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如天大,宰相之傑」 張居正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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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膽如天大,宰相之傑」 張居正

2014年11月06日 歷代宰相, 風雲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172 次

  張居正概況

  生辰:1525年5月24日農曆5.03

  忌日:1582年7月09日農曆6.20

  張居正,字叔大,少名白圭,號太岳,湖廣江陵(今屬湖北)人,又稱張江陵。明代政治家,改革家。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進士,由編修官至侍講學士令翰林事。隆慶元年(1567年)任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隆慶時與高拱並為宰輔,為吏部尚書、建極殿大學士。萬曆初年,與宦官馮保合謀逐高拱,代為首輔。當時明神宗年幼,一切軍政大事均由居正主持裁決,前後當國10年,實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他清查地主隱瞞的田地,推行一條鞭法,改變賦稅制度,使明朝政府的財政狀況有所改善;用名將戚繼光、李成梁等練兵,加強北部邊防,整飭邊鎮防務;用潘季馴主持浚治黃淮,亦頗有成效。萬曆十年(1582年)卒,贈上柱國,謚文忠。死後不久即被宦官張誠及守舊官僚所攻訐,籍其家;至天啟時方恢復名譽。著有《張太岳集》、《書經直解》等。

  詳細:

  明朝文臣,因其巨大的歷史功績而被後世譽為「宰相之傑」 。

  明王朝經過兩百多年的風風雨雨,到了嘉靖年間已是百病叢生,危機四伏。紫禁城裡每日設壇修醮,青煙繚繞。幻想長生不死的嘉靖皇帝陶醉於《慶雲頌》的華面詞藻,閉著眼睛將朝政托付給奸相嚴嵩。嚴嵩父子趁機為非作歹,貪贓枉法。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平民出身的內閣首輔(宰相)張居正被推上了歷史的前台,以其非凡的魄力和智慧,整飭朝綱,鞏固國防,推行一條鞭法,使奄奄一息的明王朝重新獲得勃勃生機。張居正也應其巨大的歷史功績而被後世譽為「宰相之傑」。

  「風毛叢勁節,直上盡頭竿」

  張居正(1525一1584),字叔大,號太岳。嘉靖四年(1525),當張居正在荊州江陵(今屬湖北)的一位秀才的家裡呱呱墜地的時候,其先祖的餘蔭對他早已不能關懷庇護,迎接他的只是曾祖父的一個白龜夢。夢中的月亮落在水甕裡,照得四周—片光明,然後一隻白龜從水中悠悠地浮起來。曾祖父認定白龜就是這小曾孫,於是信口給他取了個乳名「白圭」,希望他來日能夠光宗耀祖。

  白圭的確聰穎過人,很小就成了荊州府遠近聞名的神童。嘉靖十五年,十二歲的白圭報考生員,其機敏伶俐深得荊州知府李士翱的憐愛,他囑咐小白圭要從小立大志,長大後盡忠報國,並替他改名為居正。這一年,居正補府學生。四年後,才高氣傲的張居正又順利通過鄉試,成為一名少年舉人。湖廣巡撫顧璘對他十分賞識,曾對別人說「此子將相才也」,並解下犀帶贈予居正說:「希望你樹立遠大的抱負,做伊尹,做顏淵,不要只做—個少年成名的舉人。」嘉靖二十六年,二十三歲的張居正中二甲進士,授庶吉士。

  庶吉士是一種見習官員,按例要在翰林院學習三年,期滿後可賜編修。張居正入選庶吉士,教習中有內閣重臣徐階。徐階重視經邦濟世的學問,在其引導下,張居正努力鑽研朝章國故,為他日後走上政治舞台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明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廢丞相,設內閣,其職能相當於皇帝的秘書廳。首席內閣學士稱首輔,實際上也就是宰相。張居正入翰林院學習的時候,內閣中正在進行著一場激烈的政治鬥爭。當時的內閣大學士只有夏言、嚴嵩二人,二人爭奪首輔職位的結果是夏言被殺,嚴嵩為內閣首輔。

  對於內閣鬥爭,作為新科進士的張居正自然沒發言權。但通過幾年的冷眼觀察,他對朝廷的政治腐敗和邊防廢弛有了直觀的認識。為此,嘉靖二十八年(1549),張居正以《論時政疏》(《張文忠公全集》卷一五)首陳「血氣壅閼」之一病,繼指「臃腫痿痺」之五病,系統闡述了他改革政治的主張。而這些自然沒有引起明世宗和嚴嵩的重視。此後,在嘉靖朝除例行章奏以外,居正沒再上過一次奏疏。

  嘉靖三十三年,張居正借口請假養病,離開京師來到故鄉江陵。休假三年中,他仍不忘國事,親身接觸農民。家境本就貧寒的居正,在鄉間體會到了人民的辛勞、饑寒和痛苦。他在《荊州府題名記》(《張文忠公全集》卷九)中說:「田賦不均,貧民失業,民苦於兼併。」這一切不禁使他側然心動,責任感讓他重返政壇。

  嘉靖三十六年,張居正仍回翰林院供職。這時的他在苦悶思索中漸已成熟,在政治的風浪中,他模仿老師徐階「內抱不群,外欲渾跡」,相機而動。嘉靖四十三年,居正進宮右春坊右渝德,深謀遠慮的徐階荐居正為裕玉朱載垕的侍講侍讀。逾德只是個虛銜,但由於裕玉很可能繼承皇位,侍裕邸講讀就不是等閒之職了。在裕邸期間,「王甚貨之,邸中中宮亦無不善居正者」(《明史.張居正傳》)。四十五年,居正掌翰林院事。

  這一年,世宗歿,裕王即位,是為明穆宗。張居正的機會來了。隆慶元年(1567),他以裕王舊臣的身份,放擢為吏部左侍郎兼文淵閣大學士,進入內閣,參與朝政。同年四月,又改任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土。這年張居正四十三歲,此時的他大概不會忘記自己十三歲寫下的詩句「鳳毛叢勁節,直上盡頭竿」。三十年後,他終於在暗暗的較量中「直上盡頭手」了。

  「攝夷蠻騷亂,鋤當路芝蘭」

  入閣以後的張居正並沒有為個人的陞遷而自鳴得意。這時的明王朝,內則土地兼併,流民四散,草譯禍起,國家帑藏空虛,用度匱乏;外則北方韃靼進兵中原,製造「庚戌之變」,南方土司爭權奪利,尤其岑猛叛亂,「兩江震駭」,東南倭寇騷擾沿海,民不聊生。面對這些,張居正無法輕鬆。

  而更使張居正感到擔心的還是內閣內部日益白熱化的政治鬥爭。自嘉靖四十一年(1562)嚴篙倒台後,徐階繼任首輔。他和張居正共同起草世宗遺沼,糾正了世宗時期的修齋建醮、大興土木的弊端,為因冤案獲罪的勤勉朝臣恢復宮職,受到了朝野上下的普遍歡迎。但不久,隆慶二年(1568),七月,徐階終因年邁多病,舉籌失措而被迫歸田。次年,徐階的老對手高拱重回內閣兼掌吏部事,控制了內閣大權。高拱當政期間,起用了一批人才,仕路稍清。

  張居正曾是高拱知己,後發生嫌隙。高拱又和權宦馮保不和。隆慶六年,穆宗病歿,年僅十個歲的神宗繼位。張居正遂聯合馮保,攛掇后妃,以「專政擅權」之罪令高拱回原籍。這樣,張居正就成了首輔,從此獨掌國家大權達十年之久。

  平心而論,徐階和高拱都是十分能幹的首輔,他們為鞏固明王朝的統治作了不少具體和局部的努力,然而終因缺乏高瞻遠矚的戰略眼光和改革弊政的才幹與氣魄,到張居正繼任首輔時,明王朝仍然是危機重重。張居正清醒地認識到,小修小補已無法挽救明朗的覆亡,只有進行大刀闊斧的全面改革,才能使國家真正走出困境。早在隆慶二年八月,他托《陳六事疏》(《張文忠公全集》卷三六)中,從省議論、振紀綱、重沼令、核名實、固邦本、飭武備等六個方面提出改革政治的方案,其核心就是整飭吏治,富國強兵。他批評空作王霸之辯的人「不知王霸之辯、義利之間在心不在跡」,而誤認為「仁義之為王,富強之為霸」(《張文忠公全集》卷三一《答福建巡撫耿楚侗談王霸之辯》)。明確地把解決國家「財用大匱」作為自己的治國目標。而要實現這個目標,首先鞏固國防,整頓吏治。

  還在隆慶年間,入閣不久的張居正在首輔徐階和內閣重臣高拱的支持下,主持了固鞏邊防的工作。

  隆慶四年,韃靼首領俺答進攻大同,計畫稱帝。居正聞悉俺答的孫子把漢那吉,攜妻比吉和乳母的丈夫阿力哥共十幾人情求內附,大同巡撫方逢時和宣大總督王崇古決策受降。鑒於此事非同小可,張居正寫信,要祟古立刻把詳情「密示」於他。原來,俺答的第三個兒子死時遺一小孩即把漢那吉,把漢那吉長大娶妻比吉,後愛上姑母之女三娘子並再娶。然而,身為外祖父的俺答也愛上了三娘子意據為己有。於是祖孫之間為一個小女子心中結怨,演出失戀青年離家投漢的一幕。

  居正接到報告,再次寫信給崇古,要其妥善安排把漢那吉,並派人通報俺答:「中國之法,得虜酋若子孫首者,賞萬金,爵通侯。吾非不能斷汝孫之首以請賞,但彼慕義而來,又汝親孫也,不忍殺之。」(《張文忠公全集》卷二二《答鑒川策俺答之始》)然後,指授方略,要祟古、逢時奏疏皇上納降。朝中很多人極力反對,認為敵情叵測.果然俺答的騎兵如黑雲壓城至北方邊境。祟古早在居正授意之下作好戰事準備並以其孫要挾,俺答終於被迫妥協。居正順水推舟應俺答之求,禮送把雙那吉回鄉,俺答則把趙全等叛臣綁送明室。

  把漢那吉穿著皇上官賜的大紅絲袍回韃靼帳幕。俺答見到非常感動,說以後不再侵犯大同,並決定請求封貢、互市,和明友好相處。

  隆慶五年,穆宗在後正等人的力勸下,詔封俺答為順義王,並在沿邊三鎮開設馬市,與韃靼進行貿易。北部邊防的鞏固使張居正可以把注意轉向國內問題。

  以心奉塵剎,不求自身利

  作為—個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張居正對明王朝所面臨的問題有深刻認識的。他認為當時國力匱乏和盜賊橫行都是由於吏治不清造成的。官吏貪污,地主兼併,引起「私家日富,公室日貧」(《張文忠公全集》卷二六《答應天巡撫宋陽山論均糧足民》),加之皇帝的窮奢極欲,百姓因此才飢寒交迫,落草為寇。由於張居正客觀地分析了當時的社會矛盾,正確地把握了問題的實質和關鍵,這才使他的改革能夠順應歷史的潮流,並受到廣泛的歡迎。

  基於上述看法,張居正決定從整頓吏治開始他的改革。萬曆元年(1573)十一月,張居正上疏實行「考成法」,明確職責。他以六科控制六部,再以內閣控制六科。對於要辦的事,從內閣到六科,從六科都到衙門,層層考試,做到心中有數。改變了以往「上之督之者雖諄諄,而下之聽之者恆藐藐」(《張文忠公全集》卷三八《請稽查章奏隨事考成以修實政疏》)的拖拉現象。考成法的實行,提高了各級部門的辦事效率,而且明確責任,賞罰分明,從而使朝廷發佈的政令「雖萬里外,朝而而夕奉行」(《明史.張居正傳》)。

  張居正整飭吏治的目的主要還是「富國強兵」,這條紅線貫穿於他的改革之始終,實行考成法的最大收穫也正在於此。

  張居正在施行考成法時,將追收逋賦作為考成的標準。萬曆四年規定,地方官徵賦試行不足九成者,一律處罰。同年十二月,據戶科給事中奏報,地方官因此而受降級處分的,山東有十七名,河南二名;受革職處分的,山東二名,河南九名。這使懼於降罰的各級官員不敢懈怠,督責戶主們把當年稅糧完納。由於改變了拖欠稅糧的狀況,使國庫日益充裕。據萬曆五年戶部統計全國的錢糧數目,歲入達435萬餘兩,比隆慶時每歲所入(含折色、錢糧及鹽課、贓贖事例等項銀兩在內)250餘萬兩之數,增長了74%(《明通鑒》卷六七)。財政收支相抵,尚結餘85萬餘兩,扭轉了長期財政虧虛的狀況。正如萬曆九年四月張居正自己所說的:「近年以來,正賦不虧,府庫充實,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張文忠公全集》卷四五)可見,實行考成法雖是一種政治改革,但它對整頓田賦、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起了很大作用。

  但是僅靠考成法增加的收入仍是有限的,更遠遠不能滿足王公貴族的無限揮霍。張居正認為人「古之理財者,汰浮溢而不騖入,節漏費而不開利源」。理財還是要以節用為主。他所進行的一系列改革幾乎都在圍繞這個中心進行。

  比如他通過加強對官吏的考核,裁減冗員,節省朝廷的俸祿開支。據對「兩京大小九卿及各屬,有沉濫者裁之」,競「汰冗員二三」。同樣,張居正也通過各種途徑削減朝廷的軍費開支。一方面與韃靼人修好,通貢互市,保持邊境安定,減少戰爭費用,另一方面也大量削減撫賞開支。到萬曆二年,北邊「三鎮二歲之中,所費不過萬餘,而所省已百餘萬」。還通過減客兵,清糧糗的辦法減少支出,「歲所省,兒得數十百萬」。

  同時,張居正還要求封建社會的最高統治者皇帝勒緊褲帶,和大家一道過緊日子。他不僅多次向神宗提出「節用愛民」,「以保國本」,而且在皇室的奢侈性花費上,也是錙株必較,寸步不讓。萬曆七年,神宗向戶部索求十萬金,以備光祿寺御膳之用,居正據理力爭,上疏說,戶部收支已經入不敷用,「目前支持已覺費力,脫一旦有四方水旱之災,疆場意外之變,何以給之?」他要求神宗節省「一切無益之費」。結果,不僅免除了這十萬兩銀子的開支,連宮中的上元節燈火、花燈費也被廢止。在張居正的力爭下,還停止重修慈慶、慈寧二宮及武英殿,停輸錢內庫供賞,節省服御費用,減蘇松應天織造等,使封建統治者的奢侈消費現象有所收斂。

  對於自己的用度,張居正也是力戒奢華。纂修先皇實錄,例得賜宴一次。張居正參加篆修穆宗實錄,提出辭免賜宴。他說:「一宴之資,動之數百金,省此一事,亦未必非節財之道」他還請求將為明神宗日講的時間放在早上,可以免晚上的燈火費用。

  張居正在整頓吏治、厲行節約的過程中,不僅自己廉潔奉公,而且對家屬也嚴格要求。兒子回江陵應試,他吩咐兒子自己僱車;父親生日,他吩咐僕人帶著壽禮,騎驢回裡祝壽。萬曆八年,居正次弟張居敬病重,回鄉調治,保定巡撫張鹵例外發給「勘合」(使用驛站的證明書),居正立即交還,並附信說要為朝廷執法,就不能以身作則。對於明王朝來說,張居正確實是難得的治國之才。他早在內閣混斗、自己政治生命岌岌不保的時候,寫過一偈:「願以深心奉塵剎,不予自身求利益。」他的確是做到了。

  「量盡山田與水田,只留滄海與青天」

  作為一名傑出的理財家,張居正深知只顧節流尚不足以解決問題。而要徹底改善國家財政狀況,還需要進一步開闢財源,增加收入。

  但張居正反對通過「開利源」來理財,因為在他看來,「夫天地生財止有此數,設法巧取,不能增多」他早年曾較多接觸下層人民,深深懂得安民養民後國富的道理,他指出:「竊聞致理之要,惟在於安民。」那麼,如何才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呢?當時明王朝的龐大機器都由田賦支撐,而田賦收入因土地兼併和負擔不均而很難增加。為此,張居正提出懲辦貪污,清理欠賦和清查田畝等三項措施,其中尤以清查田畝聲勢浩大。

  萬曆六年(1578),張居正以福建為試點,清丈田地,結果「閩人以為便」。於是在萬曆八年,張居正上疏並獲准在全國陸續展開清丈土地,並在此基礎上重繪魚鱗圖冊。

  全國大部分地區根據戶部頒布的《清丈條例》對田地進行了認真的清丈,但也有一些地方官吏縮短弓步,溢額求功。如浙江海鹽「水涯草塹,盡出虛弓,古塚荒塍,悉從實稅。至於田連阡陌者,力足行賄,智足營奸,移東就西,假此托彼。甚則有未嘗加弓之田,而圖扇人役積尺積寸,皆營私窖。遂使數畝之家,出愈增而田愈窄焉。」然而由於大部分州縣清丈徹底,革豪右隱占,額田大有增加。萬曆八年,全國田地為7013976頃,比隆慶五年(1571)增加了2336026頃。隨著額田的增加,加之打擊貴族、縉紳地主隱田漏稅,明朝田賦收入大為增加。儘管張居正清丈田畝、平均賦稅的做法被海瑞等人認為是下策,並不能真正解決民間賦稅不均的問題。但從理財的角度看,清丈田畝對於朝廷比較全面準確地掌握全國的額田,增加財政收入起了積極作用,更為重要的是它還為不久推行「一條鞭法」的賦稅改革創造了條件。

  張居正很清楚,僅靠清丈田畝還遠遠不能徹底改變賦役不均和胥吏盤剝問題,不進一步改革賦稅制度就無法保證中央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將會有更多的貧民傾家蕩產,不利於社會的安定。賦役改革是一個十分棘手的事情,一旦過多觸犯權宦土豪的利益,弄不好就會引起強烈的反對,使自己的所有心血前功盡棄。

  當時,不少地區已在試行適應本地區的賦役改革方案,如應天府(今江蘇南京)的「裡甲銀」,浙江、廣東的「均平銀」,福建的「綱銀」,還有江南的「十段錦」,以及有些地區的「一條鞭法」等。

  一條鞭法最早於嘉靖十年(1531)二月,由南贛都御史陶諧在江西實行,取得了成績。當時御史傅漢臣曾上疏說:「頃行一條鞭法。……通將一省丁糧,均派一省徭役。……則徭役公平,而無不均之歎矣。」此後王宗沐在江西,潘季馴在廣東,龐尚鵬在浙江,海瑞在應天,王圻在山東曹縣也都實行過一條鞭法。海瑞在應天府的江寧、上元兩縣「行一條鞭法,從此役無偏累,人始知有種田之利,而城中富室始肯買田,鄉間貧民始不肯輕棄其田矣」,做到了「田不荒蕪,人不逃竄,錢糧不拖欠」 。

  萬曆五年,山東東阿知縣白棟推行一條鞭法,全縣錢糧均按地丁起科。但由於這種做法 觸犯了官紳的利益,他們便製造浮言,戶科部給事中光懋說:「至嘉靖末年,創立條鞭,不分人戶貧富,一例攤派;……然其法在江南猶有稱其便者,而最不便於江北。如近日東阿知縣白棟行之山東,人心驚惶,欲棄地產以避之。請敕有司,賦仍三等,差由戶丁,並將白棟紀過劣處。」幸虧張居正及時派人前往東阿巡察,才知道光懋歪曲事實。於是張居正擬旨答覆:「法貴宜民,何分南北?各撫按悉心計議,因地所宜,聽從民便,不許一例強行。白棟照舊策勵供職。」又致書支持白棟的左都御史李世達:「條鞭之法,近旨已盡事理,其中言不便十之一二耳。法當宜民,政以人舉。民苟宜之,何分南北。」

  張居正認為一條鞭法不僅不應反對,而且可以「不分南北」,在全國普遍推廣。萬曆九年,他終於下令,在全國範圍內實行一條鞭法。

  —條鞭法是中國田賦制度史上繼唐代兩稅法之後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它簡化了賦役的項目和徵收手續,使賦役合一,並出現了「攤丁入畝」的趨勢。後來清代的地丁合一制度就是一條鞭法的運用和發展。

  一條鞭法的施行,改變了當時極端混亂、嚴重不均的賦役制度。它減輕了農民的不合理賦役負擔,限制了胥吏的舞弊,特別是取消了苛重的力差,使農民有較多時間從事農業生產。當然,我們也應該看到,一條鞭法所實行的賦役沒有徵收總額的規定,給胥吏橫徵暴斂留下了可乘之機,這是它的主要不足。

  張居正的理財並不限於一味地為朝廷公室謀利,而且也十分重視人民的實際生活。他通過多種渠道設法減輕人民的賦役負擔,有時還直接提出減免人民的稅負。萬曆十年,隨著清丈田畝工作的完成和一條鞭法的推行,明朝的財政狀況有了進一步的好轉。這時太僕寺存銀多達四百萬兩,加上太倉存銀,總數約達七八百萬兩。太倉的存糧也可支十年之用。這年二月,張居正上疏請求免除自隆慶元年(1567)至萬曆七年(1579)間各省積欠錢糧。另外,張居正還反對傳統的「重農輕商」觀念,認為應該農商並重,並提出「省征發,以厚農而資商;……輕關市,以厚商而利農」的主張。因此也反對隨意增加商稅,侵犯商人利益。這些做法順應了歷史的發展潮流,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百姓的負擔,緩和了一觸即發的階級矛盾,對歷史的發展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面勞瘁於國事,人亡而政息

  張居正於國事日以繼日地奔忙,連十九年末得見面的老父文明去世,他都未能服喪守制。萬曆九年(1581),五十七歲的居正,終於勞累病倒。

  萬曆十年六月二十日,居正病逝,捨棄了他十六年始終不放的權力,十年來竭誠擁裁的皇帝,撒手人寰。死後,神宗為之輟朝,贈上柱國,謚「文忠」。他帶著平生的抱負埋入了江陵的墓地,可他哪裡知道,自己一生為國任勞任怨的功德,換來的竟是家族子孫的大難。

  張居正一切的改革著已於地主階級的長遠利益,因而不得不在某些方面損害一些官僚、大地主的利益。他自己在政策及用人上也存在一些失誤,他死後,有些人就開始了肆意的報復和攻擊。而神宗呢? 居正在位時,他不是一直尊其為師嗎?那是出於需要與無奈。他早已耿耿於居正的震主之威。居正當國十年,所攬之權,是神宗的大權,這是居正效國的需要,但他的當權便是神宗的失位。在權力上,居正和神宗成為對立面。居正的效忠國事,獨握大權,在神宗的心裡便是一種蔑視主上的表現。這是帝王的邏輯!居正既死,神宗這個已經成年的以享樂和追求財富積累為天性的年輕皇帝,開始尋找一種復仇的快慰。

  張居正逝世後的第四天,御史雷士幀等七名言官彈劾潘晟,神宗命潘致仕。潘晟乃居正生前所薦,他的下台,標明了張居正的失寵。

  不久,言宮把矛頭指向張居正。神宗於是下令抄居正家,並削盡其宮秩,迫奪生前所賜璽書、四代誥命,以罪狀示天下,還差點刻棺戮屍。他的家屬餓死的餓死,自殺的自殺,流放的流放,逃亡的逃亡,一代能相之家競落得如此可悲的下場。

  人亡而政息,居正在位時所用一批官員有的削職,有的棄市。而朝廷所施之政,也一一恢復以前弊端叢生的舊觀。整個神宗一朝,沒有人敢為居正呼冤。

  然而國衰而思良臣。直到天啟二年(1622),明熹宗為激勵臣下,才想起昔日的大功臣張居正,予以復官復蔭。然一切俱已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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