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贊干布生平 吐番王朝國王松贊干布的介紹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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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贊干布生平 吐番王朝國王松贊干布的介紹

2017年03月17日 風雲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108 次

  松贊干布:吐蕃王朝第33任贊普,是實際上吐蕃王朝的立國之君。《新唐書》等漢文史籍中名為棄宗弄贊、器宗弄贊、棄蘇農贊等。在位期間(629-650年),平定吐蕃內亂,極大擴張了吐蕃王朝的版圖,使吐蕃成為青藏高原的強國。

  有的佛教史籍都十分樂於給他披上一層層神秘的外套,說他是雪域保護神慈悲的象徵——觀世音菩薩的化身,並言他的頂上有阿彌陀佛像,手足皆有輪相,把他描述成活生生的菩薩,按他們自己的觀念極端地把松贊干布神化了。但他確實是一位功勳卓著的吐蕃領袖,推動了吐蕃政治、經濟、文化的全面發展,使吐蕃成為一個充滿活力的政權。

  據敦煌文書的記載,松贊干布的父親南日松贊被反叛者毒死,像雄、蘇毗、塔波、工布、尼洋波等公開叛變。松贊干布即位初期,吐蕃的局勢動盪,到處都有反叛者,一片混亂,新生的吐蕃政權受到了挑戰。但歷史不容倒退,年僅十三歲的赤松贊在危難中登上贊普寶座,肩負起歷史的重任。《舊唐書吐蕃傳》亦云:「其為人慷慨才雄,常驅野馬、犛牛,弛刺之以為樂。」儼然是位少年老成、智勇雙全的領袖人物。松贊干布即位不久,當機立斷,用武力強制的手段,鎮壓反叛者,「盡行斬滅,令其絕嗣。」紛亂的局面得到控制,並趨向安寧,避免了新生的吐蕃王國在他的幼年期遭受夭折的厄運。


  為了穩固自己的寶座,加強鞏固君臣間的關係,維護王權的絕對地位,一方面殘酷鎮壓反上獲罪之人,給予嚴厲懲處;一方面對功臣實行獎賞、獎勵,並且廣泛利用傳統的盟誓形式牢固臣下對他的忠誠。我們可以通過具體的事例瞭解到盟誓的重要性,南日倫贊時的功臣韋邦多日義策請求贊普與他的子孫會盟,恩賜他的家族,松贊干布恩准韋氏的請求,在沖木地方舉行了會盟,參加者有韋氏子孫和松贊干布的部分大臣,雙方誓詞如下:

  松贊干布君臣誓曰:「自今爾後,爾兄弟子侄於悉補野贊普駕前忠貞不二,不陽奉陰違(不使贊普丟臉),永遠永遠,世世代代,無論何年何月,決不對義策之子無罪而責譴,決不聽信奸人離間,即或聽到離間之詞亦允許爾等辯論;以申訴原委,決不因而譴責。

  義策之子孫任何人對贊普有意外不忠之事者,即對不忠者本人以外,決不株連,其他未參與盟誓之人決不加罪,決不像對待豬一般用武器來刺殺,也決不像鷹鷂對待禽鳥一樣追趕,任何一個有能力之人決不拋棄,決不貶責。義策之一子將受決不低於金子告身之封賜,決不無罪而褫奪其奴戶、封地。忠心不二者而絕嗣之時,亦不沒奪其奴戶、封地。爾若有二心,則我降罪,不在破盟之列,爾若將奴戶、封地用以調換,或獻出時,亦不在破盟之列,永遠永遠,王族之子孫後代均遵照此誓辦理,誓文交給義策父子收執。」

  義策父兄子侄之誓詞云:

  對於悉補野贊普赤松贊父子宗系決不變心,永遠永遠,贊普之子孫對我等無論怎樣,我等決不變心,決不為他人所引誘;決不投靠其他人;決不與變心之人沆瀣一氣;決不在食物中安放和攙和毒液;決不對贊普赤倫贊(應是松贊)做任何壞事。若我之兄、母、弟及子孫之中有任何一人產生異心時,立即向贊普袒露其有異心,決不跟產生異心之兄弟為伍;其他人若對贊普心懷二志,我定將此事坦露;對任何並無過失之人,決不挑撥離間;決不嫉妒憎怨;若被任命充當長官,對於一切民庶決不有所偏私,決然勤謹奉行贊普之詔令,永不忘渝,此誓。(《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

  贊普一方的誓詞是至高無上的詔書,恩威並施,松贊干布保證韋氏家族的特權,保護其屬民和封地,不隨時剝奪,但韋氏必須以永遠對贊普忠心耿耿,不得有二心作為前提,否則誓詞就會失效,如有不軌,贊普會隨時降罪於韋氏。而韋氏一方的誓詞,句句表忠,有附首貼耳之狀。君臣關係分明,忠誠於贊普是貴族的義務。松贊干布用盟誓籠絡和控制臣下的高明手段,也顯示著王權的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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