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中國古代殺妻的名人:宋江為何會殺閻婆惜?
近來,許多人關心殺妻的話題。其實在中國的史書上,有關官員殺老婆的事,並不鮮見。
首先說的是現代史上赫赫有名的將領張靈甫。熟悉民國史的,大概都知道蔣校長的五大主力,也清楚在抗日戰場上屢立奇功,後來在孟良崮丟了性命的國民黨王牌74師師長張靈甫。
話說張靈甫早年還是團長時,因為懷疑妻子偷情,怒而奔回西安,一槍崩了妻子。張靈甫畢竟是條漢子,自知殺人罪責太大,便離開軍隊,千里迢迢跑去南京自首。一路上所帶盤纏不多,還憑著一手好書法邊走邊賣字。就這樣,張靈甫來到南京,被判入獄十年。可惜刑期未滿,抗戰軍興。黨國用人之際,還有一眾同僚求情,委員長才網開一面,讓張提前出獄,戴罪立功。此後,張靈甫戰上海,守南京,保武漢,數戰長沙,揚威贛北,無役不與,終成名將。張靈甫犯法,還知認罪。千里迢迢赴南京自首,也算有點法制觀念。
在中國古代歷史中,殺兄逼父的李世民,成為千古一帝。更混賬的是,殺老婆的事,有時還成為後世美談。比如漢武帝殺鉤弋夫人,沒人罵劉徹泯滅人性,倒有人誇讚其雄才大略。
鉤弋夫人趙氏,漢武帝劉徹寵妃,漢昭帝劉弗陵的生母。班固在《漢書》裡稱漢武帝在甘泉宮修養,隨侍的趙氏因犯過錯,遭到漢武帝斥責,後來趙氏憂鬱而死於雲陽宮,就地下葬。現在更流行的說法是褚少孫在《史記》裡的補記:漢武帝為防患女主亂政,立子殺母。
鉤弋夫人生子弗陵,被漢武帝視為掌上明珠。後來,漢武帝決心立弗陵為太子,卻擔心弗陵幼小,鉤弋夫人正值壯年,自己死後是否會「主少母壯」,外戚專權。因此,漢武帝痛定思痛,在立弗陵為太子時,隨便找個借口,把弗陵的親生母親砍了腦袋。
直到現在,有人認為這是大政治家的魄力。不知一個連自己老婆都不愛的人,會愛惜自己的子民?
朕即天下的皇帝能殺老婆,臣僚們自然會效仿。接下來,說說幾個官職小一點,但在殺老婆這事上毫不手軟的人。
一個殺老婆的大官是宋江。這個宋三郎,因為自己的把柄被老婆抓到,就心生歹念,殺人滅口。宋江比起張靈甫,自然差了一截。同樣身為國家公務人員、領導幹部,不僅沒有自首表現,還選擇跑路,甚至落草為寇。
不過,宋江跑路,說明他心中有個怕字,他知道,殺人是要償命的。國法無情,不跑,估計連小命都沒了。心中有個怕字的宋江,最後落草為寇,幹起打家劫舍的勾當。那些心中連個怕字也沒有的人,幹起壞事一定比宋江厲害百倍。
再有一個殺老婆的大官,是戰國時期名將吳起。司馬遷在《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裡寫道:「齊人攻魯,魯欲起吳起。吳起取齊女為妻,而魯疑之。吳起欲就名,遂殺妻以明不與齊也。魯卒以為將。將攻齊,大破之。」
簡單翻譯一下。就說吳起這廝,為了取得魯國信任,不惜殺死來自敵國(齊國)的妻子以獲得將軍位。後來有句成語殺妻求將,專門比喻為了成功不擇手段。
吳起心中自然對法律也沒啥敬畏,但起碼有點擔當。人就是老子砍的,砍了就砍了,絕不賴賬。吳起不會百般狡辯,矢口否認,更不會處心積慮,欲蓋彌彰。從這個角度來說,吳起還算個光明磊落的壞蛋。
如果有誰殺了老婆,不自首、不跑路,甚至不認賬,那比起張靈甫、宋江、吳起,實在差太多!
讀歷史書多了,漸漸對「好人不長命,王八活千年」的話深信不疑。清官忠臣,比如岳飛、于謙,一個比一個死得慘。倒是蔡京、秦檜之流,享盡榮華富貴還得以善終。貪官未必有惡報,讓人唏噓。但是,殺老婆的官,卻出乎意料的結局悲涼。漢武帝殺了鉤弋夫人沒多久,就一命嗚呼。張靈甫命喪孟良崮,究竟是自殺還是被打死,至今扯不清。宋江拉著好基友,一起喝了毒酒。殺妻不祥,「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
至於吳起的結局,更有意思。他效忠的主子楚悼王去世,楚國貴族發動兵變攻打吳起。已被弓箭射傷的吳起靈機一動,拔出箭逃到楚悼王停屍的地方,撲到楚悼王屍體上。楚國的法律規定,傷害國王的屍體屬於重罪,將被誅滅三族。吳起盤算著,靠著先王的餘威,對手不敢再放箭。可是殺紅了眼的人亂箭齊發,將活人吳起與死人楚悼王一起射成篩子。
聰明絕倫的吳起臨死時卻糊塗起來。先王只是過去的王,不是如今的王。一個連自己實體都庇護不了的人,又如何庇護曾經的寵臣!
不過,宋江跑路,說明他心中有個怕字,他知道,殺人是要償命的。國法無情,不跑,估計連小命都沒了。心中有個怕字的宋江,最後落草為寇,幹起打家劫舍的勾當。那些心中連個怕字也沒有的人,幹起壞事一定比宋江厲害百倍。
再有一個殺老婆的大官,是戰國時期名將吳起。司馬遷在《史記·孫子吳起列傳》裡寫道:「齊人攻魯,魯欲起吳起。吳起取齊女為妻,而魯疑之。吳起欲就名,遂殺妻以明不與齊也。魯卒以為將。將攻齊,大破之。」
簡單翻譯一下。就說吳起這廝,為了取得魯國信任,不惜殺死來自敵國(齊國)的妻子以獲得將軍位。後來有句成語殺妻求將,專門比喻為了成功不擇手段。
吳起心中自然對法律也沒啥敬畏,但起碼有點擔當。人就是老子砍的,砍了就砍了,絕不賴賬。吳起不會百般狡辯,矢口否認,更不會處心積慮,欲蓋彌彰。從這個角度來說,吳起還算個光明磊落的壞蛋。
如果有誰殺了老婆,不自首、不跑路,甚至不認賬,那比起張靈甫、宋江、吳起,實在差太多!
讀歷史書多了,漸漸對「好人不長命,王八活千年」的話深信不疑。清官忠臣,比如岳飛、于謙,一個比一個死得慘。倒是蔡京、秦檜之流,享盡榮華富貴還得以善終。貪官未必有惡報,讓人唏噓。但是,殺老婆的官,卻出乎意料的結局悲涼。漢武帝殺了鉤弋夫人沒多久,就一命嗚呼。張靈甫命喪孟良崮,究竟是自殺還是被打死,至今扯不清。宋江拉著好基友,一起喝了毒酒。殺妻不祥,「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
至於吳起的結局,更有意思。他效忠的主子楚悼王去世,楚國貴族發動兵變攻打吳起。已被弓箭射傷的吳起靈機一動,拔出箭逃到楚悼王停屍的地方,撲到楚悼王屍體上。楚國的法律規定,傷害國王的屍體屬於重罪,將被誅滅三族。吳起盤算著,靠著先王的餘威,對手不敢再放箭。可是殺紅了眼的人亂箭齊發,將活人吳起與死人楚悼王一起射成篩子。
聰明絕倫的吳起臨死時卻糊塗起來。先王只是過去的王,不是如今的王。一個連自己實體都庇護不了的人,又如何庇護曾經的寵臣!
拓展閱讀:水滸傳中宋江為何會殺閻婆惜?
在《水滸傳》第二十一回裡,宋江怒殺閻婆惜。一隻「金絲雀」就此香消玉殞,讀來有些悲催。然則仔細分析這個桃色兇殺案的緣由,筆者發現,錯不在宋江。宋江的「怒」,完全是因閻婆惜的「蠢」引起的。
第一蠢:因生活艱難而做「金絲雀」
閻婆惜是東京汴梁人士,十八歲,很漂亮,會唱歌。她跟著父母「來山東投奔一個官人不著,流落在此鄆城縣。不想這裡的人,不喜淫奢宴樂。因此不能過活。在這縣後一個僻靜巷內權住」。屋漏偏逢連陰雨,她的父親暴病身亡。閻婆惜和母親陷入赤貧境地,連閻父的棺材都買不起。
正在這時,她們遇到了濟危救難、仗義疏財的鄆城縣押司宋江,既送了棺材,又給了「銀子十兩做使用錢」。這對宋江來說,只是舉手之勞做點善事而已。但對閻婆惜母女來說,就如同「重生的父母,再長的爹娘」的大恩了。閻婆還找媒人說合,把女兒送給宋江做小。宋江起初不同意,架不住閻婆和媒婆的雙重嘮叨,便在縣西巷內,「討了一所樓房,置辦些家火什物,安頓了閻婆惜娘兒兩個那裡居住」。沒幾天時間,閻婆惜就滿頭珠翠、遍體金玉,做了金絲雀,閻婆惜真的被感動了。
需要注意的是,宋江僅僅是「收了」閻婆惜,而不是明媒正娶。另外,宋江長得比較醜。這讓閻婆惜越來越覺得自己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十八歲的女孩子有許多夢想,而現實的物質女孩閻婆惜的夢想則更多,她漸漸地流露出對生活的不滿來。宋江沒有意識到閻婆惜的不滿。他照樣成天呼朋喚友,上班私活兩不誤,哪裡有多餘的精力照顧閻婆惜細膩的心思?種種跡象表明,宋江並不愛閻婆惜。
第二蠢:把短暫溫柔當一生守候
那個「能和閻婆惜在一起的人」終於出現了,他叫張文遠,是宋江在衙門裡的小兄弟,當個後帖書吏的小官兒。某日,宋江把張文遠領到西巷閻婆惜家飲酒招待。張文遠生得眉清目秀,齒白唇紅,而且早年沉迷於瓦肆歌捨討生活,「品竹彈絲,無有不會」,練就了一身討女人歡心的本領。自覺被宋江困在鳥籠中圈養的閻婆惜,對張文遠一見傾心,張文遠也對閻婆惜有鍾情之意。
女孩子喜歡「高富帥」的男人,這沒有錯,可惜閻婆惜沒這個好運氣。張文遠或許比宋江高一些帥一些,卻不如宋江有錢。當張、閻兩人的苟且之事成了鄆城縣公開的秘密時,宋江打算放棄:「又不是我父母選的妻室。她若無心戀我,我沒來由惹氣做什麼。我只不上門便了。」宋江不回「家」,閻家母親有點急,家裡的資金來源斷了。張文遠倒是常來,但他既沒權又沒名,更要命的是沒錢。閻家母親不得已,親自去縣衙請宋江,宋江心軟,只得回去。
閻婆惜聽到家中有人來,以為是心愛的張文遠來了,興高采烈下樓梯。燈光照見是宋江,馬上臉色就變了,返身再上樓。母親不依她,從床上拖起女兒,逼她招待宋江。閻婆惜那顆給了別人的心再也收不回了,宋江只能是歡場多少事都付笑談中,乾坐著喝了幾杯悶酒,熬到後半夜睡意上來了,就挨著閻婆惜躺在床上睡了會兒。挨到五更,宋江起來,簡單地洗了把臉。想想昨夜的尷尬,宋江忍了口氣,出門提前去上班。
如果閻婆惜此時覺悟了,對宋江稍微熱情一些,宋江也不至於心寒,其後則不會出現「怒殺」的一幕。
第二蠢:把短暫溫柔當一生守候
那個「能和閻婆惜在一起的人」終於出現了,他叫張文遠,是宋江在衙門裡的小兄弟,當個後帖書吏的小官兒。某日,宋江把張文遠領到西巷閻婆惜家飲酒招待。張文遠生得眉清目秀,齒白唇紅,而且早年沉迷於瓦肆歌捨討生活,「品竹彈絲,無有不會」,練就了一身討女人歡心的本領。自覺被宋江困在鳥籠中圈養的閻婆惜,對張文遠一見傾心,張文遠也對閻婆惜有鍾情之意。
女孩子喜歡「高富帥」的男人,這沒有錯,可惜閻婆惜沒這個好運氣。張文遠或許比宋江高一些帥一些,卻不如宋江有錢。當張、閻兩人的苟且之事成了鄆城縣公開的秘密時,宋江打算放棄:「又不是我父母選的妻室。她若無心戀我,我沒來由惹氣做什麼。我只不上門便了。」宋江不回「家」,閻家母親有點急,家裡的資金來源斷了。張文遠倒是常來,但他既沒權又沒名,更要命的是沒錢。閻家母親不得已,親自去縣衙請宋江,宋江心軟,只得回去。
閻婆惜聽到家中有人來,以為是心愛的張文遠來了,興高采烈下樓梯。燈光照見是宋江,馬上臉色就變了,返身再上樓。母親不依她,從床上拖起女兒,逼她招待宋江。閻婆惜那顆給了別人的心再也收不回了,宋江只能是歡場多少事都付笑談中,乾坐著喝了幾杯悶酒,熬到後半夜睡意上來了,就挨著閻婆惜躺在床上睡了會兒。挨到五更,宋江起來,簡單地洗了把臉。想想昨夜的尷尬,宋江忍了口氣,出門提前去上班。
如果閻婆惜此時覺悟了,對宋江稍微熱情一些,宋江也不至於心寒,其後則不會出現「怒殺」的一幕。
第三蠢:談條件不知適可而止
兇殺案的由頭是一封信,那是「反賊」晁蓋寫來的感謝信。感謝宋江通風報信讓他們逃脫了官府追捕,就放在隨身攜帶的公文袋裡。宋江走到半路,忽然想起公文袋落在閻婆惜床上了,這份私放朝廷重犯的證據如果洩露出去,後果很嚴重。
果然,閻婆惜拿到了這個證據,完全掌握了主動權。於是,宋江服軟。閻婆惜開出「交易條件」,一是要宋江還她自由身,寫一紙聲明允許她嫁給張文遠;二是要宋江把西巷的房子和閻家母女的首飾用具都留給閻婆惜;三是「有那梁山泊晁蓋送與你的一百兩金子,快把來與我」。宋江答應了前兩個,第三個卻很為難,因為他根本就沒收晁蓋的金子,手頭更無這麼多積蓄。只好咬牙說:「限我三日,我將傢俬變賣一百兩金子與你。」
對於宋江這樣的人來說,既然答應三日內給錢,就肯定會給。閻婆惜最明智的做法是,三日內等宋江來送錢。可惜她畢竟年輕,走出了最愚蠢的一步:逼債。還揚言:「明朝到公廳上,你也說不曾有這金子。」
她搬出官府來壓宋江。此時的宋江對「公廳」兩個字正好敏感,加上受了一夜的氣,怒氣衝起,扯開被子就來搶公文袋,閻婆惜死也不放。搶奪間,宋江看到床上有一把壓衣刀子,便搶在手裡。閻婆惜竟然還想進一步喊叫要挾,大叫:「黑三郎殺人也!」正在氣頭上的宋江腦海中頓時出現「殺人」念頭……兇案就此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