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揭秘第三種人妖:時男時女的兩性人
古人眼中,最強悍的兩性人則是能夠時男時女。
女子化男在古代,對家庭來說,往往是一件喜事,比如上面提到的葉天士的故事。畢竟男尊女卑是一種社會常態,而且也增加了一個勞動力,古人特別看重,所以出現這種事情,人們甚至會將其歸結為孝親行善的陰德果報,比如《仁恕堂筆記》就記載:
莊浪紅塵驛軍莊姓者,有婦而寡,僅生一女,已許字人矣。至十二歲,忽變為男子。裡中人鹹云:驛卒之妻貧能立節,天蓋不欲斬莊氏之嗣也。
又有《醉茶志怪》上說:
邑有孝女某,已許字於人矣。其父母老而無子,以嗣續為憂。女抑鬱不樂,遂日夜虔拜北斗,誠敬有年。一夕神降於庭,赤髮朱髯,面貌獰惡,問何所求,女對以願化男子以承宗祧。神頷之,遂不見。次日覺腹中暖氣蒸蒸,下達隱處,捫之則陽在下也,儼然丈夫矣。
總之,這些記載都不把女子化男當成是壞事。
相對而言,兩性人的另一種情況即男子化女則可想而知了,當事人往往認為自己簡直是倒霉透頂,才會攤上這樣的遭遇,在心理上難以接受這種轉變,以至於痛不欲生。清末王伯恭在他的《蜷廬隨筆》上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光緒癸未之春,余自朝鮮乞假旋里,道出揚州西鄉之大儀鎮。日尚未落,荒村無可與語。門外停小轎一乘,問其為誰?則天長縣署之幕友陸姓,先我半刻至者。住對屋,門懸一簾,余意此可為時談伴矣。甫掀簾,將與問訊,其人遽起閉戶相拒。余愕然而退,以為世間乃有此不通情理之人。比至盱眙,哄傳天長陸師爺男化為女事。據言此人年已五十,頎而有須。忽一日,須盡脫去,同署諸人皆以為其剃鬚也。後見廁中多天癸血紙,又見其不能植身便溺。遂嘩然疑之,爭欲逼其就浴驗之。陸遂不能自安,寓書居停(天長縣令),自認天譴,即日告辭云云。其居停亦頗聞之,優給川貲,且言不便面別。是日吾所遇者,蓋其出署之第一日也。怪事怪事。
在歷代男子化女的事件中,影響最大的應該是明代隆慶年間山西李良雨化女一事,連明史都有記載,時人的筆記也比較詳細,我們不妨先來看《穀山筆麈》上的說法:
隆慶三年(1569年),山西靜樂縣丈夫李良雨為人傭工,與其儕同宿。一夕,化為女子,其儕狎之,遂為夫婦。守臣以聞,良雨自縊死。
那麼這個李良雨好像和別的兩性人也沒有什麼不同,為什麼在當時會引起很大的反響,甚至明代的小說家陸人龍還把故事收錄到自己的小說集《型世言》當中呢?下面是陸人龍對李良雨事件的點評,他說:
如今世上有一種孌童,修眉曼臉,媚骨柔腸,與女爭寵,這便是少年中女子;有一種佞人,和言婉氣,順旨承歡,渾身雌骨,這便是男子中婦人。又有一種躬踽步,趨膻赴炎,滿腔媚想,這便是衿紳中妾媵。何消得裂去衣冠,換作簪襖?何消得脫卻鬚眉,塗上脂粉?但舉世習為妖淫,天必定與他一個端兆。……我朝自這干閹奴王振、汪直、劉瑾與馮保,不雄不雌的在那邊亂政。因有這小人磕頭掇腳、搽脂畫粉去奉承著他,昔人道的舉朝皆妾婦也。上天以災異示人,此隆慶年間有李良雨一事。
可見這是將男子化女之事和時政朝局掛上鉤了。不過這也算是自西漢以來的傳統,一代易學大師京房就在《易傳》中認為:「女子化為丈夫,茲謂陰昌,賤人為王;丈夫化為女子,茲謂陰勝,厥咎亡。」而同期的《春秋》緯之一《春秋潛潭巴》亦謂:「小人聚,天子弱,則丈夫化為女子。賢人去位,天子獨居,則女化為丈夫。」總之,還是天人感應的那一套了。
在古人眼中,最強悍的兩性人則是能夠時男時女。什麼叫做時男時女?就是一個人的身上,同時兼有女性的陰道和男性的陰莖,早在宋代的《重刊補注洗冤錄集證》中就有一條這樣的記載:
吳縣民馬允升妻王氏與金三觀妻週四姐奸宿一案。驗訊週四姐產門內從小生有軟肉樁一條,與丈夫交媾並不關礙。肉樁舉發即伸出,長有二三寸,粗如大指,可與婦人通姦。
中國現存最早的案例選編《疑獄集》上說道:
宋鹹淳間,浙人寓江西。招一尼教其女刺繡,女忽有娠。父母究問,曰:「尼也。」父母怪之,曰:「尼與同寢,常言夫婦鹹恆事。時偶動心,尼曰:『妾有二形,逢陽則女,逢陰則男。』揣之則儼然男子也,遂數與合。」父母聞官,尼不服,驗之無狀。至於憲司,時翁丹山會作憲,亦莫能明。某官曰:「昔端平丙申年,廣州尼董師秀有姿色,偶有欲濫之者,揣其陰,男子也。事聞於官,驗之,女也。一坐婆曰:『令仰臥,以鹽肉水漬其陰,令犬舐之。』已而陰中果露男形。」如其說驗,果然,遂處死。
這個故事後來經明代才子凌濛初的改寫,收入《初刻拍案驚奇》,至今讀起來還讓人驚歎。在明清小說中,這些時男時女的兩性人往往被描繪成邪淫之徒,他們偽裝隱秘,通過各種方式與婦人閨女接近,進而誘騙姦淫之。
總之,這種時男時女的兩性人引起了小說家們的高度關注,男女身份的隨時轉換,帶來的不僅僅是性技巧上的花樣百出,還有性心理上的迷離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