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醫生也收紅包?在宋代收「紅包」很危險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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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醫生也收紅包?在宋代收「紅包」很危險

2016年05月21日 文史百科 暫無評論 閱讀 205 次

  我國醫學史上最早記載設置醫師考核制度是周朝。據《周禮·天官塚宰下》記載:「歲終稽其醫事,以制其食。上全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為下。」說明當時已有一套對從醫者考核、晉陞、俸祿的等級制度,尤其著重考核的是治療後病人的存活率。

  古代醫生收紅包那是公開的事兒

  「紅包」是古代醫生主要收入之一,給醫生送「紅包」也是古代患者求醫的傳統,即便皇家也不例外。據說收不到紅包的醫生那可能是庸醫。當年唐高宗李治「苦風眩頭重,目不能視」,請來不少名師,用了不少絕招,都治不好。

  後來御醫秦鳴鶴大膽採用「放血療法」,一針下去,療效立見。起初武則天是強烈反對「放血」的,見到奇效後,武則天親自給秦鳴鶴送了大紅包,即《大唐新語·諛佞》中記載的「躬負繒寶以遺之」。

  古代看病流行送「紅包」,醫生則習慣收「紅包」,宮廷民間都一樣。明初杭州有個醫生叫陶華,《杭州府志》記載,陶華「治傷寒,一服而愈,神效莫測,名動一時」。但是,想請他看病沒有大紅包是請不動的,「非重賂,莫能致」。

  在古代,醫生多在家接診或出診。看病沒有「統一價格表」,也不會明碼標價,但有「潛規則」:往往依患者的社會地位、貧富和醫生名氣來決定診費的高低和「紅包」的大小,對有錢的病人可以多收點,窮人則少收點,甚至免費。

  在古代,就醫存活率很關鍵

  古代對從醫者的考核,由官府專門掌管醫事的官員進行,他們的職稱分為醫生、府、史、徒。這裡說的「醫生」與後世泛指給人治病的醫生不同,而是管理醫學領域的高級官員。

  唐代設「太醫署」,清代設「太醫院」。其職責為「掌醫之政令,聚毒藥(即各種藥物)以供醫事」。到了年終要對登記在冊的從醫者進行嚴格考核,並決定他們的俸祿待遇。考核的主要依據是從醫者治療病人的存活率。當時從醫者治病的記錄叫「醫案」,它是醫生所記的治病成績。當時規定,凡經從醫者診治無法痊癒而死亡的,從醫者必須及時寫出詳細死因,年底上報,掌管醫事的官員進行認真仔細審核。

  醫工,唐代太醫署的官名。按醫術分為:上工,十全九;中工,十全七;下工,十全六。可見當時的醫術已經相當高明了,即使是中下等級的醫工,所經醫治的病人也十有六七者能康復。

  在宋代,收「紅包」很危險

  宋代,杭州有一醫院名「安濟坊」,它是這樣考核所轄從醫者的:每年治療1000人以上,十全八的,獎度碟一道;每年治療500人以上,十全八的,賞錢20貫;每年治療1000人左右,十全九的,則有特別的獎。與此同時,管理「安濟坊」的僧人,如三年內治癒1000人的,賜予紫衣和祠部碟一道;凡從醫者如以無病者冒充或杜撰病人而騙取錢米的,則給杖一百。再有,如有從醫者收取病人錢米或銀兩的,一經查實,輕者給杖一百,取消全年俸祿,並勾銷從醫資格,重者則充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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