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貴州「鬼樓殺手」受審 11年前命案令全城恐慌 | 陽光歷史

 

A-A+

[圖文]貴州「鬼樓殺手」受審 11年前命案令全城恐慌

2015年07月21日 真實恐怖事件 暫無評論 閱讀 143 次

貴州




遵義「鬼樓殺手」11年後現形




遵義市萬里路有棟暗紅色的樓房,被人稱為「鬼樓」,年齡稍微大點的市民都有印象。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中期,流傳著許多關於這棟樓鬧鬼的故事。每一個故事都是有鼻子有眼,曾經有人看到樓上有白衣女子飄過,也曾經有人聽見過走廊傳來奇怪的腳步聲和笑聲。說者言之鑿鑿,聽者無不冷汗直冒,一時間「鬼樓」鬧得人心惶惶。


1996年7月15日深夜,在這棟「鬼樓」內發生一起聳人聽聞的命案,一個赤身裸體的年輕女子被人殺害在樓內,被害者死狀慘不忍睹,給「鬼樓」又蒙上了一層恐怖的色彩。



時間一晃就是11年,誰也沒有想到,2007年2月,隨著一個特大入室搶劫殺人兇手的落網,這起已石沉10多年的「鬼樓」命案也隨之浮出了水面,拂開歲月的塵埃,人們終於解開了「鬼樓」鬧鬼之謎:原來作祟的不是「鬼」,而是一個比「鬼」更可怕的人!



昨日,這名「鬼樓殺手」被押上了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被告席,接受審判。



女子慘死



「鬼樓」命案傳遍遵義



1996年7月15日晚,一個年齡大約30歲左右的女子步履匆匆地往「鬼樓」走去。這個女子的丈夫是一個包工頭,一家人包括妹妹、妹夫就住在「鬼樓」裡。儘管之前關於「鬼樓」的各種傳聞就已經被人傳得沸沸揚揚,據說還有人在這裡上吊自殺,鬧得大多數居民都紛紛搬了出去,可是這一家人似乎對傳聞並不在意,他們照常住在這棟已經差不多空蕩蕩的樓房裡。



然而,她雖然走進了樓裡,卻再也沒有回到自己家中。



時間已經到凌晨時分,妻子還沒有回來,丈夫有點坐立不安,他叫上妹妹和妹夫一起到外面尋找,剛走到樓下,看到地上有血跡一點點地延伸到了其中一間空屋中。一家人似乎嗅到了不祥的氣息,丈夫搶先一步推開滿是塵埃的房門,眼前恐怖的情景,讓他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驚駭,發出了慘叫:自己的妻子赤身裸體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頭上滿是鮮血,眼睛圓睜,嘴巴裡面還塞著自己的乳罩……



第二天,「鬼樓」命案傳遍全城,再也沒有人敢住進去,從此以後這裡成了名副其實的空樓。「鬼殺人啦!」此後,關於「鬼樓」的傳說,一再被人渲染。



60多歲的馮大爺過去住在「鬼樓」旁邊的那棟樓,當人們向他瞭解關於「鬼樓」的傳說時,他卻不願多說,似乎還是心有餘悸。「這麼多年了,我都不敢進去看一下,無論周圍的居民樓多麼熱鬧,但只要你靠近那棟紅樓,就突然間寂靜無聲了,彷彿與人世隔絕。」



在遵義百度帖吧,記者搜尋到了一篇題為《遵義鬼樓的真實故事》的帖子,一位網友講述了發生在鬼樓的一個恐怖故事:「大家可能都知道遵義萬里路有棟靠街的紅樓吧,那可是遵義遠近聞名的鬼樓,整棟樓是紅色的!加上長久沒人住顯得有些灰濛濛的陰冷感覺!沒有一個人敢在裡面居住!到現在都是閒置起呢!陰風慘慘的!還時不時的感覺有股寒氣從裡面吹出來!每次我只要有機會坐車從那裡經過都要留意那棟紅樓!從車上望過去都覺得好陰冷好恐怖……」這個故事裡提到,有一家3口因為撿到一張女人照片,接二連三離奇死亡,後來有人準備將照片焚燒,但奇怪的是,照片被一股陰風吹起,飄到了空中。「……然後整棟樓都傳開鬧鬼咯!陸陸續續整棟樓的人都搬空了,沒得一個人再敢在裡面去住,一直到現在!」



「鬼樓」之謎11年未解



陳晉鋒,現任紅花崗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11年前他還只是一名普通的刑警,曾經是1996年「鬼樓」命案的專案組成員。



陳晉鋒回憶,接受這起命案後,警方就發現許多不可思議的地方,死者是被重擊而死,曾被人強姦,兇手手段非常殘忍,而且具有變態心理,在強姦殺人後,還將死者的乳罩塞進其口中。儘管可以肯定這起案件是謀殺,但是現場居然沒有發現任何線索,案情就此陷入了僵局。



陳晉鋒瞭解到,關於「鬼樓」的故事還有很多,11年前,住在附近的人經常可以看見有鬼鬼祟祟的人出入裡面,還有人莫名其妙死在「鬼樓」,後來經過調查核實是吸毒者,吃「白粉」過量而中毒死亡。「這些鬧鬼的故事其實都是無稽之談,以訛傳訛!」陳晉鋒說,但案件一直懸而未破,讓他們感覺「沒有資格站出來說話」,無法用事實為市民解開「鬼樓」之謎。「但這麼多年了,我們一直沒有放棄對這起命案的偵破,我們相信終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一起命案牽出「鬼樓殺手」



時間一晃到了2007年。元月24日清晨8:40,長征鎮沙壩村田壩村民組的一棟樓房,住戶發現暫住在該樓的「破爛王」老陳還沒有起床,都感到很奇怪。「以前老陳不到6點就起來了,是不是生病了?」一位住戶半天敲門不應,從窗戶一望,大吃一驚:老陳滿身血跡俯臥在水泥地上,脖子上還纏繞著一圈電線。



警察趕到了現場,經法醫勘察,受害者已經死亡,現場一片狼藉,死者的手機和錢財都被洗劫,顯然這是一起入室搶劫殺人案。兇手作案動機明確,將對方打昏後,唯恐其不死,又用電線拚命勒脖子。警方隨即以現場為中心,展開了走訪調查。據介紹,案發現場周圍住戶多是暫住人口,人員比較複雜,經過一遍又一遍的篩查,案情還是沒有取得突破性進展。彷彿一度走到了「死胡同」。



在重新召開案情分析會後,警方決定大膽打破常規思路,進一步拓寬搜尋面,這時候,住在死者家附近的鄰居陳仁志進入了警方的視線。就在調查的節骨眼上,陳仁志失蹤了!



陳仁志的失蹤,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視。事不宜遲,為防止犯罪嫌疑人陳仁志逃脫,警方決定對其重點實施抓捕。



2月2日中午12時許,在遵義市紅花崗區內沙路,頭戴瓜皮棉帽的老頭陳仁志出現了。陳仁志知道自己已被警察懷疑,所以想到其哥家中借點錢外逃。



布控的民警發現後,立即通知大批警察趕來,堵住了附近所有出口,準備對陳仁志實施抓捕。發現情況不妙,陳仁志隨即從身上抽出隨身攜帶的斧頭,揮舞著撲向警察。見情形危急,警方擔心會傷及無辜行人,他們只能悄悄疏散群眾,等待時機。



對峙10多分鐘後,意外發生了。「一名小孩突然闖進了現場。」陳仁志一把將這名9歲男童抓過來,揮舞斧頭要挾警察「讓出一條路來」。



情況急轉而下,現場的空氣都似乎凝固了,數百名圍觀群眾「心都懸到嗓子眼了。」此時,在刑警大隊負責人的指揮下,幾名便衣刑警假扮圍觀群眾,慢慢靠近陳仁志,與此同時,陳邊揮舞斧頭,邊拖著男童慢慢向市場一邊挪去。突然間,便衣刑警發起攻擊,一下子將陳撲倒在地,並控制了斧頭,成功的解救了人質。



落網後,陳仁志仍然對自己殺人事實拚死抵賴。此時,警方已經在其屋內調取了他當時作案所穿的鞋子,殘留的血跡經化驗,上面有死者的血跡。鐵證如山,陳仁志再也無法狡辯,只得交代了其賭博輸錢後對鄰居實施搶劫殺人的過程。警方並沒有就此打住,「從他的神情我們斷定陳還有好多事情都沒有交代。」又經過一個晚上的突審,凌晨時分,陳仁志的心理防線終於崩潰,一口氣交代了1996年「鬼屋」命案及2005年團澤搶劫、強姦、殺人案在內的30多起大要案件。



至此,11年前令市民人心惶惶的「鬼屋」,終於真相大白,陳仁志就是隱藏在其中的「鬼」!



據瞭解,被告人陳仁志,49歲,遵義市紅花崗區長征鎮人,1981年9月25日因犯搶劫罪被原遵義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1985年6月24日因犯脫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1987年11月19日因犯脫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陳仁志服刑期間,曾兩次越獄,由此被加刑5年,直到1994年才出獄。之後,他靠拾荒和釣魚賣為生。1995年7月15日晚,他在萬里路一條巷子內拾荒時,發現其中一棟樓過往人少,但樓內卻住有人,於是決定在此搶劫。陳仁志稱,他埋伏在樓梯間,用木棒將那名女子打昏後,看到她有幾分姿色,就萌生強姦的念頭。作案後,便將她滅口。「後來我才曉得,那棟樓被人稱為鬼樓。我殺人後,許多人都說那是鬼樓裡的鬼做的案。」陳仁志說,每次聽到別人這麼說時,他心裡面還有些得意。「誰會曉得那個所謂的鬼就是我。」



陳仁志目前至少交代了30多起搶劫、強姦、殺人案件。其中,現已查明,除「鬼樓」和出租房案件,他還殺死過一名魚塘老闆娘,打傷過一名婦女。



2005年9月15日,陳仁志到外地打工無果返回途中,因錢已用完,臨時決定搶劫匯川區團澤鎮一個熟悉的魚塘老闆。之後,沒跟任何人接觸,陳仁志直奔團澤。湊巧,當天魚塘老闆外出,僅有30多歲的老闆娘一人在家。於是,陳仁志編盡謊話得以留宿後,為搶劫創造了條件。當晚11時許,他在搶劫了8000多元現金,打昏老闆娘後,又用內衣塞堵老闆娘喉嚨實施強姦。



「殺人狂」 入獄多次心靈扭曲



只要有充分條件,陳仁志的作案手法都是以取人性命為最終目的。警方稱,他們在審訊中,除了震驚於陳的「冷血」外,還發現陳之所以如此殘忍,緣於其扭曲的心靈。因為多次坐牢和越獄,陳仁志對社會充滿了仇恨。據知情者透露,陳仁志家境在當地還算殷實,作為戶口在長征鎮的常住人口,他擁有一棟樓房的產權,每月坐收的租金都是上千元。1994年陳刑滿釋放後結了婚,周圍鄰居對其印象一般,不敢相信他是「殺人狂」。其妻直至他被警方逮捕,也無法面對這一殘酷事實,自己的「枕邊人」竟然是一個魔鬼!「我壞就壞在自己的手上。」——採訪中,陳仁志這樣為自己的作案動機辯解。他告訴記者,生平有兩個愛好,喜歡釣魚和賭博。因為喜歡釣魚,才認識了魚塘老闆,最終在2005年9月16日,選擇了魚塘老闆家為作案目標;因為喜歡賭博,而又屢屢牌運不佳,總是輸錢,「只好選擇搶劫、強姦、殺人,以發洩心裡的不快。」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仁志多次採用暴力手段搶劫他人錢財,造成致人死亡的嚴重後果,並在搶劫過程中對婦女實施姦淫,在受到民警追捕的時候劫持他人作人質,其行為應以搶劫罪、強姦罪、綁架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陳仁志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法院將擇日宣判。


標籤:



給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