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要小瞧了避諱一事,稍不留神,便可能有殺身之禍。《唐律疏議》規定,故意直呼皇帝名字就是犯了“大不敬”罪,屬於不赦的“十惡”之條,哪怕是無意犯禁,亦難逃“法”網。明太祖朱元璋當過光頭僧,舉過義軍旗,因此避“僧”,“賊”二字如避狗屎一樣敏捷。杭州學府教授徐一夔寫賀表時,用了“天生聖人,為世作則”之句,朱元璋看後勃然大怒,說:“生者僧也,以為我從釋氏也,光則摩頂也,則字音近於賊也,罪坐不敬。”可憐徐一夔,一生忠心耿耿,卻死得不明不白又不值!
乾隆時,江西舉人王錫侯修訂《康熙字典》,自編《字貫》一書。巡撫海成發現書中竟直書了康熙、雍正、乾隆三帝的名字,心中竊喜,趕緊上告皇上,以為能賜官受封,連升三級。不料乾隆的想法大出海成所料,他不僅下令斬了王錫侯及其子孫,連海成巡撫也冠以未能明言《字貫》凡例中的“大逆不法,罪不容誅”之罪,革職查辦,最後還判了斬刑,緩期執行。甚至連海成的上司兩江總督、江西布政使、按察使等也受了株連。海成巡撫身陷囹圄,連自己拿靴子掌嘴的權力都給剝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