垓下之戰的「垓下」到底在哪裡?垓下之戰地點
垓下古戰場,是秦末楚漢相爭時項羽與劉邦決戰的地方。古戰場遺址位於今安徽省靈璧縣東南沱河北岸的韋集鎮垓下村。
楚漢五年十二月(前202年)發生的垓下之戰,是楚漢相爭時期的最後一次大戰,它決定了楚敗漢勝、楚亡漢興。對於垓下、垓下聚問題,歷來學者頗有異說歧見,至今尚無一致的看法。筆者以為垓下、垓下聚是有區別的。垓下是地區名,垓下聚是在垓下地區的聚落名。
何謂「垓下」?《說文》對「垓」的解釋是「兼垓八極地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云「兼備八極之地謂之垓」。據此,所謂垓下,就是八極地之下。有說垓即「堤」或「高岡絕巖」,則垓下是謂在河堤下或高岡下。依此而言,垓下必是地區名,非具體地點。猶如「塞上」、「河上」、「關中」、「山東」等等,是不能指定為具體地點的。
大致說來,楚漢之際的垓下,在睢水、洨水(今沱河)間開闊的平原地區,大約在北緯33度至34度、東經117度至118度的範圍內。具體如何,有興趣者尚可深入探討。此地區當南北要衝,能容納數十萬人馬駐屯和打仗。如今靈壁、泗縣、固鎮等縣境內多處「霸王城」故址,相傳為項王楚軍駐地,也能說明歷史問題。
垓下之戰示意圖
《漢書·地理志》「洨(侯國)」下有「垓下」。洨,西漢時為侯國,東漢改為縣。東漢應劭註:「洨水所出。」洨水,即今沱河。它自今安徽宿州市北分蘄水東南流,經宿縣、靈壁、固鎮等縣境,至五河縣西北會渙水(今澮水)「南入淮」。垓下就在洨水地區、洨國(縣),自《漢書·地理志》所書洨之垓下,「高祖破項羽」之後,一千多年間是無人懷疑的。東漢應劭、三國魏蘇林、晉徐廣、南朝宋裴駰、梁劉昭、北魏酈道元、唐顏師古、李賢、司馬貞、李吉甫、北宋樂史等都信從班固《漢書》之說,只要細看《史記·項羽本紀》三家注、《漢書·高帝紀》顏師古注、《水經注·淮水注》、《元和郡縣圖志》等就可瞭然。
不過,蘇林、李奇、劉昭、酈道元等提到了「垓下聚」。聚,聚落,即人們聚居的村落。垓下聚,即垓下地區的聚落,當是那裡的一個具體地點。酈道元在《水經·淮水注》云:「洨水又東南流逕洨縣故城北,縣有垓下聚,漢高祖破項羽所在也。」垓下聚在洨縣,可謂早有定說,毋庸置疑。「縣有垓下聚」之「有」字,請注意之,「有」而非「即」,則「垓下聚」非「洨縣故城」。但是,號稱長於地理的唐人張守節卻在其所撰《史記正義》裡說:「垓下是高岡絕巖,今猶高三四丈,其聚邑及堤在垓之側,因取名焉。今在毫州真源縣東十里,與老君廟相接。」這是對垓下的一個新的說法。唐代真源縣,在今河南鹿邑縣東。其東十里有沒有「垓下」,如今不大清楚。但這個地方在秦楚之際與頤鄉相近,屬陳郡苦縣,而不在漢沛郡洨侯國。張守節把項劉戰於垓下從沛國洨地移至陳郡苦縣,真是大錯。元代胡三省撰《資治通鑒注》、近世範文瀾撰《中國通史簡編》(第二編),取張守節之說,不免有失察之過。
有人說「垓下」乃「陳下」之誤,把本是垓下、陳下兩地,垓下、陳下兩次大戰,混為一談,乃大錯特錯。拙文《陳下之戰與垓下之戰》(載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1998年第6期)、《陳下之戰、垓下之戰是兩回事》(載於《中國史研究》2003年第1期),對此已有考辨,這裡不再多言。我是堅信班固、酈道元之說的。
今人多以為,垓下在古洨國境內,幾乎已取得共識,這是幸事。但對垓下聚則有歧議。有說垓下在靈璧縣東南、沱河北岸;有說垓下在固鎮縣東、沱河南岸的濠城鎮「霸王城」。其實此兩說所爭議者是垓下聚地點,而非垓下地區。
對於垓下聚,魏晉南北朝學者多有提及,只說在故洨縣,未曾詳言具體地點。自唐代後期以來,學者們考真求實,地理方志古籍指點列圖,說的已經較為具體。試舉幾例並略作分析:
(1)《元和郡縣圖志》卷十,(虹縣):「垓下聚在縣西南五十里。」按:此處首次指出垓下聚在唐虹縣(今泗縣)「西南五十里」,即在漢洨侯國垓下地區。這是值得重視的,且可明確地予以肯定。
(2)《太平寰宇記》卷十七,(虹縣):「在縣西南七十八里,即漢洨縣也,屬沛郡。垓下,洨縣之聚落名。」又云:「垓下在(虹)縣西五十里。漢兵圍項王於垓下,大敗之。」按:此書不僅把洨故城、垓下(聚)分為兩處,而且明確地指出地點方位和距離,洨故城在虹縣西南七十八里,垓下聚在虹縣西五十里。此說與《水經注》酈道元說相符,而更具體化。可以說,這是迄今最為明確而可靠的說法。
(3)明代嘉靖《宿州志》卷七:「濠城在(靈璧)縣南五十里。《東漢書》:『洨有垓下聚。』注云:洨故城,在虹縣西南,即此城也。」又云:「垓下在虹縣西五十里。」按:此指出洨故城在靈璧縣南五十里,「在虹縣西南」,即明代的濠城集。又肯定垓下(聚)「在虹縣西五十里」,明代屬靈璧縣。這是沿襲《太平寰宇記》之說而所作的具體解釋。它也是把洨故城、垓下聚分為兩處的,並未混二為一。
(4)《明一統志》卷七:「垓下在虹縣西五十里。」「洨城在縣(靈璧)南。漢洨縣,屬沛郡。」按:此乃承《太平寰宇記》之說。其言「垓下」,實指垓下聚。
(5)《讀史方輿紀要》卷二十一:「垓下聚,(虹)縣西五十里。」「洨城在(靈璧)縣南。漢洨縣,屬沛郡。」按:此把垓下聚、洨城也明確地分為兩處。其言兩處地點,沿襲了《太平寰宇記》、《明一統志》之說。
(6)《清一統志》卷八七則接受了《史記》、《漢書》、《元和郡縣圖志》、《太平寰宇記》、《明一統志》、《(嘉靖)宿州志》等諸說,加以綜合,條分縷析,指出濠城(集)、垓下聚為兩地,一在靈璧南,一在靈璧東南,毫不含糊。文長不具引。
(7)清代乾隆二十三年《靈璧志略》云:「濠城集乃洨縣之垓下聚,以此知靈璧東南境有古洨縣地也。」又,所附《靈璧河渠原委》云:「今之濠城集,即古之垓下聚。」按:兩書作者皆為貢震。所謂垓下聚即濠城集(古洨縣),僅此一說,而未舉出任何根據。
據以上7例來看,自唐至清,絕大多數地理方志古籍都以為垓下聚、濠城(集)皆在漢洨縣境,且濠城即洨故城所在地。可謂古有一定之說。近年固鎮縣濠城集地區考古發掘亦可證明。濠城集、垓下聚並非一地,實為兩地。《靈璧志略》作者貢震勇於建立新說,把垓下聚移合於濠城集,標新立異,未曾拿出一點像樣的證據來,實屬無稽之談。
由此看來,郭沫若先生主編的《中國史稿地圖集》、譚其驤先生主編的《中國歷史地圖集》,把「垓下」標誌於今安徽省靈璧縣東南、沱河北岸,大致是可信的。古人所言地理方位,有時稍有粗略。也許將來有新的考古文物出現,來證實準確的垓下聚遺址。郭、譚兩地圖集的「垓下」,欠妥,應改為「垓下聚」。至於所謂垓下聚就在濠城集一說,2000年來的歷史文獻皆不能幫助其說的,考古文物迄今也不能幫其大忙。總之,我們只能實事求是,尊重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