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頔—— 唐朝大臣,北周太師於謹的七世孫
中文名:於頔
別 名:於允元
國 籍:唐朝
民 族:漢族
出生地:河南(今河南洛陽)
逝世日期:公元818年
職 業:唐朝大臣
官 職:檢校左僕射、平章事等
爵 位:燕國公
謚 號:厲—思
於頔(?-818)中唐大臣。字允元,行二十九,河南(今河南洛陽)人。後周太師謹七世孫。鮮卑族。字允元,京兆高陵(今陝西高陵縣)人。其祖輩自北周時遷入關中,世代為官。初以門蔭入仕,補千牛,自華陰尉累遷侍御史。充入吐蕃計會使,時論以有出使之才。擢長安令、駕部郎中。
後出任湖州(今浙江吳興)刺史。該州長城方山(在今浙江長興縣西)下有湖陂,名西湖。南朝時曾疏鑿,灌田3000頃,後失修廢棄。他到任行至該處,命修復堤塘,重新灌田,水稻和養魚獲豐收,改善了百姓的生活。湖州任後,調為蘇州(今江蘇蘇州市)刺史。
在蘇州,他移風易俗,毀淫祠,拆廟宇,修街道,開溝洫,改造環境,卓有政績,但過於暴橫。觀察使上奏朝廷,德宗不予理睬。後遷大理卿、陝虢觀察使。他“自為得志,益恣威虐”。對屬下橫加責罰,參軍事姚峴不願受其虐,投河而死。
貞元十四年(798),調任襄州刺史、山南東道節度觀察使(治所在今湖北襄陽)。遇蔡州吳少誠叛亂,他率兵攻取了唐州之吳房、郎山縣,趁勢廣募士兵,儲備甲杖器械。他向朝廷提議,將襄州升為大都督府,德宗照允。他於是“公斂私輸,持下益急,而慢於奉上”。
他誣奏鄧州刺史元洪貪贓,朝廷判流端州,行至棗陽縣,他又命部下兵將元洪劫到襄州拘留,再上表說對元洪處刑太重,德宗無奈,復下旨除元洪為吉州長史。部屬判官薛正倫卒,他令士兵圍其第,強搶其女為兒媳。他的驕橫為天下所聞,故人稱不遵法度的節度使為“襄樣節度”。累遷為檢校尚書左僕射、平章事,封燕國公。
憲宗即位,朝綱稍肅,他略為收斂。要求以第四子於季友婚配憲宗長女永昌公主,憲宗應允。隨即入朝,拜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他當了宰相,其子於敏仗勢橫行,恣意殺人。經三司審問,他被貶為恩王傅,於敏賜死。當年十月,改授他為太子賓客。
元和十年 (815) ,朝廷出兵淮西,討吳元濟叛亂,他獻出銀7000兩、金500兩、玉帶兩條,以助軍餉,憲宗不納。十三年(818)八月卒,贈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