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收復菲占島礁?北京表態
導讀: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今日的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要求菲方從非法侵佔的中國南沙島礁上撤走一切設施和人員。有記者問:有報道稱,菲律賓外交部長將通過東盟呼籲,在東盟和中國磋商「南海行為準則」期間暫停一切在南海的填海造地活動。中方是否會響應?
華春瑩表示,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中國在南沙群島有關島礁上的活動,完全是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菲律賓違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原則,非法武裝侵佔了包括中業島在內的中國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我們要求菲方從非法侵佔的中國南沙島礁上撤走一切設施和人員。
華春瑩說,去年12月,菲律賓國防部宣佈將投入大量資金升級中業島的機場跑道和海軍設施。今年1月,菲律賓軍方官員又聲稱計畫將「卡拉延島」打造成世界級機場。菲方一方面蓄意採取挑釁行動,另一方面卻對中國主權範圍內的正當行為說三道四,完全是無理的。我們要求菲方改正錯誤做法,嚴格遵守《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不要再採取任何使局勢擴大化、複雜化的挑釁行為。
華春瑩指出,南沙群島有關島礁主權爭議問題不是中國與東盟之間的問題。中國與東盟國家就全面有效遵守《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並在該框架下商談制訂「南海行為準則」是有共識的。我們希望與有關國家共同努力,嚴格遵守《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共同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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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6月18日,菲律賓巴拉望省法庭審判被扣中國漁民的計畫再次被推遲。這9名中國漁民是今年5月6日在中國南沙海域被菲律賓海警以「非法入境」和「違法漁獵」罪扣押的。事件發生後,中國政府多次要求菲方「無條件立即放人」,但菲律賓政府執意要將他們送上審判席,並將審判推遲歸咎於「中國方面施壓,華人翻譯難找」。
據法新社18日報道,巴拉望省法庭原定17日開庭審判9名中國漁民,但卻找不到願意出庭的中文翻譯。負責本案的菲律賓檢察官坦言:「除非能找到中文翻譯,否則開庭只能延後。」這位檢察官宣稱,中國駐菲律賓外交機構向當地華人「施加了影響」,以至於當地華人無人願意充當此案的翻譯,「一位在巴拉望經商的中國商人之前一直自願擔任涉及中國公民案件的翻譯,但這次卻請求別讓他出庭當翻譯。顯然,這是受到了中國大使館的壓力,畢竟他們都要跟中國做生意,不想捲入此案。」
菲律賓總統秘書科洛馬17日援引巴拉望省檢察官阿蘭的話稱,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也拒絕提供翻譯:「我們試圖通過中國駐巴拉望的領事館找到一名合格翻譯,但卻遭拒絕。」對於這些指責,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表示:「我們沒有阻止他們找翻譯,但要求他們立即放人。」法新社18日稱,許多在菲律賓的中國人表示,在會見了一位中國外交官後,他們決定不牽涉該案,但一名年輕的華裔人士最終被勸服為該案做翻譯。不過因為律師請求更多時間準備,原定18日的審判被推遲至7月1日。
目前遭菲律賓非法羈押的9位中國漁民最新狀況如何?香港《南華早報》17日在巴拉望省監獄對話中國漁民。38歲的船長陳奕泉告訴記者:「逮捕我們是非法的,因為我們當時在中國領海內,我們不承認菲律賓的這一套做法。」陳奕泉和他的8位夥伴拒絕在菲律賓的一切法律文件上按手印和簽字。
據稱,陳奕泉等人與巴拉望省監獄的其他1100名菲律賓犯人被分開關押,以免遭遇衝突。陳奕泉說:「我們每天早上6點鐘起床,然後坐等夜幕降臨。每天可以吃兩餐,當地華人社區也會為我們提供額外的食物。」陳奕泉說,他16歲起就開始打漁,每年4次到南沙海域從事漁業生產,「我跟我的父輩和先輩們一樣,只是做工而已」。
菲律賓監獄看守表示,一艘被扣的越南船員們也分開關押,「我們不願意他們因為領海爭端而遭到菲律賓犯人的痛毆。」菲律賓檢方透露,按照法律,中國漁民將被判處20年監禁並處罰款10萬美元。不過,一名菲律賓檢察官承認,「這些外國捕獵者最多被判3年,還從來沒有聽過有人真付10萬美元的罰款。」菲檢方還試圖以減輕刑罰引誘中國漁民認罪。此外,這次逮捕中國漁民時,還有菲律賓當地漁民在場交易,且在中國漁船上發現了至少5種貨幣,包括菲律賓比索和港幣。當地漁民供認,出售海龜獲利頗豐,一隻海龜的價格在3.5萬比索(約合5000元人民幣)。菲漁民一般會在海上把海龜賣給外國收購者。
《環球時報》記者18日採訪了海南省瓊海市潭門鎮漁業協會會長丁之樂。他表示,被扣押的中國漁民根本沒有機會給家人打電話,「家人無從知道他們的最新消息」。丁之樂表示,中國漁民被扣押事件現在完全由中國外交部門、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和領事館,特別是宿務的總領事館和海南省外事辦處理,與地方政府和家人之間並沒有聯絡,也沒有太多的反饋信息。
在談及菲律賓海警現在開始裝備大馬力美制快艇,接受美國海豹突擊隊訓練,以專門對付在南沙的中國漁民時,丁之樂表示,中國漁民一定還會去南海捕魚的。他透露,現在是休漁期,南海幾乎沒有中國漁船,「現在所有的漁船都在港內休整和修補漁具,颱風季節馬上就到,加上南沙路途遙遠,所以有兩個月的休漁期。」
中國為什麼不怕菲越申訴國際法庭?
南海對中國而言實在太重要,在對海洋權益認識越來越清晰的今天,中國應當完全明白了,南海也是中國的核心利益,事關中華民族的復興前途。誰要在南海利益方面損害中國的權益,都必將遭到中國回擊與嚴懲,這是沒有辦法妥協的。南海問題一直是許多國家心頭「理不順」的癥結,目前,中、越、菲三國之間因此而生的矛盾已經一發不可收拾。在繼菲律賓三月份將南海糾紛訴諸國際法庭後,越南近期也表示,可能將聯合菲律賓就南海領土爭端對中國發起司法訴訟。
位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也一度要求中國提交書面回應以證明中國合法擁有南海主權。對此,中國政府已經拒絕,外交部發言人也多次表示,「中方不接受、不參與菲律賓提起的有關仲裁的立場沒有改變。」其實,現在很多人對中國拒絕回應菲律賓提起的仲裁的原因不甚清楚。不過,如果詳細瞭解一下中國在海洋法公約上的權利和中國歷史,就不難判斷,中方現在為何態度如此強硬。
首先,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特別規定,締約國可以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聲明的方式,排除強制仲裁程式適用於領土歸屬、海洋劃界、歷史性所有權、軍事利益等海洋爭端。2006年8月25日,中國作為簽署公約的首批國家之一,依據此規定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書面聲明,對於《公約》第298條第1款(a)、(b)和(c)項所述的任何爭端,即涉及海洋劃界、領土爭端、軍事活動等爭端,中國政府不接受《公約》第15部分第2節規定的任何國際司法或仲裁管轄。
也就是說,即使菲律賓、越南均上訴,仲裁法庭也會通過程式審議發現,它們所提訴訟並不在其仲裁範圍之內。另外,中國這一排除性聲明是合法的、公開的、有效的,理應受到尊重。所以,依仲裁規則,仲裁法庭應該會很快宣佈不予受理此項訴訟。這樣一來,中國拒絕回應的理由就非常清晰。
其次,在中國源遠流長的歷史上,已經對現今有爭議的南沙、西沙群島的發現和管轄有了大量且詳細的記載。漢代,中國人民在航海和生產實踐中發現並經營了南沙群島。
這在東漢楊孚《異物誌》、三國時萬震的《南國異物誌》、東吳將領康泰的《扶南傳》等書裡均有記載。晉代,斐淵在《廣州記》中對中國漁民在南海捕魚和采珊瑚作了記錄。自唐貞元以來,中國已將南沙群島列入了中國的版圖,至明、清則進一步明確了這一點。中國在南海主權有2000多年歷史,如此沉重的傳承,不是哪一個小國家突然翻白眼,就可以據為己有的。同樣地,西沙群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神聖不可侵犯的領土。中國古代政府對西沙群島的管理始於秦代;
唐宋時期的《嶺南代答》和《諸蕃志》均對南海的航路以及島嶼的位置、名稱等有了較詳細的考察和記載;明清時期的《大清中外天下全圖》、《清直省分圖》、《大清萬年一統天下全圖》等官方輿圖中,都在海南島的東南方繪有南海諸島,列入中國疆域版圖。總的來說,中國人民最早發現和開發這些島嶼礁灘並且最早對這些島礁進行管轄、行使主權的歷史事實是不可改變的。而且,直到二戰後相當長時期內,都並不存在所謂的南海問題。越南、菲律賓等國從70年代開始,才逐漸以軍事手段佔領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在南沙群島附近海域進行大規模的資源開發活動並提出主權要求,這對於中國來講,就是明目張膽的搶奪和侵佔。所以,不論從海洋法公約上講還是從歷史上講,越、菲等國都完全沒有理據對南海一些島礁聲明主權。
但為什麼這些國家還在南海地區對中國不依不饒?究其原因,還是離不開經濟利益和戰略利益這兩點。從經濟利益上講,西、南、中沙群島海域的海底資源十分豐富,尤其是海底石油和天然氣儲量巨大;從戰略利益上講,南海是聯繫中國與世界各地非常重要的海上通道,同時也是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間的海上走廊;從軍事戰略上而言,控制了南海島礁,就意味著直接或間接的控制了從馬六甲海峽到日本、從新加坡到香港、從廣東到馬尼拉的多條海上通道。
其實,不難看出,與中國在海洋問題上有糾紛的國家正在對中國形成海洋戰略的「包圍圈」,但幼童的衣服又怎能束縛巨人的身軀?這些國家的野心終究不會實現。中國作為新興大國,應該在保護自身海洋權利時更加自信、更加強勢,防止他國覬覦中國領土,保護國家數千年以來對南海地區行使主權的可能性和一貫性。這是民族的大業,更是有助民族復興的長遠利益。
南海的權益保不住,直接影響的是中國的核心利益,這是無從妥協的。所以,如果過去不提南海是核心利益,今後也必須非常明確地提出來,南海就是中國的核心利益所在!要果斷地斷絕一些國家的非分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