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孫無忌簡介 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之首長孫無忌生平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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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孫無忌簡介 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之首長孫無忌生平

2017年04月26日 人物簡介 暫無評論 閱讀 99 次

  長孫無忌(約597年—659年),字輔機,河南省洛陽人,唐初大臣,凌煙閣二十四功臣之首。先世乃鮮卑族拓跋氏,北魏皇族支系,後改為長孫氏。從小「該博文史」。617年,李淵起兵太原,無忌進見,李淵愛其才略,授任渭北行軍典簽。自此輔佐李世民,建立了唐朝政權,是唐朝的開國功臣,以功第一,封齊國公,後徙趙國公。626年,參與發動玄武門之變,幫助李世民奪取帝位。歷任尚書僕射、司空。為人謹慎,改任司徒。637年奉命與房玄齡等修《貞觀律》。643年,圖功臣二十四人於凌煙閣,長孫無忌居第一。唐高宗即位,冊封太尉,同中書門下三品。651年奉命與律學士對唐律逐條解釋,撰成《律疏》(宋以後稱《唐律疏議》)30卷。因反對高宗立武則天為皇后,為許敬宗誣構,削爵流黔州(今重慶市武隆縣江口鎮),自縊而死。有詩三首。

  長孫無忌奉唐太宗李世民詔,與房玄齡、杜如晦、於志寧等十九人,先後兩次重修《唐律》,以省煩去蠢,變重為輕的原則進行修訂,《唐律》由於貫徹「先存百性」的指導思想及『安人寧國』的治國方針,立法寬平,順乎歷史潮流,因而促進了唐初封建經濟迅速恢復與發展,出現了「貞觀之治」安定繁榮的新局面。長孫無忌由於階級立場和世界觀的限制,不可能認識法律產生的根本原因和本質。他在《律疏義序》一文中寫道:「夫三才肇位。萬象斯分。稟氣含靈、人為稱首,莫不憑黎元而樹司宰,因政教而施刑法,其有情恣庸愚.識沈愆戾,大則亂其區宇,小則睽其品式,不立制度,則未之前聞,故日:『以刑止刑,以殺止殺』」。長孫無忌在這裡告訴人們,法是伴隨著國家、社會的產生而產生的。法是為統治階級利益服務的,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集中表現,其所以要設置刑法,是因為有的人性情庸愚,思想中充滿了惡念,大則擾亂天下,小則違背等級秩序、如果不定出條例法度加以制裁,有礙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封建政權有覆沒的危險,於是就產生了刑罰。這就是長孫無忌所說的為自然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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