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愔——唐太宗第六子 | 陽光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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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愔——唐太宗第六子

2016年12月11日 唐朝人物 暫無評論 閱讀 113 次

本    名:李愔

所處時代:唐朝

民族族群:漢族

去世時間:667年(乾封二年)

爵    位:梁王,蜀王

官    職:襄州刺史,岐州刺史,益州都督

謚    號:悼

李愔——唐太宗第六子

  李愔,唐太宗第六子,母隋煬帝女楊妃。

  貞觀五年(631年),李愔晉封梁王,與郯王、漢王、申王、晉王、江王、代王六王同封;貞觀七年(633年),李愔被授於襄州刺史(治所在今湖北襄陽),之官情況不明。

  貞觀十年(636年),太宗意欲廣制封建,於是改封其為蜀王,授益州都督(治所在今四川成都),世襲並到任。

  貞觀十一年(637年),太宗在洛陽時,改授李愔夏州都督(治所在今陝西靖邊縣紅攙界公社白城子),但是未讓他之官,而是讓劉蘭為其長史,代為出牧;李愔當時,亦應在洛陽陪駕。

  貞觀十三年(639年),太宗罷世襲詔,賜其實封八百戶,授岐州刺史(治所在今陝西寶雞附近)。

  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唐太宗病逝後,高宗即位,將其實封加滿千戶。

  永徽四年(653年),因"房遺愛謀反案“牽連到其同母親兄吳王李恪,連坐,廢為庶人,流放巴州(在今重慶境內)。

  聯繫顯慶五年(659年)長孫無忌獲罪,李恪被初次平反追封鬱林王,李愔改封涪陵王亦在當年。但是其此後再無回到長安,直到乾封二年(667年),死於流配地巴州。

  鹹亨元年(670年),唐朝廷恢復李愔的爵位和封地,贈益州大都督,讓他陪葬昭陵,謚號“悼”。

  昭陵蜀王愔碑,今已佚,根據著錄文獻《京兆金石錄》、《寶刻從編》等,判斷應為鹹亨年間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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