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香港最後一個華探長劉振斯
與呂樂相比,在七十年代尾,曾任警隊政治部及毒品調查科的偵緝探長劉振斯,名氣及職級上與呂樂有很大距離,但從時間上來看,他是香港最後一個華探長,自此以後便取消了該職位。
雖然是最後一個,但劉振斯回港成功反擊廉署,並令廉署撤銷指控卻是華探中第一人。劉振斯說:「逃亡台灣這麼多年,我特地挑選1997年7月1日回港,成班華探,連呂樂都勸我不要這麼做,不過他又希望我成功甩掉罪名,還好最後結果沒有令他失望。」 廉政公署在1997年12月最終因證據不足,不再對他提出檢控。
劉振斯1981年6月被廉署調查而避走台灣,警隊也撤銷其華探長一職,故他常認為是廉署配合港英政府的政治手段來整治華探長,並想除之而後快。他說:「我由始至終未怕過廉署,他們好多人都是由政治部調過去,我熟悉他們的手法。」
例如劉振斯自稱並不怕廉署的盤問手法,他說,「他們非常時興突然間大力拍桌大聲喝你,等你心理脆弱時不小心就露出破綻。我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等三個人(盤問員)無防範時就大力踢嚇他,話就話踩,其實是自己想壯膽不輸氣勢。」
回首六、七十年代,可算香港烏煙瘴氣的年代,貪污問題在公共服務機構中十分嚴重,如救護人員在接送病人往醫院前,向病人索取茶錢,消防員開水喉救火要收開喉費,病人要打賞醫院的亞嬸,才可取得開水或便盆。就是連輪候公屋,申請入學或各種公共服務,也要賄賂有關官員。而貪污風氣在警隊中更為嚴重。受賄的警務人員更包庇黃、賭、毒等各種非法罪行,社會治安、秩序受到嚴重的威脅。市民雖飽受貪污的禍害,卻敢怒而不敢言。
劉振斯直言:「如果可以重來,我寧願學人家從商,不要因為逃跑而搞的老婆都要離婚,台灣搞地產又搞到一無所有……」劉到台灣後,輾轉回到深圳發展,因開採石礦供應大亞灣核電廠建築所需而發跡起來,雖然石礦場已關閉,但他在深圳仍擁有別墅物業、電動馬達廠和卡拉OK等。
劉振斯說:「 當時我們一批伙記到油麻地果欄調查白粉檔,同時間原來老廉又有伙記到場拍攝那個白粉檔的派片情況,其後老廉就想利用該錄影帶,拘捕我們過百名警隊伙記 。」 據他所說 ,就是這百幾名警員挑起其他警員向廉署發難。
1977年爆發警廉衝突。圖為一名休班警員與當時的廉署副執行處處長夏烈在拉扯。
上世紀60、70年代香港警隊貪污猖獗,由總警司到一般「環頭」的「四大探長」均是有組織地收受利益,而且金額不菲。港督麥理浩果斷成立廉政公署,嚴打貪污,但由於此舉對警隊影響甚大,終惹來警員「反彈」,爆發警廉衝突。
早在廉署成立以前,警隊內部的反貪污部已知悉葛柏的貪污罪行,律政司也根據《防近賄賂條例》要求葛柏交代收入來源,可是聰明的葛柏早已申請退休,並利用高級警務人員之便潛逃海外。事件曝光後,惹來市民極大迴響,紛紛上街抗議「反貪污、捉葛柏」。當時,港督麥理浩委任高級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葛柏逃脫的原因及檢討反貪工作。
百里渠後來發表報告,建議成立一個獨立的反貪機構,結果廉政公署在1974年2月15日正式成立,直屬港督,調查除港督外任何人的貪污行為,其首要工作是掃除警隊貪污陋習,先後引渡葛柏歸案,拘捕多名高級警員及通緝「四大探長」。
事實上,當時警隊貪污情況相當嚴重,廉署多番狙擊警隊,終惹來震撼性「反彈」。前華探長劉振斯表示,事緣1977年一批警員到油麻地果欄調查白粉販賣情況,同一時間廉署又派員拍攝白粉檔「派片」過程,事後廉署以該錄影帶在10月拘捕九龍3個分區 100多名警務人員。月底,逾11,000名警員聯名簽署請願信,向當時警務處處長施禮榮表達對廉署的怨憤。28日,2000多名警員齊集警察總部,另有 40名警員到廉署執行處總部聲討,其間打傷廉署職員5人,又破壞部分入口設施。最後,港督麥理浩在11月5日頒布特赦,對1977年1月1日前所犯罪行的投訴,不再受理,才平息警廉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