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連九族指哪幾族?古代刑罰為何要「株連九族」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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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連九族指哪幾族?古代刑罰為何要「株連九族」

2015年02月12日 史海秘辛 暫無評論 閱讀 4,341 次

  族刑的概念在古代有多種解釋,主要是有三族、九族之分。三族者,一說"父母、兄弟、妻子":一說為"父族、母族、妻族",到底何者為是,古人對之也有歧見。現在一般認為前者較為準確。其實,在這個問題上,大可不必細究。因為古代的所謂"夷三族",本身便是一種極具任意性的濫刑。這種任意性一方面表現在對像方面,到底什麼樣的犯罪適用族刑,很難有統一的標準。統治者也不願制訂出統一的適用標準,而是由興所致、心血來潮地臨事議行。只要最高統治者認為罪大惡極,必欲置之極刑、大開殺戒而後快的犯罪,都可能成為族刑的目標。任意性的另一方面,則表現在範圍上。以族刑懲治重罪,意在斬草除根,以儆它人,法律上不預先劃定範圍,可以迎合統治者針對不同案件,因事因人而作出不同選擇。從這個意義上說,三族既可能是"父母、兄弟、妻子"、也可能是"父族、母族、妻族"。我們也不妨將前者視作嚴格意義上的,將後者視作擴大意義上的。至於"九族",也有異說,或謂"上自高祖,下至元孫,凡九族":或謂"九族者,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參見沈家本:《歷代刑法考·刑制考》)。其實,九族應為一虛稱。在我們的文化中,"九"是最高之數。故九族之說恐非一一落實的實指,乃是概括性地包容與之有親緣關係的所有宗支族系。在古代,九族之誅往往施之於重大政治犯罪,一旦大獄煉成,只要是與犯罪人沾親帶故,都將受到無辜株連。

  株連九族是古代刑罰族誅的一種,從古代族誅的實際情況看古代九族應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這裡的族人指直系親屬和配偶)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兒子一家、出嫁的姐妹及外甥一家、出嫁的女兒及外孫一家。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兒子一家。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株連九族」——這是在中國歷史上浸透過無數受害者的血淚、令人毛骨悚然的詞。但不幸的是,在林彪、「四人幫」猖獗之日,「株連九族」這具封建專制的殭屍,又復活了!


  問泉那得血如許?為有源頭屠伯來。「株連九族」,誰為始作俑者?誰又繼承衣缽?對此,略予考證,想來決不是多餘的。這要從族刑說起。何謂族刑?一人犯罪,誅及家族,甚至整個宗族都被消滅,這就叫做族刑。秦始皇在下令焚書坑儒時曾謂「以古非今者族」,此「族」不是別的,正是滅族。當然,族刑的發明權,也並不屬於秦始皇;《史記李斯傳》:「父子相哭,而夷三族。」李斯這位宰相的三族,都慘死於秦二世的屠刀之下。

  秦王朝的刑法,不僅有誅三族,而且還實施商鞅發明的「連坐」,一人犯法,株連無已,以致由誅三族發展到誅七族。請看事實:《文選》卷39:鄒陽上書有謂:「荊軻湛七族」。看來,刺殺秦始皇未遂的荊軻,其七族之人都被秦始皇開刀問斬了。何謂七族?《史記鄒陽傳索引》渭:父之姓,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母之姓,從子及妻父母,凡七族也。株連之廣,駭人聽聞。

  但是,江山更有暴君出,僅誅七族豈甘休?隋煬帝比秦始皇更殘暴,竟發明了「株連九族」!清初學者劉繼莊謂:(誅)九族始於隋煬帝」。這是事實。《唐六典注》:煬帝「末年嚴刻,生殺任情,不復依例。楊玄感反,誅九族,復行轘 裂梟首,磔而射之。」好一個「生殺任情,不復依例」!這寥寥八字,不僅活脫脫地勾畫出隋煬帝猙獰的嘴臉,而且也透露了歷史上那些封建暴君「口含天憲」,朕即是法的真相。對於封建獨裁者來說,成文法不過是幌子,出口即令、「生殺任情」的不成文法,才是其法的本質。不是嗎?隋煬帝即位初年,也曾頒布過《大業律》,但這不過是裝潢門面而已。隨著階級矛盾的激化,民不堪命,鋌而走險,奮起反抗,結果又怎麼樣?《大業律》完全拋棄了,「株連九族」之類不成文法,伴著豺吼狼嗥來了!

  這裡需要指出的是,古籍中對九族的解釋,不盡相同。按王應麟《小學紺珠》的說法,即:「九族者,外祖父、外祖母、從母子、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己之同族也。」於此不難想見株連之廣;在中國歷史上,凡是野心家、陰謀家,沒有一個不是乞靈於「株連九族」之類的嚴刑酷法,來維護其獨裁統治;沒有一個不是虐殺狂、迫害狂。明成祖朱棣就是其中的一個。他一巴掌把建文帝打下去後,揮舞屠刀,大殺建文的遺臣。據朱國楨《方祠記》載,方孝孺被滅九族,死者達873人之多,慘絕人寰。景清謀刺朱棣不成,被碎割而死,九族及九族的親戚,以及學生的學生,都無一倖免。對此,史載:「轉相攀染,謂之瓜蔓抄,村裡為墟。」這就是說,殺人像拉瓜籐,輾轉牽連,故曰瓜蔓抄。後人曾寫詩一首,慨乎言之:「一個忠成九族殃,全身遠害亦天常,夷齊死後君臣薄,力為君王固首陽。」《申報》1949年5月10日載:「上海市警察局公佈禁令,凡勾結共匪,企圖背叛政府者,處死刑,並殺戮其全家。」這是國民黨政府對革命人民襤施族刑的鐵證。

  集封建專制主義大成的林彪、「四人幫」,在瘋狂迫害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革命老幹部、革命群眾時,其凶殘歹毒,又何嘗在秦始皇、隋煬帝、明成祖之下!他們大興冤獄,羅織罪名的手法,史所罕見。明代作家屠隆有首曲子謂:「羅剎瞿塘,委實難防。狠戈矛,從容笑裡藏,毒羽箭,一霎間中放。黑漆漆,裝下了陷人坑,響鐺鐺,直說出瞞天謊。那裡討一副奸人面孔,高力士肚腸?直弄得人裹鴟夷飲劍鋩 。」用來為林彪、「四人幫」迫害廣大幹部和群眾的無恥伎倆寫照,或能表現其萬一。林彪、「四人幫」究竟迫害了多少革命者?待考。林彪、「四人幫」株連的又何止九族?!

  明清之際有句俗話說:「從死地走一回,勝學道三十年。」血的歷史教訓啟示我們:必須堅決蕩滌封建專制主義,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應當把「株連九族」這具封建殭屍,永遠探埋在歷史的墳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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