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儀談與妃子離婚:心中有虧 從未有夫妻生活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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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談與妃子離婚:心中有虧 從未有夫妻生活

2016年02月23日 近代名人 暫無評論 閱讀 149 次

     李淑賢在世時,我每次到京,總要去看望她。我寫過一些有關李淑賢和溥儀婚後生活的稿件。李淑賢說,她喜歡看。關係處得熟了,她向我講述了溥儀和淑妃文繡離婚的事。溥儀曾對李淑賢說:

  我這個中國最後一個皇帝,共幹過兩件轟動世界的事:一是給日本人當傀儡,成了日本人的走狗;二是答應淑妃文繡的離婚要求。妃子提出離婚是中國歷史上沒有過的,因為老祖宗沒這個規矩,也不容許。可是,我還是答應她了,在她請求離婚的信上簽了字。成為中國歷史上皇帝離婚第一案!

  那是1931年8月下旬的一天,太監匆匆進來,面有難色地從袖筒中取出一封信,呈交於我。我打開一看,大吃一驚,良久未說話。原來,是淑妃開誠佈公地向我提出離婚。

  第二天,我從宮中出來,太監遞給我一張《國強報》。打開一看,只見上面報道說:「淑妃文繡不堪皇帝虐待、太監威逼,自殺未遂,設計逃出。聘請律師離婚。這是數千年來皇宮中破天荒的一次妃子革命。」

  此事公開後,社會一片嘩然。如今回想起來,我對文繡心中也是有虧的。她從14歲入宮以來,我未能與她過一次夫妻生活,加上婉容對她的虐待和謾罵,我又視而不見,不加制止,文繡不知哭過多少次,流過多少淚。

  我本來想與她和好,向她賠不是。可是,已經晚了。她已請好律師,接受了採訪,家醜已經外揚!不久,我從律師手中看到她寫的又一封信,內中寫道:

  「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衾獨抱,悲淚暗流,備受虐待,不堪忍受。今茲要求分居。溥應於每月若干日前往一次,實行同居……否則,離婚……」她的要求條件是我無法答應的。我將此事交給一些大臣商議,都無良策。

  婉容得知此事後,火上澆油,極力主張盡快答應與文繡離婚。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又目睹當時國家形勢的危局,心中想,反正我這個皇帝做得窩囊,就違心地允諾了文繡的離婚要求。

  文繡與溥儀離婚後,隱姓埋名一段時間,後與李宗仁的一位叫劉振東的副官結婚。可是,紅顏命薄,文繡並沒過多少舒心日子,僅僅活到40歲便告別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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