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圖]1909年晚清中國有2500萬人吸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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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時《申報》對「萬國禁煙會」的報道2.《字林西報》的相關報道3.「萬國禁煙會」的舉辦地點匯中飯店4.為拒毒而舉行的運動會
1909年,扼守著外灘和南京路交匯處的匯中飯店(今和平飯店南樓)剛建成3年,2月1日,「萬國禁煙會」,即歷史上第一次國際禁止麻醉毒品(指鴉片、嗎啡)大會,就被安排在這裡舉行。上海檔案史料研究中心主任邢建榕向記者介紹,當時,上海的禁煙行動在全國居於領先地位,而且國際化環境已然成氣候,「所以,萬國禁煙會在上海舉行是順理成章的。」
和林則徐的虎門銷煙相比,萬國禁煙會的名頭似乎並不那樣盡人皆知,然而這次1909年在上海召開的會議卻是國際聯合禁煙行動的發端,並促成了首部國際禁毒公約——1912年《海牙鴉片公約》的締結。今明兩天,為了紀念這一在國際禁毒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中國政府將邀請16個政府代表團以及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國際麻醉品管制局代表出席紀念活動,其中包括當年參加會議的英國、法國、德國、荷蘭、葡萄牙等國家。
而這一當時轟動全球,被《申報》稱為「必為將來世界上絕大之紀念日」的會議,也在上海的歷史檔案中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中國作為歷史上受毒品危害最深的國家,以對毒品的深惡痛絕寫成了一部百年禁毒史,而上海的萬國禁煙會的這頁篇章則有著特殊的意義——昨天,上海檔案館將和當時會議相關的照片、報紙、招貼拿出,會議背後的細節被一一道來。
會議:
美國發起,中國做東
指著匯中飯店的老照片,邢建榕將這次會議的始末向記者娓娓道來:「當時,已經不是林則徐的年代,世界各國的聯繫已經比較緊密。在立憲改革的形勢下,為了自強自立,光緒在1906年頒布了十年為限禁絕煙毒的上諭。」而同時,在國際上,美國也受到煙毒的侵害,竭力主張在全世界範圍內禁止鴉片,萬國禁煙會就是由美國倡議發起的。「即使是當時的鴉片輸出大國英國,也迫於國際壓力,列席了會議。」邢建榕說。
1909年2月1日上午11時,會議開始,高鼻子藍眼睛的洋大人和留著辮子的清朝官員,陸續進入會場。美國代表出任此次禁毒會議的主席,而當時的兩江總督端方則作為主辦方作會議致辭,他的話在今日聽來仍未過時,「如果我們能找到一個辦法來縮短期限,早日根絕鴉片禍害,這對於全世界實在是太幸福了。」
當時中國有2500萬人吸食鴉片,而其實,罌粟從唐朝時期就隨著與中亞地區的交往進入中國,但長期以來,中國人始終把罌粟當成藥用植物和觀賞植物。作為罌粟的副產品的鴉片,直到19世紀,以英國人為首的西方人為了賺錢,才開始成為流毒全國的「殺人」利器。在檔案館展示的一幅照片中,可以看到當時的鴉片由洋商和幫會聯合押運,完全成為了牟利的禍根。
中國代表:
從經濟角度闡述禁煙
在會議上,中國代表唐國安作了長篇的正式發言,約8000多字。和中國傳統的官樣文章不同,「他運用了『國際語言』——數據。」邢建榕介紹說。據唐統計,全國約有2500萬人染上了煙癮,每年的經濟損失達85625萬兩白銀,「這也是中國生產效率很低和中國人民十分貧窮的原因」。
而不同以往的是,唐國安並沒有對英國等列強進行道義上的攻擊,而是從經濟角度闡述了鴉片貿易的不可取性,這幾乎是一個前所未有的新思路。在他看來,列強只著眼於在中國對外貿易中占7.5%的鴉片貿易,卻犧牲了無限廣闊的其他貿易的可能性,「天下再沒有比這更為愚蠢的商界大傻瓜了」。
會後形成了9項決議,然而在當時動盪的局勢中,「雖然決議的內容十分豐富,但實際的執行效果並不理想,不可能指望通過一次會議來完全禁絕鴉片。 」在當年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年報中,9項決議被完全記錄在案,其中的第二條提到禁煙不只是一個國家的事情,希望「他國亦同有此舉動」,這點在邢建榕看來對現今特別有現實意義,「在現在全球化時代,禁毒更加必須成為全球聯動的行為才可能有效力。」
在檔案館此次展示的檔案中,有四張招貼畫十分引人注目,在其中的一張招貼畫上,一個孩子被各種毒品團團綁住,動彈不得,周圍則是一些運送、販賣毒品的場景,「這個孩子,指的其實是當時的中國。」這四張招貼畫曾在1927年被張貼於上海的大街小巷,「在萬國禁煙會之前,上海民間的禁毒行動就一直存在,之後,更加是引起了一股禁毒的思潮。坐落於圓明園路的中華國民拒毒會就是一個典型的民間組織,雖然成立於1920年代,但和這股思潮是分不開的。」邢建榕介紹,當時的拒毒會除了張貼招貼畫、舉辦各種公益的講座之外,還曾經組織運動會,用健身的理念來抗拒毒品的誘惑。
百年之後,重新拾起這些散落在檔案中的拒毒細節,仍然讓人觸摸到當時鴉片作為社會毒瘤帶給國民的痛楚。和當年相比,拜科學之「賜」,海洛因令吸食方式更加便捷,上癮更加迅速,戒除更加困難。如果說鴉片還有可能戒斷,科學造就的海洛因上癮幾乎不可能戒斷,必須終身戒毒。此時,舊話重提,仍然富有意義。(東方早報記者蔡曉瑋)
百年禁毒8部國際公約
(1)萬國禁煙會。第一次國際性的禁毒會議,於1909年2月1日在上海召開。由中國、日本、英國、法國、德國、俄國、美國、葡萄牙等13個國家參加。這次會議就限制用於正當目的的鴉片數量,對鴉片的進口實行管制,逐漸取締吸食鴉片等問題,作出了9條決議。這9條決議雖然屬於建議性質,對簽字國不具有約束力,但其確定的原則被納入了以後的國際禁毒公約之中。
(2)第一個國際禁毒公約——《海牙禁止鴉片公約》。1912年1月,由中國、美國、日本、英國、德國等國家在海牙召開禁毒國際會議。簽訂了第一個國際禁毒公約《海牙禁止鴉片公約》。該公約的要點是:締約國應當制定法律管制「生鴉片」的生產、銷售和進口;逐漸禁止「熟鴉片」的製造、販賣和吸食;切實管理嗎啡、海洛因、古柯等麻醉品。
(3)《關於熟鴉片的製造、國內貿易及使用的協定》和《國際鴉片公約》。為了檢驗《海牙鴉片公約》的實施情況以及解決禁止販運毒品問題,在國際毒品顧問委員會的提議下,召開了兩次日內瓦國際禁毒會議,並於1924年12月11日簽訂了《關於熟鴉片的製造、國內貿易及使用的協定》,後又於1925 年2月19日簽訂了《國際鴉片公約》。
(4)《限制製造及調節分配麻醉品公約》、《遠東管制吸食鴉片協定》和《禁止非法買賣麻醉品公約》。為了補充《海牙鴉片公約》和《國際鴉片公約》的內容,更加嚴格地限制麻醉藥品的製造,1931年7月13日在日內瓦簽訂了《限制製造及調節分配麻醉品公約》。1931年11月27日,在曼谷簽訂了《遠東管制吸食鴉片協定》。1936年6月26日,在日內瓦簽訂了《禁止非法買賣麻醉品公約》。第一次把非法製造、變造、提制、調製、持有、供給、兜售、分配、購買麻醉品等行為規定為國際犯罪,這是國際禁毒立法上的一項重大突破。
(5)《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1961年6月3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該公約不僅對過去的公約和協定進行了合併和修訂,還把管制範圍擴大到了天然麻醉品原料的種植等方面,並對有關刑事管轄權的問題做了規定。
(6)《經〈修正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議定書〉修正的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1972年,聯合國在日內瓦召開會議,對《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進行了修訂,於3月25日正式訂立了《修正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的議定書》,即1972年議定書。
(7)《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1971年聯合國在維也納簽訂了《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建議各國對精神藥物實行管制。
(8)《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公約》。1988年,聯合國通過《聯合國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