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名妓霍小玉的悲慘人生:因愛生恨展開復仇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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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名妓霍小玉的悲慘人生:因愛生恨展開復仇

2015年10月07日 史海秘辛 暫無評論 閱讀 724 次

  水紋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從此無心愛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樓

  一首《寫情》似乎寫出了李益對所愛之人無窮的哀思,佳人逝去,帶走了他的魂,拆散了他的魄。痛呼哀哉,此生已無可戀。巨痛之下,對愛的追憶如此耀眼,炫目的光芒掩蓋了本可捕捉的情思。

  李益,隴西人士,考中進士的那一年,他剛剛二十歲。絕對能稱得上青年才俊,且少年得志。

  《唐宋傳奇集——霍小玉傳》裡說:「生門族清華,少有才思,麗詞嘉句,時謂無雙」

  他出身高門,才思縱橫,擅吟詩作賦,且「麗」詞「嘉」句,必是善解風情之作。他與那些只會掉書袋、埋首於案牘公文的同輩相比,更是一時兩無。他的詩每每是墨跡未乾,長安的教坊樂工就千方百計地求來,譜上曲子讓歌姬吟唱,長安無數豪門貴族請畫工將他所寫的《徵人歌》、《早行將》等詩,繪在屏幃上,視為珍品。大歷年間的長安城無人不知李益李十郎的詩名。

  李益及第後暫留京城,等待委派官職。其得意自傲不消言表,便要做足了風流才子。風流才子自然與普通學子不同,他高中金榜後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上下聯絡謀個好差事,也不是回到家鄉大擺筵席風風光光,再上香祝禱以感謝祖先庇佑,而是到長安「思得佳偶」。

  若你以為他的得佳偶是欲尋佳人結夫妻之緣,那可就大錯特錯了。縱有千般要求,他所求的不過是一個伴兒,不至於讓他在長安的這幾年太過無聊罷了。連納妾、養外室都算不得,只是時間長一些的露水姻緣,所謂「博求名妓」矣。之所以孜孜以求,不惜尋遍長安,卻久尋不獲,不過是他對「伴兒」的要求比較高罷了。李益與許多男人一樣的眼光總是充斥著矛盾,他們渴望貌美如花、才情出眾而又家世清白的女子,非但如此,他們要求女子絕對的忠貞之外,知情解意、風情萬種。

  他們往往忽略了他們必須為此付出代價,美貌與才情背後隱藏著財力和精力的付出,忘記了兼具風情與貞潔的女子,要麼是情愛催化下的幻象,要麼便是這世間難得的極品。

  既是世間極品,便是極難得的,又有幾人有這份幸運呢?回首那些纏綿的日子,危機早已暗暗埋下,細究起來,那時的李益還沒有能力享有這份幸福,他解不開圍困著霍小玉的重重難題,他就開始粉飾太平。


  他開始編織浪漫的夢境,在夢裡沒有世俗和等級的約束,只有綿綿情意。好聽的說這是浪漫,難聽了就是欺騙。先是他連著自己和初時還算清醒的霍小玉一起騙,待得把霍小玉弄迷糊了,他倒是先一步清醒了。

  可他沒有叫醒越來陷得越深的霍小玉,自己跑回做夢前的原點去了。這是我最要為霍小玉歎息的地方,一個清醒、聰慧的女人一旦迷糊了,甚至比一個原本就迷糊、遲鈍的女人還要蠢鈍。這也許是因為她們在犯糊塗的時候,還自詡如當初般清醒,以至於到了夢醒時,無法回頭,成了那撲火的飛蛾。

  霍小玉生於唐大歷年間,承母親的舊技,做歌舞妓待客,屬於賣藝不賣身「青倌人」。其父是唐玄宗時代的武將霍王爺,母親鄭淨持原是霍王府中的一名侍姬。霍小玉雖是婢生的庶出之女,然看其才華,縱使不得勢,當年的吃穿用度、詩書教養也沒缺過,幼年時的景況比普通人家的姑娘、小姐好得多。命途多舛,紅顏薄命,霍小玉的母親即使沒有香消玉殞,處境也大不如前了。在霍王去世後,也如眾多妾室、美婢一樣,分了些許財物,掃地出門,連帶著霍小玉也一併如此。可憐她連被家族當做棋子聘高門的資格都沒有,離了王府,連姓氏都改了。

  「易姓為鄭氏,人亦不知其王女」

  所謂霍小玉,「霍」字不過是尊重這位有情有義的女子才給的稱呼,其實她早已改姓鄭。她與往日的榮華富貴徹徹底底地斷絕了關係,那段過往日後反而成了折磨她的荊棘,還在最關鍵的時候給她灌了迷魂藥。

  霍小玉出落得亭亭玉立、才華橫溢,儘管淪落風塵,也一直潔身自好,頗受人青睞。可淪落了就是淪落了,心氣兒再高也進不了良家。再或許真有那願意娶她的良家,只是沒有功名,財力也不濟,鄭氏與她又怎甘心一顆明珠淪落到油鋪子裡去呢?於是一個「明珠」計畫開始了。

  千方百計尋良人

  鄭氏離開王府之後,應是曾經想過要開始一段與往日不同的生活的。淨持這個名字不屬於王府美婢,哪個王府會給近身丫鬟取這般素淨的名字?淨持,應是鄭氏離開王府後的名字,縱使不見得皈依了佛門,也能表明她只求身心得寧靜的願望。

  可不知是從未死心,還是度過了前些年的傷痛之後,那顆紅塵的心又重新砰砰亂跳了。她望著美麗的女兒,心中暗暗決定,一定要尋一位才氣縱橫又身家優渥的俊朗男兒來婚配。

  她是這樣打算的,這般條件的好男兒,若與之論嫁娶,那真真是比登天還難!若納與其為妾,倒不是不可能,可看看那些法例,能納妾的多數已並非年輕的兒郎。於是,鄭氏動了心思,尋一位青年才俊,縱使沒有名分,只要霍小玉得人疼愛,日子過得好也就沒什麼可遺憾的了。


  她想這些的時候想必只記得當年得寵時的風光,忘記了一個得寵的婢尚且下場淒涼,一個即使寵上了天的妓又能如何?再退一步說,那位青年才俊如何能有霍王的資本和魄力?於是,鄭氏找來了媒婆鮑十一娘,這鮑十一娘曾經是薛駙馬家的婢女,後來贖身嫁人,幹起了媒人的營生。要說這位精於世道,又與鄭氏同樣的出身,難道就不曾婉轉的勸上幾句?

  畢竟鮑十一娘以自己的切身體會和從業經歷,前前後後看得也多了,如何能不明白對於她們這樣的女人什麼樣的婚事最合適?可鮑十一娘是個媒婆,是吃這碗飯的,要是說了實話,鄭氏的心思落空,這樁生意也就沒了。

  結果就只能是她給挑了一個條件合適又沒什麼風險的人選,這就算是她的好心了。

  這個人選就是李益,他的條件不必說了,還有一點非常可貴。他不是本地人,不光沒有妻房隨行,父母長輩相隔千里,家裡若要管束他,那可要費勁了!鄭氏一聽大喜,當即讓鮑十一娘去說和。

  托君終身

  李益一聽霍小玉之才貌,當即大喜,再一聽霍小玉乃霍王的骨血,更加滿意。以霍小玉原本的出身,若非明珠蒙塵,他還未必攀附得上。得此女,非但才貌兼得,還甚是光風霽雨,相比此次恩科得中的其他才俊,他李益又佔了頭一份兒!

  李益當天就火急火燎地去了,一見霍小玉,立刻跟沒了魂兒似的,當晚即成其好事。他自這一晚做起了美夢,不是沒有旁人試圖叫醒他,而是睡得太沉,別人的話在他聽來全是夢話,而他夢裡所見才是真實的。

  但霍小玉在最初是清醒的,為什麼這樣說呢?聽聽她在新婚之夜、良辰美景之下發出的感慨,就明白了。

  「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愛,托其仁賢。但慮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蘿無托,秋扇見捐。極歡之際,不覺悲至。」

  霍小玉說了,她出身倡優,知道無法匹配李益。現在是因著貌美,才得到李益這般賢德之人的寵愛。將來總有一天會人老色衰,恩情不在,無所依托,就好像秋天的時候,扇子就會被丟棄一樣。在最快樂的時刻,一想到這些,就覺得悲傷至極。

  這番話道出了霍小玉的認知,她一開始就不認為利益的愛是會天長地久的,色衰而愛馳是她預料到的結果。不止於這些,「色衰」只是她所想到一些理由中的一個,背後還隱藏著世俗的阻力。比如家庭的反對、來自門第差距的壓力,再比如世人的眼光……只是那個時代的人風雅,不願將帶著銅臭氣的字眼掛在嘴邊罷了。

  李益聽了這番話,頗為感慨,態度堅定地說了一番這一類故事中的男子幾乎都會說的話。

  「平生志願,今日獲從,粉骨碎身,誓不相捨。夫人何發此言。請以素縑,著之盟約。」

  我這一生最大的心願,如今已經實現了,就是粉身碎骨,也絕不會放棄。夫人你為何要說這樣的話?取白絹來,把我們的誓言寫在上面,永遠銘記。

  這番話何其耳熟,曾經在不知多少個溫柔鄉里出現過,姑且稱它為纏綿的情話。情話和治病的良藥有許多異曲同工的地方,生病的時候吃了藥能治病,健康的時候要是把那一劑藥吃下去,非但沒有好處,還有害處。


  情話這東西在感覺濃烈的時候,就是良藥,吃了能緩解不確定的未來所帶來的不安。等退了燒,再回味幾遍,滿口的藥渣子味兒。不信咱們這些旁觀者也可以想想,什麼叫做平生所願。

  並不是否認世上有不為旁的東西誘惑的癡情人存在,可對於李益這樣的人,定是也會將科考成功、光宗耀祖為平生所願的。不過,對於剛剛陷入愛河的人,都會比較願意把自己想像成那個唯一,霍小玉也不例外。

  霍小玉一聽這番話,就像高燒的人吃了良藥,而且是靈丹妙藥,立刻就好了。

  春風得意的李益詩名動京城,飲宴間時常會唱到他的詩詞,將《江南曲》唱得婉轉幽怨的只有霍小玉,但見她慢轉明眸,神色幽怨,輕舒玉腕,按弦調歌:「嫁得瞿塘賈,朝朝誤妾期;早知潮有信,嫁給弄潮兒。」一唱三歎,似大珠小珠落玉盤,聽者淒然。善詩之人求的是知音,才子佳人一相逢,上蒼早已安排下一段難解姻緣。倘若李益沒有遇到霍小玉,他的人格也會很陽光,但他欠的這一筆情債讓一切都改寫了。

  好時光不再 李益即將遠行

  快樂時光一晃就過了兩年多,到了後年春天,本以為可以這樣下去,至少還能有幾年快活時光。可李益卻終於被派了正職,當上了鄭縣主簿。雖然只是一個小小的縣主簿,可對於一個寒窗苦讀十餘載而背景尚不夠硬的書生來說,這樣的機會已經很難得了。更何況在相對開放的唐代,從名不見經傳的小官熬到金殿之上的,也還是有一些的人。這樣的機會如何能不抓住?要是放棄了,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更何況人才輩出,以後這樣的機會哪裡會輪到他?因此這個機會是一定要去的。

  李益對霍小玉的感情雖然帶著露水姻緣的意味,但不能說他不愛她,雖然愛得不夠深,但霍小玉畢竟是他這一階段最愛的女人。

  何況面對即將起行的李益,迷糊了兩年的霍小玉也漸漸有了不好的預感。她是個聰明的女子,如何不設法挽留?她的方法就是她的柔情。

  「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壯士之秋,猶有八歲。一生歡愛,願畢此期。然後妙選高門,以諧秦晉,亦未為晚。妾便捨棄人事,剪髮披緇,夙昔之願,於此足矣。」

  霍小玉明白李益得了差事,也就「立業」了,這下一步就是成家。李益再優秀也還年輕,面對嚴厲的父母和家族長輩,面對出身高貴的嬌妻,他如何還能顧及她這淪落風塵的女?她告訴李益,她所求不是一世,只是一時。


  她希望李益把而立之年之前的八年留給她,他們可以繼續如此這般的生活下去。待到李益三十歲時,他願意娶哪位高門貴女只管去娶,她霍小玉得到的已經夠多的了,那時自當離開世俗紅塵,不再打擾他的生活。

  我曾經設想,如果這個八年之約成行,在李益三十歲那年,霍小玉是否真會離別塵世出家?只要李益的妻子、長輩容得下她,她未必對紅塵如此絕情。她對李益的愛,執著而熱烈,李益也切實地明白了這份愛,這一點我們透過《雜曲》可窺知一二。

  「妾本蠶家女,不識貴門儀。 稿砧持玉斧,交結五陵兒。

  十日或一見,九日在路岐。 人生此夫婿,富貴欲何為。

  楊柳徒可折,南山不可移。 婦人貴結髮,寧有再嫁資。

  嫁女莫望高,女心願所宜。寧從賤相守,不願貴相離。 」

  詩中所寫雖與霍小玉的經歷有些出入,可其情相似。霍小玉的出身比之良家的蠶家女其實是更加不如的,與其說「不識」高門的禮儀,不如說無法達到高門的要求。平日聚少離多,這樣的夫婿再好,又有什麼用呢?寧願如貧賤時一樣相守過活,日日耳鬢廝磨,也不願對方富貴了之後就分隔兩地。

  再次立誓

  李益聽了這番令人泣血的告別之辭,當即信誓旦旦地指天發誓:「皎日之誓,死生以之。與卿偕老,猶恐未愜素志,豈敢輒有二三。固請不疑,但端居相待。至八月,必當卻到華州,尋使奉迎,相見非遠。」

  李益再次許下了與卿白頭偕老的誓言,如此這般快樂度日,這一輩子猶自不夠,再有兩三世或許才能斷了相思苦。他當即表示,等到八月,必定托人來接她,離再相見的日子已不遠了。

  有鑒於李益日後的負心,我這裡忍不住要說幾句公道話,李益此時並非敷衍,也並非欺騙。只是一來他還沒有意識到,還有一些更重要的更美好的東西在吸引著他,相比較,情愛並非不可割捨。二來,這個剛剛走進官場的年輕人,不知世間百態,甚至連自己的父母也並不十分瞭解。在他眼裡,父母嚴厲中不乏慈愛,他哪裡知道父母的雷霆手段如何厲害!

  古時納妾並不容易,男子即使在結髮成婚前有個通房丫頭什麼的,人選也是需要母親乃至祖母之類的女性長輩首肯的,哪裡輪得到李益自己挑選?更別提一個青樓女子了。

  回家省親已有未婚妻

  如說李益的父母遠隔千里,一點兒不知道兒子與霍小玉的情事,那是不可能的。即使李益不說,他身邊服侍的小廝也不可能一點口風不露。他這樣的年紀還不足以培養出打死了也不透露一個字的死忠之士,他和霍小玉的事家中已有耳聞,之所以沒有制止,不過是念著他們沒有太出格,所以一直忍著。

  在父母看來,李益沒有正頭的娘子總不是個事兒,他到鄭縣上任後回家省親,家裡歡天喜地,但就是沒有人提起霍小玉,彷彿沒有人知道她的存在,也沒有人問上李大才子一句,他有沒有惹下什麼桃花劫,有沒有料理好他的風流債。


  如何對李益開口是一門學問,這件事前前後後透著玄機,只是許多人都忽略了。「太夫人以與商量表妹盧氏,言約已定」,表親間的結合在那時並不稀罕,有人還會在表兄妹、表姐弟之間早早開下玩笑,李益的未婚妻既是他的表妹,也並不突兀,為何從未有人向他透過半點口風?他到鄭縣上任前必是知會過家裡的,家裡為何只字不提?

  向李益開口的為何是「太夫人」、也就是這是他的祖母呢?那麼他的父母呢?難道他是父母早亡的孤兒不成?文中緊接著提到這位太夫人何等嚴苛,讓他不敢推辭。這分明是定好了人選,一擊即中,讓他無法拒絕,無法反抗。如此乾淨利落,他哪裡還敢提起霍小玉。

  不過他放棄霍小玉,並不能全怪他家中的長輩。我始終相信性格決定命運,導致這段悲劇的主要原因始終是李益。即使李益已不可能與霍小玉再續前緣,可他並沒有失去自由,他至少能托人帶個口信給她,帶些財物給她過活,再或是轉告她,不必在耗費青春年華,盡早尋個知冷知熱的良人。

  但他沒有這樣做。

  一個有情有義的人痛失所愛,明白無法再續前緣後,縱使所愛依然在世,縱使平安喜樂,他也不能立刻就鎮定自若、滿心歡喜地開始新生活,而是昏昏沉沉、有氣無力、無心瑣事、鬱鬱寡歡……但李益的表現卻全然不是這樣的。

  李家雖說是書香門第,可無論如何也比不了盧姓這樣的世家大族。盧家一開口就要了百萬貫錢的聘財,雖說是表親,這筆錢李家還是不得不拿的,而且為了體面,分文不能少。

  於是,從這一年的秋天到來年夏天,李益都忙著這事,他四處奔波,投親靠友,終於湊齊了聘財。這當中他沒有給霍小玉捎過一封信,甚至未托人帶上一句話,他「自以辜負盟約,大愆回期,寂不知聞,欲斷期望,遙托親故,不遺漏言」。

  既然已經過了約定的期限,那麼他不回去,也沒有任何傳去任何訊息,霍小玉就會死心。這也算是無言的了斷了,李益如斯設想。他的懦弱性格讓他如此不負責任如此地冷漠絕情。

  霍小玉哪裡是那輕易放棄的人?她背後是青樓楚館的火海,有多少自幼伴隨長大的姐妹還在其中,抓住一切機會想要爬出來。她既已出了火海,不到萬不得已是絕不會回去的。

  再說了,李益這樣的人物,吸引她的不僅僅是那世俗的因素,才子佳人碰撞產生的火花,即使緊緊地閉上眼睛,那耀目的火光也能讓人眼前光影閃動。

  李益只要回憶那還近在咫尺的往昔,如何能不明白這一點。縱使他認定了霍小玉會將他拋諸腦後,作為一個男人,一個曾經對一介弱質女流海誓山盟的文人,是不是該去看上一眼呢?或是修書一封給他的同窗、居所看門的管事,讓他們去看看佳人是否無虞,再無聲無息的走開。

  如此輕而易舉就能辦到的事,他卻沒有去辦,何其可惡!他為了減輕負疚,自我麻痺、自我催眠,對她是生死不問了。

  霍小玉能堅持下去,憑的是她心中那雷打不動地誓言,她一直死心塌地望穿秋水地等待郎君。她身邊有許許多多的悲歡離合,見慣了那背信棄義的負心郎,也定是有人勸她不要空等,不該在一棵樹上吊死了,該早早看清了負心郎的冷酷和無情。

  可她偏偏不信,執著地苦等,不久就相思成病了。霍小玉當初把「色衰」想成失寵的理由實在是想得太輕了,那些個因此失寵的女人,多數偶爾還能見上自己的男人一面,就是遠遠望上一眼,吃吃飛醋,也比她這樣不明不白地守活寡要強許多。


  她還有不及人之處,就是別的被棄之婦,還能得到男人經濟上的支持,即使沒有風頭正盛時候連領帶拿的多,至少還能維持基本生活。可霍小玉算是倒了大霉,李益一去一年多,留給她的那點資財早已耗盡,她不得不典當了父親霍王特別請人為她打造的紫玉釵。日子過到這個地步,真是潦倒極了。

  老玉工認出此釵乃霍王府舊物,感慨萬千,引至如今的主家延先公處,賜予十二萬貫錢,這才把日子過下去了。每到這裡,我總會想,若是李益大大方方地見上一面,解釋清楚了,安置妥當了,這也算是一個說得過去的了斷。

  長痛不如短痛,霍小玉往後的日子即使了無生趣,可無論如何也能過下去,縱使似行屍走肉,也總不會送了性命。

  可事情偏偏急轉直下,李益懦弱的性格導致他採取了錯誤的處事方式,他的所作所為讓失望的霍小玉徹底絕望了。令霍小玉絕望的不僅是終將無法實踐的誓言,更多的是,她看透了李益,她對李益這個人徹底地絕望了,伴隨而來的,是對曾經海誓山盟的懷疑。

  「生字以愆期負約,又知玉疾候沈綿,慚恥忍割,終不肯往。晨出暮歸,欲以迴避。玉日夜涕泣,都忘寢食,期一相見,竟無因由。」

  在霍小玉苦苦打探李益消息的時候,李益至少回過兩次長安。一次是到盧家下聘,另一次是成親,之後更是住在了長安。他想,既然已經誤了盟約之日,霍小玉又相思成病,他如何有臉面再去相見?那就索性不見了罷。

  於是,李益扮演起了古代特務的角色,早出晚歸,避免與打探消息的人碰面。見到與霍小玉有關的人,要麼叮囑對方切不要與霍小玉說起,要麼咬死牙關,抵死不談或抵死不見。發展到最後,連他的族中表弟也看不下去了,在霍小玉面前把真相和盤托出。個中好友更是勸他見上霍小玉一面,可他偏是抵死不從。

  霍小玉終於倒下

  霍小玉捂著胸口,淚流滿面。

  借口,分明是借口!他已成親,她能將他怎樣,為何避她如避蛇蠍猛獸!說是有愧於她,可她都相思成疾了,居然還不肯見她,豈不是要繼續害她,豈不是虛偽?

  原來她霍小玉看錯了人,錯了,真的錯了!當初並非李益騙了她,是她騙了自己,她把他想像成了她的良人,被他的才華,被突如其來的愛情蒙了眼。他根本不是她的良人,從來都不是,他的懦弱、逃避,哪裡是她的良人?

  早知如此,她根本不會愛上他,更不會委身於他,哪怕所求不過八九年的光景。出眾如她,驕傲如她,怎會落到如此境地?對那些從良嫁與商賈的姐妹,她不屑過,甚至嘲笑過,如今她卻還不如她們了,這叫她如何甘心?

  黃衫俠客情系霍小玉

  霍小玉終於倒下了,臥病在床,日日被悔恨煎熬。一位黃衫俠客實在看不下去了,也顧不得什麼禮節風度,直接挾持了李益。各位看官不妨欣賞一下李益被帶到霍小玉面前的全過程,這可比抓通緝犯還需要周密的部署呢。

  黃衫客先是混跡於李益遊玩的好友當中,這當然是得到這些人的默許的。興許不光如此,這些人也為整個「挾持」過程出謀劃策了。李益正在興頭上,黃衫客興致勃勃地介紹了自己的家宅和蓄養的歌舞姬以及十數匹駿馬,邀李益前去賞玩。


  李益隱隱有了預感,假托有事不肯前去,於是黃衫客「挽挾其馬,牽引而行」。事情到了這個地步,李益若是還想全了讀書人的臉面,就應該藉著這個台階走下去,向霍小玉道歉,再來一場好聚好散的分別。可他偏偏不如此,他竟「鞭馬欲回」,被黃衫客的數名家僕團團圍住,捉下馬來!

  如此可惡的行徑,連下人都看不過眼了。接下來發生的更為狼狽,「抱持而進。疾走推入車門,便令鎖卻」。就是說,家僕們連挾帶抱地把李益推進了馬車,因怕他逃走,還忙不迭地把門鎖上了。

  此前一夜,纏綿病榻的霍小玉做了個夢,夢裡她見到了李益,當時她脫去了鞋子。這是個不好的預兆,脫去鞋子意味著永遠的了斷。無論愛與恨,他們是注定糾纏一輩子的,如何才是了斷,唯有死亡才是最徹底的了斷!

  梳妝的時候,霍小玉對母親說:「我與他很快就會相見,之後,我將離開人世。」

  李益被黃衫客挾持而來,霍小玉梳妝相迎,雖然早已猜到了緣由和結果,她還是抱有希望的,哪怕只有那麼一點點。她無言地注視著李益,他沒有如她那般形銷骨立,眉宇間儘是逃避,絲毫不見一點眷戀與相思情意。即使無法抗拒世俗的阻擋,那感情上的留戀總還可以有吧?

  而李益更讓她傷心的舉動是,居然臨近門口了還想著逃脫!霍小玉對李益失望了,當她從黃衫客那裡得知李益原來是那樣一番情形才到了她這裡,她的失望更徹底了。

  我死之後,必為厲鬼

  霍小玉花容慘淡,焚燬婚約。此時的李益羞愧難當,不敢正眼看霍小玉。

  霍小玉舉杯對李益道:

  「我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負心若此!韶顏稚齒,飲恨而終。慈母在堂,不能供養。綺羅絃管,從此永休。征痛黃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當永訣!我死之後,必為厲鬼,使君妻妾,終日不安!」

  霍小玉摔碎酒杯,痛哭數聲,倒地氣絕。

  而那孱弱的聲音仍然在迴響著,字字泣血。

  這是他們的離別,真正的離別,她將化為一縷幽魂。她做鬼也不會放過他,要讓他和妻妾們終日不得安寧。

  霍小玉看清了她薄命至此,是因了所托非人,她悔恨不及,也痛心不已,為了對李益的愛,她毀了自己,也毀了母親。她是母親唯一的孩子,如今白髮人送黑髮人,其情何堪。

  霍小玉的死訊傳出後,長安街頭有人傳出這樣的詩句:

  一代名花付落茵,癡心枉自戀詩人;

  何如嫁與黃衫客,白馬芳郊共踏春。

  李益終於展現出了有情人的一面,他身著白衣為霍小玉守靈。李益很是悲傷,不單是傷情,也有被良心譴責的痛苦。不與盧氏成親是不可能的,他無法對抗他的家族。可早一點給霍小玉一個交待,不至於害了她的性命,卻是能做到的。能做而沒有做,終將讓他悔愧終生。

  有一天夜裡,李益朦朧中看見了霍小玉,她仿若再生,她為李益對她仍有情意而欣慰,可也表明到了地府,她也無法真正釋懷。我總要在這裡歎息,佳人已逝,鬼魂之說不過是李益的一種臆想。他希望霍小玉原諒他,可又明白這是不可能的。說到底人沒了就是沒了,又去哪裡得到逝者的原諒?


  也許他們之間的情加上這份愧疚,足以令李益一輩子不能安心度日。再多的安慰也是徒勞,因為從此折磨李益的不是霍小玉,而是他自己。

  文中說,李益與盧氏回到鄭縣之後,終日疑神疑鬼,懷疑盧氏不貞,先是虐打,後是休妻。後又再娶、納妾,仍然如此,他的一生就這麼毀了。這說法像是按照因果報應的邏輯編撰出來的,不一定屬實。不過,按史書上記載,李益的後半生仕途不順,生活潦倒,卻是千真萬確,霍小玉的詛咒應驗了。

  聽說過許許多多的毒咒,霍小玉的這一個算是惡毒的了,與蕭淑妃詛咒武媚娘的程度不相上下,涉及範圍甚至更廣。不過我並不贊同她牽扯無辜。

  她的詛咒很情緒化,因而遷怒於李益的妻妾,她只是想報復,只是希望李益不幸福,再也無法感受到愛情、婚姻的美好。

  李益也明白霍小玉的用心,正如《雜曲》的最後幾句:

  「同器不同榮,堂下即千里。

  與君貧賤交,何異萍上水。

  托身天使然,同生復同死。」

  他們近在咫尺,卻彷彿相隔千里。他們貧賤時相識、相交,浮萍本就漂泊無依,他們卻還比之不如。這一世的命運是早已注定了的,但求能夠一同度日再一同死去。

  霍小玉恨他,但沒有愛何來恨?他知道不是她本性惡毒,而是要通過毒咒來表達她那強烈的愛與恨。

  在她看到李益的潦倒和不幸之後,她可會釋然?放過他,也是放過了自己。從此橋歸橋路歸路,下輩子不要再遇見他就好。我認為霍小玉不會釋然,因為她不是別人,她是敢愛敢恨的霍小玉。錯了就是錯了,恨了就是恨了,她不能原諒自己,也就自然無法原諒李益。她的愛很深,恨也很深,假使那顯靈的鬼魂是真的,不是也要在幽冥中糾結到永遠嗎?

  霍小玉用她的生命染紅了千古被辜負女子心頭那抹恨,從那以後,世間的歡樂與美好全與李益無關,「從此無心愛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樓」成了他的內心寫照。

  當初,他若是再勇敢一點,再敢於承擔一點,也許他們將會是相忘於江湖的一段佳話。如果這世上有也許……

  「回樂峰前沙似雪,受降城下月如霜。不知何處吹蘆管,一夜徵人盡望鄉。」

  「大歷十才子」之一的李益邊塞詩雄渾有力,《夜上受降城笛》是其代表作。他的「幾處吹笳明月夜,何人倚劍白雲天。」(《鹽州過胡兒飲馬泉》)有太白的豪放高邁氣,再有「別來滄海事,語罷暮天鐘。(《喜見外弟又言別》)又得杜甫的滄桑沉鬱之味。說他是「大歷十才子」中的翹楚並非言過其實。李益的閨情詩清雅有致,一首「嫁得翟塘賈,朝朝誤妾期;早知潮有信,嫁給弄潮兒。」把怨婦的心理刻畫得細緻入微。可惜如此有才華的李益卻因霍小玉而終於背負惡名,被視作背叛信守忠孝仁義悌之人。

  霍小玉與李益的相逢如魚得水,從一見鍾情到纏綿難分,十足的書生與妓女的戀情,二人社會地位與道德價值的懸殊,注定這是一場悲劇。她不想「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蒲葦韌如絲,磐石無轉移」,也不願「今生已過矣,願結來生緣」,也不再奢望「不能同生,但願同死,千秋萬世,永不分離」。

  同樣是誓言,李益的誓言害了霍小玉一生,霍小玉的誓言悔了李益一世。

  霍小玉的臨死誓言像一根刺扎進李益心中,李益從此失去了歡樂,猜疑他的妻妾,精神恍惚,誤認為他的妻子盧氏和人有私情,常常打罵她。好端端的家庭無寧日。《唐才子傳》中說他:「益少有僻疾,多猜忌,防閒妻妾,過為苛酷,有散灰扃戶之談,時稱為『妒癡尚書李十郎』」。李益被霍小玉嚇成神經衰弱,說明他還有點人性良知。李益後來得了強迫症,一連結了三次婚,都以休妻殺妾做結。

  憑心而論,李益曾經真摯愛過霍小玉,才會有此錐心切骨般的傷痛,沒有了佳人,也就沒有千金一刻的春宵,沒有了風清月白相偎相訴的良辰美景。霍小玉可憐,為情送命,李益比她更可憐,身不由己,落得個負心的罵名。

  而霍小玉作為難得的至情至性的剛烈女子,這一點無可爭辯。她悲劇的一生正如煙花,綻放在蒼穹,五彩繽紛,溢彩流光。煙花是悲壯的,就在那一剎那間迸發,綻放,然後隕落消失,宛如天空中的一道閃電,轉瞬即逝!

  「來如花開,去似花萎,無常迅速,逝若光影。」煙花總能最深刻地給人以從生到死,從絢爛歸於沉寂的感覺。

  霍小玉傳分明是一朵艷光四射的煙花,在黑暗的天空中極力綻放,卻比煙花更讓人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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