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拿破侖戰爭」看滿清王朝喪權辱國的根本原因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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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拿破侖戰爭」看滿清王朝喪權辱國的根本原因

2018年01月31日 戰史風雲 暫無評論 閱讀 213 次

  由「拿破侖戰爭」看滿清王朝喪權辱國的根本原因

  清朝政府喪權辱國的根本原因是什麼?這個問題在大陸學者們看來,是因為中國封建制度的落後。但是詳細查歷史,並非如此。我們可以對比拿破侖戰爭時期歐洲各國的表現就應該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世界史學家把拿破侖政權垮台的一次著名戰役「萊比錫會戰」稱為民族會戰,這是有深刻社會背景的。

  拿破侖在打敗第三次、第四次「反法同盟」後,特別是「耶拿戰役」輕取普魯士驕傲的封建王國大軍,之後強加給普、奧兩國以苛刻的條款,兩國被迫割地賠款。但是從此卻激發起歐洲各國人民反抗拿破侖侵略的決心,點燃起熊熊的民族意識。拿破侖以後戰爭面對的不再是各國封建統治者,而是憤怒的人民。 拿破侖征俄,俄羅斯人民眾志成城、堅壁清野,寧願莫斯科一把火燒掉也決不留給法國侵略軍一草一木。普魯士重新對法宣戰後,掀起愛國狂潮,全民動員,政府宣佈「全民皆兵」,人民實行焦土抗戰。

  富勒在《西洋軍事史》這樣寫道:

  「法國革命曾喚醒法蘭西的民族精神,使得法國人民獲得自信自強的精神。……到了1813年,由於法國在歐洲已經居於征服者的地位,所以也就把叛變的種子灑遍了其所征服的地區。莫斯科的火焰在精神上點燃了整個歐洲大陸,……萊比錫平原上的鬥爭,的確可以稱之為「民族的會戰」一個新的歐洲就是從這次會戰中產生。」

  「耶拿會戰中,拿破侖不僅毀滅了一個封建的陸軍,而且也肅清了封建觀念的最後一點餘孽。從這些灰燼之中,卻產生了新的民族性陸軍,終於在萊比錫會戰中把他自己擊敗了,近代歐洲卻從此脫掉了中世紀的蛻殼。」

  同樣是戰敗屈辱求和,在中國卻完全兩樣,「第一次鴉片戰爭」時爆發的鎮江之戰,滿清統領海齡卻以防諜為名,大肆屠殺城中居民。在滿清統治者看來漢人天然靠不住肯定會和洋人私通,乘機顛覆他們的政權。這就是滿清政權的困境,這是其落後的本質特點決定的。

  可以看出,滿清統治集團由於異族統治使得它對中華民族的主體沒有責任感。它總覺得自己手下的臣民不是自己人,自己總可以和任何外族合作來分享對自己臣民的搜刮。所謂「寧與友邦、不予家奴」就是這個意思。從《尼布楚條約》到《馬關條約》再到《辛丑條約》,就西方侵略的規模來看,哪一次也比不上拿破侖戰爭時期。當時滿清和其他國家差距再大,總大不過同期阿比西尼亞和義大利的差距。特別就武器準備而言。並不如我們今天想像的如此大的差距。至少「雅克薩之戰」和「甲午戰爭」時,滿清的軍事力量和當時俄羅斯、日本是基本相當的。但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在滿清那種處境下「防漢」還來不及,怎麼可能動員全國力量進行抗戰呢?滿清政權害怕抵抗只會使這種部族政權垮台得更快。 所以妥協投降、賣國保平安,繼續維持其部族統治是其權衡利弊做出的最佳選擇。

  比如,甲午戰爭只是一個局部的軍事失敗,勝敗兵家常事,滿清政府完全可以利用中國的縱深、重新組織海軍陸軍抗爭,但滿清只考慮戰爭使自己可能遷都影響安樂,更害怕利用中國的縱深來徹底抵抗日本會使漢族的民族意識覺醒,自己也就完蛋了。所以,兩害相權取其輕,滿清根本不考慮中國的命運是其利益博弈下的必然選擇,它選擇把上億軍費用來賠償日本和建自己的皇宮,反正損失是不屬於自己民族的漢族來承擔。結果是使得日本更強大,而中國則短期不可能恢復了。在這點上,解放後所謂滿清政權和帝國主義勾結瓜分中國的結論是沒有錯的。

  就滿清這種部族政權的困境,心理上的陰暗。被帝國主義者早就看得明白,所以他們慣用恫嚇、威脅,加上適度的軍事壓力,就輕而易舉地迫使滿清政權簽訂妥協、投降的賣國條約,贏得極大的利益。在「甲午戰爭」時期,日本發佈「告十八省豪傑書」。公然號召中國人反抗滿清「遂滿清氏於境外」,更讓滿清政權如坐針氈。

  在這種情況下,滿清政權一而再再而三喪權辱國、賣國條約越簽越大是不奇怪的。

  近代亞洲封建大帝國有一個共同點是:軍權由一小撮外國人佔有, 他們借控制有效的戰爭武器來統治民眾,只有日本還保持著同族統治。後果是:在19世紀, 日本人可以求助於全民族的緊迫感來推行極端的政治技術和社會改革, 而其它亞洲政府在努力對歐洲列強的威脅作出有效的反應時, 則因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普遍不信任而受到阻礙。

  「耶拿會戰中,拿破侖不僅毀滅了一個封建的陸軍,而且也肅清了封建觀念的最後一點餘孽。從這些灰燼之中,卻產生了新的民族性陸軍,終於在萊比錫會戰中把他自己擊敗了,近代歐洲卻從此脫掉了中世紀的蛻殼。」

  同樣是戰敗屈辱求和,在中國卻完全兩樣,「第一次鴉片戰爭」時爆發的鎮江之戰,滿清統領海齡卻以防諜為名,大肆屠殺城中居民。在滿清統治者看來漢人天然靠不住肯定會和洋人私通,乘機顛覆他們的政權。這就是滿清政權的困境,這是其落後的本質特點決定的。

  可以看出,滿清統治集團由於異族統治使得它對中華民族的主體沒有責任感。它總覺得自己手下的臣民不是自己人,自己總可以和任何外族合作來分享對自己臣民的搜刮。所謂「寧與友邦、不予家奴」就是這個意思。從《尼布楚條約》到《馬關條約》再到《辛丑條約》,就西方侵略的規模來看,哪一次也比不上拿破侖戰爭時期。當時滿清和其他國家差距再大,總大不過同期阿比西尼亞和義大利的差距。特別就武器準備而言。並不如我們今天想像的如此大的差距。至少「雅克薩之戰」和「甲午戰爭」時,滿清的軍事力量和當時俄羅斯、日本是基本相當的。但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在滿清那種處境下「防漢」還來不及,怎麼可能動員全國力量進行抗戰呢?滿清政權害怕抵抗只會使這種部族政權垮台得更快。 所以妥協投降、賣國保平安,繼續維持其部族統治是其權衡利弊做出的最佳選擇。

  比如,甲午戰爭只是一個局部的軍事失敗,勝敗兵家常事,滿清政府完全可以利用中國的縱深、重新組織海軍陸軍抗爭,但滿清只考慮戰爭使自己可能遷都影響安樂,更害怕利用中國的縱深來徹底抵抗日本會使漢族的民族意識覺醒,自己也就完蛋了。所以,兩害相權取其輕,滿清根本不考慮中國的命運是其利益博弈下的必然選擇,它選擇把上億軍費用來賠償日本和建自己的皇宮,反正損失是不屬於自己民族的漢族來承擔。結果是使得日本更強大,而中國則短期不可能恢復了。在這點上,解放後所謂滿清政權和帝國主義勾結瓜分中國的結論是沒有錯的。

  就滿清這種部族政權的困境,心理上的陰暗。被帝國主義者早就看得明白,所以他們慣用恫嚇、威脅,加上適度的軍事壓力,就輕而易舉地迫使滿清政權簽訂妥協、投降的賣國條約,贏得極大的利益。在「甲午戰爭」時期,日本發佈「告十八省豪傑書」。公然號召中國人反抗滿清「遂滿清氏於境外」,更讓滿清政權如坐針氈。

  在這種情況下,滿清政權一而再再而三喪權辱國、賣國條約越簽越大是不奇怪的。

  近代亞洲封建大帝國有一個共同點是:軍權由一小撮外國人佔有, 他們借控制有效的戰爭武器來統治民眾,只有日本還保持著同族統治。後果是:在19世紀, 日本人可以求助於全民族的緊迫感來推行極端的政治技術和社會改革, 而其它亞洲政府在努力對歐洲列強的威脅作出有效的反應時, 則因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普遍不信任而受到阻礙。

  比如說,奧斯曼在受到歐洲列強的壓力時,它治下的其它民族也同時不斷起來反抗,最早改革的埃及最早獨立, 接著帝國技術官僚的主要來源希臘也獨立了。 到了二十世紀初, 青年土耳其黨執政,厲行改革,氣像一新。但附屬的巴爾幹諸邦卻深恐帝國轉弱為強,急忙發動獨立戰爭,給帝國以沉重打擊。直到一戰後幾乎所有的非本族屬地均脫離後 ,土耳其才真正走上近代化之路。 而莫臥兒在統治期間, 把國力都耗費在鎮壓和征服印度教徒上了。 西北鄰國也不時入侵, 「而在大家這樣混戰的時候, 不列顛人闖了進來, 把所有的人都征服了」。

  至於滿清,出於現實政治的需要,國人長期羞於承認當時中國是處於一個外來的征服王朝統治之下。 為清朝辯解的理由, 是滿洲人已經被漢化了,而且,清朝的統治也是非常中國化的。但這實際上並非理由。漢化的滿洲人仍然是執掌政權的一個特殊的利益集團,成員憑借其血緣據有比漢人高的經濟和社會地位,至於他們講滿語還是漢語,敬拜薩滿還是至聖先師,並沒有影響到這關鍵的一點。

  實際上, 不止對於同時代的西人,對於同屬東亞一脈的朝鮮和日本眼中,清代的中國,就是一個被蠻族證服的國度。 朝鮮人感激於明朝對他們的再造之恩,雖然屈服於清人的武力, 但私下裡,他們仍把清帝國叫做「夷虜」,把清皇帝叫做「胡皇」。朝鮮人對於自己仍然堅持書寫明朝的年號,穿著明朝衣冠,特別感到自豪,也對清帝國的漢族人改易服色,順從了蠻夷衣冠相當蔑視。朝鮮人認為,「今天下中華制度,獨存於我國」, 再也不承認文化中華在清帝國了。 而在日本人的心中,漢唐中華已經消失,中國與四夷的位置已經顛倒,他們本國才是「神州」。

  滿洲人漢化的影響,反而是他們作為新的漢文化的皈依者,比漢人更執念於儒教的文化復古主義。(正如任何宗教的新教徒都比舊教徒更狂熱偏執) 因此,在遭遇到西方入侵時的反應, 滿清的反應和三百年前的明朝相比, 更為死板頑固。用比較摩登的說法, 由於滿清的政權來自武力征服,因此他們的執政合法性實在是可疑, 滿洲人只能通過證明他們是中國傳統的真正守護者來為自已辯護。比方說,義和團在朝中的支持者,旗人就佔了很高的比例。

  同時,由於滿洲人作為一個少數民族高踞政權之上,安全感的缺乏,使得他們把重心放在保持社會結構的穩定及權力的集中上,導致清朝在文化的保守性和自上而下的專制方面,與明朝相比遠遠過之。到了十九世紀中葉,雖然漢人在朝廷起的作用越來越大, 但滿人作為征服者,在其內心深處對漢人始終懷有猜忌。因此,清季漢人官僚的改革,總是過份的小心翼翼。

  最重要的是,清朝的改革與與日本的維新相比, 一個最大的不同,是改革參與者的差異。 清朝的改革更多的是一些上層人士的活動,而明治維新則是一種全民的運動, 並且在開始那幾十年, 除了少數商人以外, 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反而受到很大的影響。主導維新的是一批年輕武士(1868年他們的平均年齡是30歲),他們的改革帶來的後果是整個武士階層的消亡。 普通人的稅收也加重了,而且還要負擔以前不用服的兵役。對於東亞國家來說, 統治集團能夠動員起傳統機器進行激烈但在掌控之下的西化運動,而不會引得四分五裂或引發革命,是很難得的。日本人的犧牲得到的補償,是國力的增強和本國地位的提高。對日本人來說,一切措施都只是達到民族振興計畫的工具。日本人之所以能說服自己保持團結和承受犧牲的秘訣,是強烈的民族主義感情。

  按最近很流行的《世界是平的》的說法,由於19世紀各國接觸和競爭的加強,為了進行有效的統治或是發揮國家的全部力量,各國都在由原來因為由於對君主的個人效忠或由於宗教紐帶而維繫的傳統國家, 改變為現代的民族國家。 在19世紀,民族國家的創立,已經變成一種普遍接受的信念。所謂的民族國家, 就是其最高政治當局要以某種方式依賴和代表本國居民的意志和看法。 這裡必須是一個民族,而不僅僅是一大群人。 這個民族在某些方面必須基本上有共同的感受和意願。國家通常是(儘管不總是)由所有講同一種語言的人組成。 一個國家還可以具有相同的血統或種族起源(不管怎樣搞錯都行)的信念,或者具有共同的歷史,共同的前途,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地理中心和共同的外部威脅這樣一種意識。 國家的形式有多種多樣, 但它們毫無例外地都有感受到自己可算是永久的社會, 在這裡, 各個人和他們的子女,以及子女的子女,有著一種共同的命運。「民族」是各個國家的新公民宗教, 它提供了使所有公民附著於國家的黏合劑,提供了將民族國家直接帶到每一個公民面前的方法, 並可平衡人們對那些「超越政府的事物」(如宗教,與國家不一致的民族或人種,或階級差別)的效忠。

  民族不是天生的,而是人為的。 從歷史上看它是個新事物,雖然它體現出人類群體某些非常古老的反對「外人」所具有的,或他們認為他們具有的共性的東西。實際上民族是需要被建造的。撒丁王國首相阿澤利奧在1860年說道:「我們已經締造了義大利, 我們必須接著締造義大利人。」 因此建立強制推行民族一致性的機制至關重要。 特別是國家教育機制(主要是小學,用以向學生強行灌輸愛國主義等社會價值, 並推廣標準民族語言),軍隊(特別是義務兵役制),國家就業機制等。國家通過普通但無所不在的代理人, 從郵差警察到教師,而直接向下接觸到其境內每個公民的日常生活, 它們可以要求公民積極地投入國家,這便是所謂的「愛國心」。 這樣,政府和被統治者通過民族主義,在道義和心理方面建立了聯繫。明治維新,也就是這樣使一個新的自豪的民族得以在日本崛起。

  由於清朝的統治者是少數民族,因此即使在國家危急關頭,也只能求助於傳統的資源,即對皇帝個人和對文化傳統的忠誠。 如果提倡民族主義,人們很自然地就會對滿洲人的統治地位產生質疑,因此中國遲遲不能實現向民族國家的轉型。這種新型的民族國家和舊的傳統國家在凝聚力及效率發揮上的差別, 在甲午戰爭中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對於日本平民和中國平民來說,戰爭對他們個人的影響程度都差不多, 但做出的反應強度卻完全不同。(這就是主人翁意識麼?)。只有到了推翻清帝國後,中國的民族主義才能順利發展。到抗日戰爭時,雖此中日的國力差距比甲午戰爭時是更大了,但由於民族主義深入人心, 中國就變成不可征服的了。

  所以說民族主義是現代各國的必經之路之一。再舉奧斯曼帝國和印度為例。青年土耳其黨在1908年初執政時,企圖塑造一種以法國18世紀啟蒙信念為基礎的全奧斯曼愛國主義,不分民族、語言和宗教的差異。這種設計最後以失敗收場,土耳其的現代化,不得不從對帝國政治效忠的希望,轉移到純粹土耳其民族主義的現實。1915年後,土耳其不得不通過種族清洗(包括1915年對東部150萬亞美尼亞人的屠殺)、驅逐(尤其是1921年希土戰爭後對境內希臘人的驅逐或曰希土人口交換)以及強制同化,使自已成為一個民族均質的國家,曾經滿懷啟蒙主義理想的青年土耳其黨人,便由主張西化和跨民族的現代化,轉變為具有強烈民族性及至種族歧視性的現代化。 而在在印度,甘地所主張的不分宗教種姓的理想,最後也在印巴分治及隨之而來的大屠殺和長期對峙中破滅。

  當然,民族主義是把雙刃劍。19世紀時日本和普魯士憑借其嚴峻強烈的民族主義,建立了興旺的民族國家,成功地由舊秩序過渡到新制度。但這種民族主義一發不可收拾,最後反而踏上了窮兵瀆武之路。中國曾因為民族主義取得了抗日戰爭和朝鮮戰爭的勝利,但也曾因此做出很多蠢事啊.在當今所謂的全球化時代,由於各國接觸的進一步密切,民族主義還是會繼續發揮它雙刃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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