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盛行蓄養家妓:朱熹竟將兩歌尼姑納為小妾
家妓通常指富商大賈蓄養的具有文藝才能的性奴隸。與營妓、官妓不同的是,家妓是主人的私有財產,非經許可別人是不能碰的,否則真有可能會有人拎著殺豬刀找你拚命。據《史記·呂不韋傳》記載:「呂不韋取邯鄲諸姬,絕好善舞者與居,知有身。子楚從不韋飲,見而說之,因起為壽,請之。呂不韋怒,念業已破家為子楚,欲以釣奇,乃遂獻其姬。姬自匿其身,至大期時,生子政。子楚遂立姬為夫人。」由此我們可以知道,秦始皇的生母可能就是呂不韋家中的一個美妓。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皇帝的母親是妓女,儘管這個觀點存疑(主要是秦始皇的父親在鑒定過程中存在爭議),但還是能讓我們領略一番家妓的威力。
一般來說,家妓有以下幾個特點。
首先,沒有任何人身自由,主人掌握著她們的生殺大權。曹操曾有一個家妓,長得不錯,小曲唱得也好,美中不足的是,這個女人脾氣不好。我們知道,曹操的脾氣也不好,兩個脾氣不對路的人很容易產生矛盾,曹操想殺她,又怕沒有人能唱這麼好聽的歌,於是就海選一百個美女進行訓練,裡面有一個女子的歌喉達到了那名家妓的水平,曹操這才把那名家妓殺掉。西晉有個貴族王愷,有一次請王敦到家裡做客,讓一幫家妓經行藝術表演助興,其中一個家妓吹笛出了點錯誤,王愷覺得很丟面子,就讓人把她拖出去打死了。真是可惜了社會上那些討不到媳婦的光棍們。
其次,家妓和妾有所區別。一般來說,妻妾的主要職責是治內管家、生兒育女;婢女只管負責主人的衣食住行;而家妓是為主人提供文化娛樂、精神享受和性服務。有些士大夫外出宦遊時,不帶妻眷,但有家妓相伴。這時,家妓便集妻妾、家妓和婢女三重身份為一身。在社交場合,家妓的作用非常重要,其數量、素質、技藝是主人經濟實力、地位尊嚴和人品高雅的體現。在中國古代藝術史上,很多家妓都是所處時代歌舞藝術的代表。
最後,家妓儘管沒有五險一金,生活還是能夠有保障的。這是因為,家妓往往是主人財富的一種表現形式,官僚、地主之間經常暗中斗富,要是你的家妓待遇或素質還比不上人家的三等奴僕,這實在是件丟份兒的事。
在隋代,以宇文述和楊素兩個貴族的家妓最多。宇文述深得隋煬帝寵信,「言無不從,勢傾朝廷」,只要是他看得上的,別管是否結婚,都一概搶奪過來,聚斂家妓上百,家僮上千。楊素的家妓也不少,但最為出名的要數與李靖私奔的那個紅拂女。
到了唐代,尤其是安史之亂後的中晚唐,朝廷還對蓄養家妓作了規定,如中宗曾下令三品以上的官員,可以擁有一部女樂(大概10人左右),五品以上的女樂不超過3人。但實際上這種情況根本無法控制,大部分官宦、貴族都蓄養幾十甚至上百個家妓,即使沒有官位的人,如一個名叫鄒鳳熾的富商,其「尤艷麗者至數百人」。再如詩人白居易,他在任刑部侍郎時,官位四品,按規定只能養妓3人,但他的家妓除了能歌善舞的樊素、小蠻、春草外,另有一些奴婢充當。
進入宋代,官僚士大夫蓄養家妓的風氣越來越盛,大有普及化、大眾化的趨勢。這些人的家妓根據家中的財力而定,少的有幾個人,多的有數十人。如楊褒有「家姬數人」,蘇軾有幾十個歌舞妓,歐陽修有歌妓「八九姝」,韓侂胄有「愛妾十四人」等等。在這種社會風氣熏陶下,連大講「遏人欲而存天理」的朱熹也經不住誘惑,居然弄了兩個尼姑做起小妾。有的官員儘管年紀不小,不服輸的精神卻令人讚歎,每晚必須有家妓陪著睡覺才能做個好夢,真不知是誰慣的。
元代的時候家妓風氣逐漸衰頹,原因是官妓、民妓的盛行,以及當時的士大夫貴族多為大老粗,沒有閒情雅致,女人就是洩慾的工具,蓄養家妓太不划算。至於家妓何時消失,沒有一個確切的時間,可能後來都逐漸演變成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