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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圖]日本投降書清晰原件
我們茲此頒令所有民事、陸軍及海軍官員必須服從及遵守由盟軍最高統帥所宣佈的聲明、法令及指令而使投降(條款)能落實於他們或他們的職能中。除非由他(官員)提出告退或呈辭外,我們會如舊保留以上官員的原有職級以及會繼續(派遣他們)執行非戰略性任務。我們茲此保證遵守波茨坦協定所擬禮待天皇,日本政府及其繼任者的條款,無論任何法令及採取任何行動必須得到盟軍最高統帥的指令或由同盟國擬定貫徹(波茨坦)協定的制約。我們茲此命令日本政府及日本皇軍將領總部立即釋放由日本國拘留的所有盟軍戰俘及本國的離心分子,並給予他們提供保護、醫護,照料及直接運送至(盟軍)指定的地點。天皇內閣及日本政府必須服從盟軍最高統帥將制定實行投降條款的步驟行政以治理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