南園,時年三十,以皇后之禮陪葬於昭陵。
婚嫁風波
貞觀十六年(642年),九歲的新城被父親太宗許配給重臣魏征的長子魏叔玉。次年(643年)正月,魏征病危,太宗親自帶著新城去魏家探望,指著新城對魏征說:「你看看這個兒媳婦吧。」可惜當時魏征已經連謝恩的力氣都沒有了,在小李回宮的第二天就去世了。魏征死了,魏叔玉要守孝,當然不可能馬上舉行婚禮,婚事就拖下來了。沒想到就在這一年,因魏征生前所謂薦人失當、邀名賣直之罪,太宗親自寫詔書下令悔婚僕碑。後來,太宗又想起魏征的好處,把碑重新立起來,但是新城與魏叔玉的婚事卻沒有再提。原因可能有兩個:一、魏叔玉已經另娶,二、當時長樂、晉陽已死,城陽已嫁,新城是唐太宗身邊最後一個嫡女,可能想多留她幾年。
貞觀十六年,新城被許配給魏征的長子魏叔玉。魏征是太宗極其重要的大臣,封爵鄭國公。魏叔玉作為魏征的嫡長子,是要繼承魏征的爵位。其實按照唐朝的規矩,大臣子弟一般是「長子襲爵,次子尚主」,不能讓好事被一個人占完,但是新城的婚事顯然是打破了這個規矩。
到了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太宗自覺身體每況愈下,希望在死前把新城的歸宿找好,於是開始操辦新城的婚事。他為新城選擇的駙馬是長孫詮(也作銓),為尚輦奉御(或作尚書奉御)。二月六日,婚禮正式開始。可惜的是,這應該是太宗的一個遺憾吧。到了永徽二年(651年),按禮制規定,新皇帝高宗可以脫去喪服(文言「公除」),天下的百姓也可以辦喜事了。於是有關部門就上書要求在九月把新城的婚事辦完。不料,大臣於志寧上書反對,他認為普通老百姓此時的確可以辦喜事了,可是對新城來說,死的是親生父親,不守滿三年孝是不合人情的,因此認為當年辦喜事不合適。他理由很足,所以高宗同意了。永徽三年(652年)五月二十三日,三年喪期已滿,衡山婚禮才最後完成,高宗為慶祝妹妹新婚,特別改封她為新城郡長公主,增食邑五千戶。婚後,新城夫妻的感情應該很好,墓誌上說是「調諧琴瑟,韻偃笙簧。標海內之嬪風,為天下之婦則者矣。」但是,長孫無忌和武則天的政治鬥爭很快打破了新城平靜的生活,隨著長孫無忌的倒台,長孫詮也很快被流放,因為他不但姓長孫,而且他的姐姐還嫁給了長孫無忌的盟友韓瑗。長孫詮流放巂州後,被地方官殺死。新城對丈夫的遭遇應該是心懷不滿的,墓誌上說「雖外尊大義,不登叛人之黨。而內懷專一,無虧字□之□。蘭澤靡加,塵彌□□之鏡;鉛□罷飾,網綴回鸞之機。貫秋柏以居貞,掩寒松而立勁。」也就是說,嘴裡不說什麼,但是從此不再梳洗打扮,用沉默表達了抗議。
長孫詮死後,太宗的另一個女兒東陽公主給她做媒,唐高宗就把妹妹嫁給了世家子弟韋正矩(或作政舉)。或許是因為新城仍思念著長孫詮,與韋正矩的關係似乎並不太融洽,不久就傳出了駙馬待新城十分失禮的話。龍朔三年(663年)三月,新城病亡於長安通軌坊南園,年僅三十歲。韋正矩及其子都因此被殺,全族流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