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名夏死因之謎:是黨爭還是滿漢矛盾的犧牲品?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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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名夏死因之謎:是黨爭還是滿漢矛盾的犧牲品?

2016年11月02日 風雲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187 次

  對於陳名夏的死因,史家有種種解釋,但大體不出「黨爭致禍」或者「滿漢矛盾犧牲品」諸說。實際上,圍繞著陳名夏的死叢集了很多矛盾,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則是皇權與議政王大臣會議間的衝突。

  順治十一年(1654)三月,清廷內翰林秘書院大學士兼署吏部尚書事陳名夏,因議政大臣寧完我所劾「結黨懷奸,情事叵測」十二大罪,被絞刑處死。對於陳名夏的死因,史家有種種解釋,但大體不出「黨爭致禍」或者「滿漢矛盾犧牲品」諸說。實際上陳名夏之死的一個重要原因,則是皇權與議政王大臣會議間的衝突。

  順治七年(1650)十二月,多爾袞病逝。次年正月,十四歲的順治皇帝親政。濟爾哈朗立即捲土重來,操縱議政王大臣會議搶奪權力,對多爾袞的勢力進行殘酷清洗,順治因年幼而被撇在一邊。事實上,這一時期皇帝的意見動輒遭到否決。漸漸成人的福臨當然不願再受人擺佈,親政伊始,就迫不及待地傳諭議政王大臣,要求:「國家政務,悉以奏朕。」可當時的順治帝畢竟勢單力薄,不僅難與鄭親王等相頡頏,還不得不依靠議政王大臣會議的力量。

  但不甘雌伏的順治,也在積極培植自己的勢力,以強化皇權的威嚴。既然滿洲親貴多以鄭親王馬首是瞻,順治不得不將目光投向朝中的漢官。順治親政初年,一方面議政王會議的力量得到迅速加強,另一方面,朝中漢官的權力架構也在重新改組。順治八年(1651)閏二月,順治將多爾袞時期備受恩寵的馮銓、李若琳、謝啟光等盡行罷黜,轉而大力提拔洪承疇、陳名夏、陳之遴等人。

  在順治皇帝倚靠的這批漢官中,陳名夏隱然為其領袖。陳名夏(1601-1654),字百史,一作伯史,今江蘇省溧陽縣人。崇禎十六年(1643),中探花(進士一甲第三名),被授為翰林院編修。順治元年(1644)十二月,保定巡撫王文奎將其薦入清廷,次年一月復故明原官,二月擢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順治八年(1651)閏二月,陳名夏與新遷都察院左都御史洪承疇、禮部尚書陳之遴等人共同甄別台員,分諸御史為六等,升調降黜有差。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成是漢官權力結構的進一步調整。

  但是受到貶斥的官員中立刻有人反撲。五月,外轉御史張煊、盛復選先後劾奏陳名夏等結黨營私,銓選不公。張煊本人曾受洪、陳等優遇,時常參議機密。因外轉之事懷恨在心,遂上疏舉告。疏中列陳氏十罪、二不法。好在吏部尚書譚泰袒名夏,奏稱:「名夏事在赦前;煊奏多不實,且先為御史不言,今當外轉,挾私誣蔑。罪當死。」順治「允其奏」,張煊處絞。陳、洪等人才算逃過一劫。

  事隔不久,繼英親王阿濟格獲罪,多爾袞罪狀詔示天下,濟爾哈朗集團對多爾袞勢力的清算終於落到譚泰、陳名夏等人頭上。面對鄭親王等人的步步相逼,譚泰忍不住質問諸王:「為何排擠我!若有我不猶愈乎?」八月壬戌,譚泰終被治罪,順治不得已,匆匆將譚泰正法,為防事態進一步發展,但傳令「凡譚泰干連之人,一概赦免。」

  即使這樣,陳名夏也在劫難逃。九年(1652)正月,鄭親王等再次審理陳名夏案。他起初曾厲聲強辯,百般遮蓋,後哭著下跪求饒,請求免去一死。順治帝非常鄙視他的行為,痛斥他為反覆無常的狡詐小人,但考慮到自己曾下令凡吏部與譚泰有牽連之人不再懲辦,還是赦免了他的死罪,只是將他革職而仍支給俸祿,發正黃旗,並責令他思過、悔改。陳名夏逃脫一死,還得到正黃旗籍的庇護,其餘不少人卻因牽連受禍。但應注意的是順治關於陳名夏案的態度頗堪玩味,實際上殺譚泰、貶陳名夏都出於某種外在壓力,並不得不洗清自己與譚、陳等人的關係,對攻擊者做出交待。

  濟爾哈朗等人自得勢以來,不僅對多爾袞勢力殘酷打擊,對皇帝及代表皇族利益的兩黃旗勢力也不斷擠壓。順治對這種狀況耿耿於懷,並決心利用明朝舊制改革現狀。他首先加強對漢官勢力的扶持。十二月,順治宴請內大臣、大學士、漢尚書、侍衛於中和殿。賜大學士洪承疇、陳名夏、陳之遴及漢尚書高爾儼等朝服各一襲,為陳名夏製造復出的機會。十年(1654年)正月,順治對「朕自親政以來,各衙門奏事、但有滿臣,未見漢臣」的現象表示不滿,要求漢臣積極參與政事。這一時期,順治對熟悉故明舊制,又敢於任事的陳名復大力擢升,對「畏憚忌禍,不敢進諫」的陳之遴等則深致不滿。這位雄心勃勃的皇帝已不滿足於對朝廷制度的小打小鬧的改革,他要仿照以往舊制,從根本上實現皇帝的中央集權,以抗衡甚至制約議政王大臣會議的集體議政制。

  自順治親任漢官以來,內外漢官的文化優越感就已經被充分激發起來。他們不敢在大政方針上有所建言,卻不斷要求皇帝習經書、讀通鑒、開經筵等等,意在促使皇帝提高對漢文化的認同,進而提高漢官的政治文化地位。現在有了皇帝的進一步支持,在還未等搞清時局發展的情況下,便迫不及待行動起來。正月十九日,京畿道監察御史吳達上《特參內院大臣之非以端之》本,稱「未聞沖齡御世,聰明軼於百王,而大小臣工臃腫聚於一時,開代之初即抱有君無臣之歎如今日者也。」矛頭即指向朝中滿官。二月初,詹事府少詹事李呈祥上疏請部院衙門裁去滿官,專用漢人。種種跡象表明,朝中漢官對滿人擅權的強烈不滿,在尚未深思熟慮的情況下突然傾瀉出來。

  吳達的奏本和李呈祥的上疏激起了軒然大波。在舉朝滿臣的強烈要求下,吳達的上本被付諸廷議。儘管吳達再三解釋,也逃不了被貶的命運。李呈祥的奏疏更是觸犯滿臣的眾怒,連順治也認為:「李呈祥此疏大不合理」。

  皇帝的本意只是借漢官的支持從而擺脫議政會的掣肘,使自己獨攬大權,絕不可能將政權拱手交回漢人手裡。為了自已和皇族的利益,他可以暫時與漢官聯盟,但當滿漢矛盾突然尖銳起來,他的立場不得不偏於滿方。在這樣的事件中,順治突然意識到漢官思想深處對當前政權的敵對,就自然而然對他們的忠誠起了懷疑,倚靠他們恢復舊制的熱忱也日漸消退。

  四月,明朝降將、總兵任珍因私殺家屬而被革職,又口出怨言而被奴脾告發,終被逮捕。刑部的滿族官員議決要將他處死和抄家,以陳名夏為首的27名漢臣卻認為任珍罪不該殺,又不敢明說,只是拖延搪塞。在滿官的參奏之下,順治帝不得已曾將陳名夏定為死罪,後改為降官職二級,罷去吏部尚書之職,並嚴厲警告他要痛改前非.

  次年,陳名夏的死敵寧完我成為滿洲議政大臣,這一次滿洲貴族對陳名夏展開了致命的打擊。三月一日,寧完我上章彈劾陳名夏,說他懷奸結黨,奸亂日甚,黨局日成,是「南黨」「黨首」,對國家危害甚大。還羅列了他的八大罪狀,如屢次違法亂紀,蒙寬恕而陽奉陰違,還倡言「留發復衣冠,天下即太平」;升擢官吏不公、包庇罪臣;私抹票擬公簿,甚至更改書稿;與科道官勾結成黨;利用職權圖謀私利;縱容兒子陳掖臣在南京凌暴鄉鄰,侵佔官田,收受賄賂。

  對陳名夏的彈劾,也有警告皇帝之意。順治無奈,只有將他交給大臣們審理,並被定為斬刑。順治後又允其留全屍,於同年三月絞死。陳名夏一死,順治皇帝及清初漢官的改制之夢也就徹底破滅了。終順治一朝,皇帝始終生活在議政王大臣會議勢力的籠罩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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