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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武漢男子地窖囚禁強姦少女590天 一審獲死刑
受害少女被救出時已經奄奄一息
囚禁兩少女的地窖就藏在這平房旁邊
張貼於案發現場附近的破案公告,警方呼籲更多受害人報案
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楚田)地窖內囚禁兩名少女分別長達590天和317天,只為供自己長期發洩獸慾。昨日,武漢市中院對一度震驚社會的青山區男子曾強保變態強姦一案作出一審判決,現年40歲的曾強保被控強姦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搶奪罪四項罪名成立,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其中僅強姦罪單項罪名亦構成死刑。
曾強保原系武漢精鼎工業爐公司一名工人。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9月16日晚10時許,他駕電動車竄至青山白玉山地段,用事先備好的繩子勒住路經此地的麗麗(化名),欲行不軌遭反抗,遂又採取持刀威脅、捆綁手段,將麗麗挾持至自家地窖內施暴,後用鐵鏈將其長期鎖於地窖中。
2009年7月2日晚10時許,年僅18歲的女子紅紅(化名)也被曾強保如法炮製,鎖進地窖中施暴。兩名少女在地窖內被囚禁關押分別長達590天和317天。去年5月8日,曾強保被警方抓獲,警方從曾家位於青山區北湖農場徐家崗村的地窖中救出兩名被囚少女。
法院還查明:曾強保從2007年7月至2010年5月,為追求性刺激,採取持刀威脅、噴辣椒水等多種手段,強姦其他婦女9名,並犯下攔路搶劫、搶奪案各1起。
一審法院認為,曾強保在地窖內囚禁兩少女長達590天和317天,供其長期發洩性慾,嚴重摧殘了兩名被害少女的身心健康,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同時其在青山地區另外強姦作案9起,應依法嚴懲。
昨日判決下達後,曾強保當即提出口頭上訴,稱自己「社會危害有限」,「罪不至死」。其上訴的三大理由為:一,自己有精神病,將進一步提出精神病鑒定申請;二,未致受害人懷孕;三,未致受害人死亡或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