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璟——開元盛世的締造者之一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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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璟——開元盛世的締造者之一

2017年04月13日 唐朝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96 次

中文名:宋璟

別    名:宋廣平

國    籍:中國

民    族:漢族

出生地:河北省邢台市南和縣

出生日期:公元663年

逝世日期:公元737年

職    業:政治家

主要成就:開元盛世的締造者之一

代表作品:《梅花賦》

學    歷:進士

歸葬地:河北省邢台沙河市

封    爵:廣平郡開國公

宋璟——開元盛世的締造者之一

  宋璟(663年—737年),字廣平,河北邢台市南和縣閻裡鄉宋台人。其祖於北魏、北齊皆為名宦。璟少年博學多才,擅長文學。弱冠中進士,官歷上黨尉、鳳閣舍人、御史台中丞、吏部侍郎、吏部尚書、刑部尚書等職。

  生於唐龍朔三年(公元663年),十七歲中進士,授義昌(今汝城)令後又升任監察御史,鳳閣舍人。

  武則天長安三年(公元703年),張易之誣構宰相魏元忠,他賂賄鳳閣舍人張說作誣證。張說將至御前作證。同為鳳閣舍人的宋璟對張說:“一個人一生最重的是名譽氣節,不可只圖個人苟生,陷誣好人。即使因此被謫官流放,他的美德會受到人們的尊敬。倘有不測之禍,準備叩請天子赦免,要死與你一起去死。努力為之,萬代瞻仰,在此舉也。”張說為宋璟的話所感動,廷辯時如實上奏,使魏元忠免受陷害。

  神龍二年(公元706年),京兆人韋月將上書中宗,告發武三思“潛通宮掖,必為逆亂”,武三思聞知後,暗使手下誣陷韋月將大逆不道。中宗聽信讒言,特令處斬韋月將。宋璟以為案情不實,請求查實驗證。中宗大怒,他說:“朕已決定斬首,你還有什麼可說的?”宋璟說:“人家告韋後與三思有私情,陛下不加過問就問斬,臣恐天下會議論,請查實後用刑。”中宗愈加發怒。宋璟面無懼色,說:“請陛下先將臣斬首,不然不能奉詔。”中宗無奈,才免韋月將極刑,發配嶺南。不久,中宗下詔宋璟為檢校并州長史,沒有成行,又任為檢校貝州刺史,宋璟被擠出了朝廷。

  睿宗景雲(元年710年),宋璟自洛州長史入為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掌銓選。宋璟取捨平允,為時所稱。當時,太平公主擅權,將謀害太子,宋璟與姚崇奏請令公主出居東都洛陽,又被貶為楚州刺史。

  開元初,為廣州都督,教百姓燒瓦代竹茅蓋房,以避火災。

  開元四年(公元716年),召入為刑部尚書,不久代姚崇為相。宋璟居相位,以擇人為務,隨才授任,使百官各稱其職。他刑賞無私,敢犯顏直諫,為玄宗所敬憚,雖不合意,也勉強採納。宋璟與姚崇並稱賢相,號“姚、宋”。史稱“崇善應變以成天下之務,璟善守文以持天下之正。二人道不同,同歸於治”。

  開元五年(公元717年),宋璟隨同玄宗巡幸東都,路過崤谷(今河南陝縣),山高路窄,難以行走。玄宗十分惱怒,要罷免河南尹李朝隱和負責旅途事務的知頓使王怡。宋璟進諫說:“陛下方事巡幸福,今以此罪二臣,臣恐將來民受其弊”。玄宗認為很有道理,就免去二人死罪。

  開元八年(公元720年),以壓制犯法官僚的申訴,又嚴禁惡錢流通,頗招人怨,遂被授開府儀同三司,罷相。

  張九齡《盛世功業夢》宋璟姚崇

  張九齡《盛世功業夢》宋璟姚崇

  開元十年,京兆人權梁山聚眾暴動,被鎮壓後,其眾多遭逮捕,玄宗以宋璟兼京兆留守複審,他只治罪為首數人,余皆釋放。

  開元十二年(公元724年),玄宗東巡泰山,宋璟留守京師。玄宗將出發,對宋璟說:“卿是國家元老,為朕股肱耳目。今將巡洛陽,分別有一段時日,請有什麼好主意,告訴朕。”宋璟一一直言相告。玄宗將宋璟“所進之言,書之座右,出入觀省,以誡終身”。

  開元十七年,拜尚書右丞相。

  開元二十年(公元732年),宋璟年已七十三歲,年老體弱,請求辭職,退求洛陽東都私宅。

  開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一代名相與世長辭,享年七十五歲,贈太尉,謚曰文貞。

  唐大歷五年(公元770年),即宋璟去世33年之後,顏真卿應宋璟後裔之托,撰文並書寫了碑文。

  大歷七年(公元772年),墓碑鐫刻完成,立於宋璟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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