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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古羅馬婚姻不需要任何公共機構認可

2014年10月24日 野史逸聞 暫無評論 閱讀 720 次


 

古羅馬時期的義大利在基督誕生前後的各一個世紀裡,曾居住著五六百萬男女自由市民。他們居住在遼闊的土地上,其中心坐落著成群的紀念建築和私人寓所,就是所謂的城市。另外,生活在這裡的還有一二百萬家奴和農奴。對他們當時的生活,現在知之甚少。只知道婚姻當時是一件私人事務,但對奴隸們卻是禁止的。這一現象一直持續到3世紀。可以確定的是大多數奴隸處於亂婚狀態中,只有少數受到信任成為管家的僕人或是皇帝的奴隸例外,這些有特權的男奴過著一夫一妻的生活,他們的妻子有時是主人恩賜的。


讓我們把注意力轉向自由民。他們中的一些人是生而自由的,是男女市民合法婚姻的產物,另一些是私生子,由身為市民的女性所生。還有一些天生是奴隸,最後獲得自由。這些人都屬於市民,有資格享受風習和婚姻。對我們來說,這種風習似乎自相矛盾。羅馬人的婚姻是私人行為,它不需要任何公共機構的認可。新郎、新娘不必在牧師面前宣誓,也不需要書面的證明;沒有結婚協議,只有一個新娘嫁妝的證明證實她擁有嫁妝。全部的手續正規,雖然被稱為結婚,卻沒有任何象徵性的行為。簡而言之,像今天的訂婚一樣,婚姻是件私事。那麼,在遺產訴訟時法官如何判斷男女雙方是不是合法夫妻呢?在沒有正式儀式或公文的情況下,法官根據一些跡象來做決定,像今天所建立的婚事法庭。都有哪些跡象呢?例如,像嫁妝這種不太明確的東西,或是男人打算要做丈夫的一些行動,像指出妻子的一些習慣行為,或是有人能證明他們參加了這對夫婦的婚禮,並作為見證人。但最終只有夫妻雙方才知道他們究竟是否結了婚。


然而,決定男女雙方是不是合法夫妻是很重要的。雖然婚姻是件私事,沒有書面證明或正式儀式來證實它的存在,但它卻具有法律結果。合法婚姻下的孩子得到父親的名字以傳承香火,在父親死後,如果沒有被剝奪繼承權,他還可以繼承財產。從法律上看,妻子或丈夫都能要求離婚,並且它和婚姻一樣不正式。任何一方都可以離開家表示離婚。一些情況讓法學家們疑惑:他們究竟是真要分開,還是只是吵架、鬧彆扭?嚴格說來,沒有必要證實他們是否離了婚。有資料記載妻子在丈夫不知道的情況下離開了他。不管是不是女方主動要求離婚,她都會帶著嫁妝(如果有的話)離開。另一方面,孩子總是留給父親。離婚和再婚十分普遍,幾乎每家都有異母的孩子。


婚禮的見證人在婚姻有爭議時很有用處。當時普遍存在結婚送禮的現象。洞房之夜是夫妻交歡的時刻(丈夫習慣了與女奴做愛,很難分清姦污和自願性關係的區別),出於對妻子害羞心理的考慮,新郎在洞房之夜一般不會碰新娘,但為了彌補他的忍耐,他會在以後像野獸般地對待她。馬歇爾和內加認為這是大家公認的,卡斯那也承認這一點。這一習慣在中國也存在。婦女在懷孕期禁止性行為。伊利安和老昆提利安發現這是天生的,因為他們相信動物也一樣。既然夫妻雙方的性行為是合法的,參加婚禮的客人們有權利甚至有責任用猥褻的言詞稱讚他們。在一首祝婚詩歌裡,詩人承諾新郎會在下午做愛。在婚後,這種大膽的行為可以原諒,但是在其他情況下,白天做愛被認為是極其放蕩的行為。


人們為什麼要結婚?為了錢(得到一份嫁妝是一種很體面的致富方法),為了後代能繼承遺產。有婚姻保障的孩子可以傳承家族榮譽。政客們拜訪各個家庭,希望他們盡市民義務,保護城市。年輕自負的普林尼適當地補充道:解放有功的奴隸是增加市民人口的另一個辦法。


無論是合法婚姻還是姘居,一夫一妻制是約定俗成的。但是一夫一妻制和成雙成對的夫妻並不等同。這裡我要說的並不是日常婚姻生活的狀況,而是當時的道德準則使得丈夫在不同時期怎樣看待他們的妻子。妻子是丈夫的專屬品、享有平等權力、是他的女皇?還是如同「忠誠的畫像」一樣伴隨著他?儘管她是在一個更加體面的名聲下做他的女僕,或者她永遠都是一個孩子,她只是作為婚姻的一個象徵物?答案再簡單不過。公元前1世紀時,男人認為自己是履行全部公民義務的市民。一個世紀後他們認為自己是好丈夫,因此他們必須尊重妻子。逐漸地人們把這一觀念當作公民的道德規範,於是形成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為什麼會發生這種變化?米歇爾·富克特認為,當帝國取代理想國,當希臘城市獨立時,男人、男性的角色就改變了。統治階層的成員和先前的城市士兵成為本地顯貴和皇帝忠實的擁護者。希臘羅馬式的自律和自主權是和人們在公眾生活中實施權力的慾望聯繫在一起的(管理不了自己的人沒有資格去統治別人)。在帝國裡,主權高於個人已不再是公民的美德,同時也導致了羅馬帝國的滅亡。自治使人民內部安定,使個人獨立於國家的權力和財富之外。這是典型的斯多葛派學說的主張。斯多葛主義這一智慧或哲學是流傳最廣的學派,就像宗教或意識形態對我們產生的影響一樣,它對當時的羅馬人有著巨大的影響力。很多斯多葛派的教義涉及了新的婚姻道德問題。值得注意的是,我所要說的只是針對十分之一或二十分之一的自由市民,他們來自被視為有教養的富人階層。我們最好能拿出真實的史料。在義大利鄉村,靠土地為生的小莊園主或雇農都結婚。這就是我們所知道的全部情況。他們不必在自治理念和斯多葛主義之間做出選擇。


在一兩個世紀的進程中,從市民道德轉換到夫妻道德,改變的不是人們的行為(我們不要過分樂觀)或是他們所遵循的規則,而是其他更抽像、更重要的東西:這是根本的道德基礎,也是倫理被理解的方式 ——就像士兵履行公民義務或個人有責任遵守道德規範一樣。就已知的內容來看,舊道德法典規定:「一個好男人,只有為了要孩子時才會做愛。婚姻不是性愛的手段。」舊法典沒有對規定的理由提出質疑:規定讓市民有權娶妻,於是人們遵守它並結了婚。新法典與軍事無關,並試圖揭露社會機構的基礎。在生育孩子的問題上,人們對婚姻比責任更長久還持有爭論,那麼肯定還有婚姻存在的其他理由。夫妻倆理所當然地一輩子生活在一起。斯多葛派分析這種婚姻只是一種朋友關係,一種持久的熱情。對雙方來說他們做愛的唯一目的就是繁衍後代。簡單地說,新的道德規範以自己的規定去評判人們行為的合理性,但是它不能夠評判已經存在的制度。婚姻的合理原因已經找到。這包括美好的願望和虛構的夫妻之間的一致性。在舊法典裡,妻子只是市民和一家之主的附屬品。而在新法典中,妻子是朋友,是一生的伴侶。作為一個有理智的人,她應該認識到自己天性的低劣,並且服從自己的丈夫。作為丈夫,也要尊重妻子,就像領袖尊重他的隨從一樣。簡而言之,當倫理學家們開始疑惑為什麼男人和女人要共度一生,當他們不再認為婚姻只是一種自然現象時,婚姻制度就已經傳入西方世界了。


新法典規定:已婚的人們負有責任。相對應地,舊法典中說道:婚姻是公民的一項義務。倫理學老師同樣也提醒他們的學生這一責任的存在。公元前100 年,學監可能會對聚集的市民說:「我們都知道,婚姻是煩惱的來源。但是無一例外,人必須結婚,這是市民的責任。」每個市民都被問到他們是否履行了義務。人們雖不認為婚姻是理所當然的事,但卻公開地討論它。這造成了獨身主義的蔓延,形成了「婚姻危機」(我們清楚這種集體的困擾不能僅以人口統計為證據)。在歷史學家從事這一研究前,羅馬人受到了這一錯誤思想的困擾。皇帝奧古斯都頒布了特別法律來鼓勵市民結婚。


然而婚姻被認為是一種責任,一種選擇。它不是為「建立家庭」或是設置生活中的一道程序,而是羅馬貴族必須遵循的皇室決定中的一個。他應該進入大眾生活還是選擇在私人領域增加財富?他應該成為一名戰士還是演說家?妻子與其說是他的生活伴侶,還不如說是一次重大決定的對象。她只是一件物品。實際上,兩個貴族還能友善地把她推來讓去。尤提卡的加圖就是那種類型的人。他把妻子借給了朋友,然後又再娶了她,從中撈取了一大筆遺產。一個叫尼羅的人把他的妻子莉維亞「許給」了未來皇帝奧古斯都。


婚姻只不過是生活中的一個決議,妻子只不過是家庭的一個元素。除此之外,家庭元素還包括孩子、自由人、隨從和奴隸。塞內卡寫道:「如果你的奴隸、自由人、你的女人或你的隨從敢頂撞你,你會生氣。」丈夫是一家之主,決定所有的事,統治所有的人。如果他們必須做出重大決定,他會召集朋友來商討而不是與妻子商量。


丈夫和妻子是一對嗎?邀請男人吃飯時也會同樣邀請他的妻子嗎?從現有資料來看我還不能準確地回答這些問題,但可以肯定的是妻子被允許拜訪她的女性朋友,但要有女伴的陪同。


婦女就像成熟的孩子,丈夫取悅她,為的是她的嫁妝和高貴的父親。西塞羅和他的通信者曾議論過這些青春常在的反覆無常的女人。例如,她會趁丈夫管理邊遠地區的時候離開,改嫁他人。這些女人古怪的舉動無疑會導致貴族中政治關係的變動。不用說,女人不可能愚弄或欺騙君主和主人。私通(從莫裡哀的著作中知道)不是羅馬人觀念的一部分。如果是的話,加圖、愷撒和龐培都是有名的奸婦之夫。男人是妻子的主人,如同他是女兒和僕人的主人一樣。如果妻子不忠,丈夫不會因此成為他人的笑料。不忠是不幸的,但它與女兒懷孕或奴隸失職一樣無關緊要。如果妻子背叛丈夫,人們會認為是丈夫的疏忽,是他無能而讓姦夫有機可乘——就像我們批評家長過分放縱或溺愛孩子。他們迷失自己因而給城市帶來不安全因素。讓丈夫或父親免受責難的唯一方法就是首先公開揭發自己家裡的不正當行為。皇帝奧古斯都在一份詔書中講述了他女兒朱麗葉的過失。尼祿也同樣揭發了妻子奧泰薇雅的通姦。這證明了男人沒有耐心。人們不知道對於丈夫們的沉默是該稱讚還是指責。


受騙的丈夫感到憤憤不平,而離了婚的妻子又帶走了她們的嫁妝,因此離婚在上層社會很普遍(愷撒、西塞羅、奧維德和克勞狄都結了三次婚),可能在平民中也一樣。朱維諾講到一個女人向一個遊歷的算命者咨詢,她是否應該離開她那開客棧的丈夫而嫁給一個二手服裝商人(當時一種興旺的生意,低層人都買舊衣服穿)。羅馬人對《聖經》中佔有肉體的觀念十分陌生,他們會毫不猶豫地與一個離了婚的女人結婚。多米提安皇帝與一個曾經離開她的女人結了婚,後來那個女人又嫁給了別人。一個一生中只有一個男人的女人是值得稱讚的,但只有基督徒才會認為忠貞是責任,並試圖禁止寡婦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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