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大興文字獄

    雍正終於當上了皇帝,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大興文字獄。 嚴政雍正當上皇帝幾年之內,就將皇權歸於一身,不容外戚勳臣染指,加上密折制度使他在管理臣民方面更是遊刃有餘,一掃康熙皇帝時的“寬仁”政治,而是實行自己的“嚴猛”統治。

    對於雍正的嚴猛,有他本人的話為證。雍正在批奏折時寫道:“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合。”雖然他也講了“寬”,但歸根結底是要“嚴”。雍正即位之初就在養心殿西暖閣寫了一副對聯:“惟以一人治天下,豈為天下奉一人”,這就是他君權至上思想的表露,這才是他真正的思想。而製造文字獄則是他對反對派極端報復的首選手段。雍正六年發生的曾靜授書案,最終導致了聳人聽聞的呂留良文字獄。

    案發曾靜,湖南秀才,經過仔細地思考,他覺得漢人出身的川陝總督岳鍾琪是“上馬管軍,下馬管民”的封疆大吏,認為借岳鍾琪的勢力反清是一件有可能的事。於是,曾靜派張熙前去投書岳鍾琪,而岳當時被朝臣同僚所誹謗,心中惶懼不安,正愁沒有向雍正表明忠心的機會,便馬上上奏雍正,同時對張熙動刑拷問。張熙則是“拷打昏厥,堅不吐口”,岳鍾琪於是改變對策,禮待張熙,表示自己願意與他聯合反清。張熙信以為真,供出實情。

    由此為線,雍正得知曾靜等人為他定的十大罪狀,即“謀父,弒兄,屠弟,貪財,好殺,酗酒,淫色,懷疑,株忠,好諛任佞”。盛怒中的雍正沉住氣,極力安撫岳鍾琪。同時派刑部侍郎奕祿,正白旗副都統覺羅海蘭到湖南審理曾靜一案。曾靜供出他的思想來源於浙江已故文人呂留良的觀點,這一下子,雍正的精力便集中在這件案子上了。

    這案中涉及的人牽一掛五,拉三攜四,他們的受到株連的人多達幾萬人,牽涉的地域之廣也無它可比。而雍正的大臣們認為“若非由內及外,由滿而漢,誰能以影響天下之言論為可信?”他們認為這些民間的傳說來自官場,其本源必定在宮廷大內——就是雍正的對立面。結果是什麼人都受到懷疑,就連流放的犯人也成了傳播這些隱秘的嫌疑犯。由於曾靜特別推崇呂留良,而呂留良是順治十年即1653年中的秀才,後因悔恨獵取清朝功名,在康熙五年即1666年棄掉功名。康熙十八年,當時的地方官員向朝廷舉薦他,他誓死不就。

    第二年呂留良又被人舉薦,他仍舊不理睬,因此名氣很大,享有“東海夫子”之稱。呂留良對清朝不滿,尤其不以效忠夷狄政權為榮,他還開辦學堂,教育自己的弟子站穩華夏的民族立場。因為呂留良這個堅定的立場,又因為他的理學家聲望,所以當時有許多人投拜到他門下,大有“窮窮晚進有志之士,風聞而興者甚眾”之勢。 一個早就作古的頑固文人還有這麼大的影響,由不得雍正用猛刑對待呂留良一案。

    雍正八年即1730年十二月刑部提出結案的議文,雍正將此議文交給各個省討論,並下令焚盡呂留良的所有著書。雍正又命大學士米軾等人批駁呂留良的著書講義、語錄。 猛刑雍正十年,這個案子才正式定案,判決將呂留良及其兒子、當時已故進士呂葆中、已故呂留良學生嚴鴻逵戮屍梟示;而將呂留良活著的兒子呂毅中、學生沈在寬斬首示眾;呂留良和嚴鴻逵的孫輩遣送到黑龍江寧古塔給披甲人戍邊士兵為奴,女的為軍妓,男的為雜役。案中被牽連的黃補庵已死,妻妾子女給人為奴,父母祖孫兄弟流放三千里。

    而為呂留良著作刻書印刷的人車鼎臣、車鼎賁,以及於呂留良交往人的,收藏呂留良書籍的人,均被處死。呂的門人有的被革去舉人、監生、秀才功名的,有的妻子被流放千里之外,呂留良學生的學生,呂留良的同鄉也丟官的丟官,喪命的喪命。當時引發此案的曾靜,張熙二人一直在家候旨,還幻想著為雍正洗清罪名,被雍正重用,哪裡想到雍正想都不想,便殺了這兩個人。

    莫談國事由此開始文字獄一起接一起,許多人家的家規,只要有清、滿等字,就有可能被人挑刺,告狀。朝廷官員之間更是相互蓄積陷害、報復。父親一句詩招來“戮屍梟示”的大禍,子女被流放邊疆的事屢屢發生。刑部尚書的兒子因做詩文有“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結果按大不敬律斬首。還有的拍馬屁沒拍到點上,反而成了文字獄的受害者,福建汀州范世傑批曾靜,贊雍正,不想被雍正誤會了,而被說成造言生事,受到“若再多事,即治罪”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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