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規定:宋朝法令只許百姓買歡不許官員招妓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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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規定:宋朝法令只許百姓買歡不許官員招妓

2016年05月28日 野史秘聞 暫無評論 閱讀 94 次

  宋朝有妓院嗎?當然有。宋代文學家孟元老在其筆記體著作《東京夢華錄》提到,僅僅是都城東京,就有19處妓院。這是職業妓院,而半職業的妓院就更多了。號稱北宋第一名妓的李師師,就是在都城東京七十二家大酒樓之首的礬樓接待大詞人周邦彥和皇帝宋徽宗的。這說明跟現在一樣,當時的酒樓也在一定程度上充當了妓院的角色。

  宋朝妓院裡是什麼香艷景象呢?《東京夢華錄》中有詳細介紹,「南北天井兩廊皆小閣子,向晚燈燭熒煌,上下相照,濃妝妓女數百,聚於主廊上,以待酒客呼喚,望之宛若神仙。」你看,燈紅酒綠之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妓女們看上去就跟神仙姐姐一樣。陪酒的情形是怎樣呢?「諸酒店必有廳院,廊廡掩映,排列小合子,吊窗花竹,各垂簾幙,命妓歌笑,各得穩便。」「命妓歌笑,各得穩便」,嘿,還真是神仙一樣的日子。

  宋朝甚至有官妓。周密的《武林舊事》也記載有國營酒樓僱請官妓陪客的情形:「每庫設官妓數十人……飲客登樓,則以名牌點喚侑樽,謂之『點花牌』。……然名娼皆深藏邃閣,未易招呼。」至於民營酒樓,就只能僱請私妓了:「每處各有私名妓數十輩,皆時妝玄服,巧笑爭妍。夏月茉莉盈頭,春滿綺陌,憑檻招邀,謂之『賣客』。」

  不過,大酒樓的妓女一般是「賣藝不賣身」,多是食客觥籌交錯之際,她們在一旁唱唱小曲兒助興。只有一些小酒樓,存在著一些與客人在店內成就魚水之歡的「陪酒女郎」。這種酒樓和「陪酒女郎」,恐怕就稱不上「高端大氣上檔次」了。

  再說李師師的故事。李師師、周邦彥和宋徽宗三人的關係是這樣的。作為東京城紅極一時的名妓,李師師的入幕之賓中有很多牛人。當時有兩個邦彥經常照顧她的生意,一個是後來被人稱為浪子宰相的李邦彥,另一個就是擅長音樂的著名詞人周邦彥。佳人愛才子,曾經有一段時期,周邦彥和李師師的關係非常好。直到後來,宋徽宗也慕名來到李師師閨房,弄出了好些風流故事。

  各位看官,周邦彥照顧李師師的生意,是正大光明理直氣壯的。兩人纏綿之際還寫詞,寫的詞作還傳給天下人傳唱。可宋徽宗不行。他要去寵幸李師師,只能是偷偷摸摸:到了晚上,換了便裝,帶了幾個貼身內侍,坐了一台小轎,悄悄的從後門溜出皇宮,去找李師師約會……這是為啥呢?

  因為宋朝的妓院對所有的平民開放,只要你身上有足夠的銀子。唯獨官員不可涉足這些娛樂場所。「宋時,閫帥、郡守等官,雖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這就是說,官員可以請官妓跳舞唱曲佐興,但絕對不可以上床。對於這一點,官員都很有自知之明。宋朝文學家洪邁在《夷堅志》裡記載了一位叫趙不他的的官員與官妓交往的故事,雖然他們關係很曖昧,可趙不他也深知,自己「身為見任,難以至妓館」,不肯跟官妓到妓院去。

  官員到妓院去招妓,會受到什麼處罰呢?北宋士人魏泰在《東軒筆錄》中記載了這樣一樁公案:「熙寧新法行,督責監司尤切。兩浙路張靚、王庭志、潘良器等,因閱兵赴妓樂筵席,侵夜皆黜責。」這幾位倒霉鬼,僅僅是因為喝酒時招妓飲酒,就丟了烏紗帽。他們真是只能哀歎自己「不幸生在了宋朝」。

  南宋宋孝宗年間,曾經發生過這樣一件很有名的事情。宋朝大理學家朱熹在擔任兩浙東路常平茶鹽公事時,有人舉報台州知府唐仲友為人為官不正,有貪污受賄之嫌。朱熹調查後發覺唐仲友犯了「違法收稅」等八宗罪,其中之一就是嫖宿娼妓。朱熹選擇了「嫖宿娼妓」為突破口。

  嫖宿娼妓的事兒是這樣,當時,江南名妓嚴蕊與唐仲友關係很好,也很曖昧,在社會上影響很大。前面說過,在宋朝官員可以命令官妓「歌舞佐酒」,但不可以「私侍枕席」。如果有證據顯示唐仲友與嚴蕊上過床,就可以定唐仲友的罪了。但那時候針孔攝像機之類的東西還為發明,只能採取祖宗老辦法:逼問口供。唐仲友的官職不小,不方便拿來逼問,那就只好拿嚴蕊開刀了。

  嚴蕊是一介弱女子,可她表現得比男人還堅強。雖嚴刑拷打,也不承認與唐仲友上過床。這讓朱熹沒招了。

  就在兩難之際,唐仲友出了一昏招,他派人闖進司理院,毆打朱熹手下的辦事人員。朱熹發怒了,上書皇帝,強烈要求嚴厲處罰唐仲友。宋孝宗沒法,只能讓唐仲友提前退休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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