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時期很開放?漢朝再婚女竟然還可以做皇后
唐代女性穿著男裝也很流行。胡服也為唐代婦女所喜愛,胡服比較緊身,袖口比較窄,行動起來身手方便。吐魯番阿斯塔那唐墓出土的絹花殘片中,有一初唐仕女,身著翻領胡服,面目豐腴,額描花鈿,髮髻高聳。無論男裝,還是胡服,都是不許「胸器」畢露的。671年(時武則天48歲),唐高宗下詔批評官員家屬,在街道行走時,不坐車轎,頭上怎麼能全無障蔽?可見武媚娘時代,女子外出時,亦需要遮身蔽頸。朝廷連拋頭露面的女裝都加以指責,怎麼能想像宮廷宴饗,會允許「袒胸露乳」呢?
傳世的或者壁畫中的唐代仕女,其裝束很類似今日韓國或者日本傳統服飾的裝束,因為韓日的女裝深受唐風影響。當然,在風月場上,可另當別論了。即使是傳世的五代《韓熙載夜宴圖》,表現的男女接觸都比較隨便,韓熙載本人甚至袒腹而坐,但是女性的裝束則依然合規正常。唐朝人描述女性之美,大多沿襲詩經以來的傳統,典型的如白居易「櫻桃樊素口,楊柳小蠻腰」。或者讚美眼睛,或者讚美皮膚,或者讚美頭髮,很少露骨地描寫胸部的。有之,亦屬另類狀況。那麼,唐朝女性的開放體現在什麼地方?如果與宋代以後的社會相比,唐代女性的開放,主要是體現在婚姻關係和男女性關係上。
唐代的女性可以因為不滿意男性而主動提出離婚,而不僅僅是男性休妻(《唐律》的「八出」規定不能當真)。婦女主動提出離婚的原因,有不滿意丈夫的不上進的,有與婆婆關係不睦,媳婦憤而要求離婚的。更有意思的是,夫妻離婚之後,丈夫主動祝福妻子:願娘子相離之後,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重梳蟬鬢,美掃蛾眉),「巧逞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美美艷艷地再找一個成功人士!唐玄宗時期朝廷的一個「部級幹部」嚴挺之,與妻子離婚後,他的妻子就改嫁給了一個姓王的刺史(地方「一把手」)。離婚再嫁在唐朝公主中,更是不鮮見了。
唐朝男女關係比較後世要隨便一些。男性沒有嚴重的處女情結,這在漢代根本不是問題。漢武帝的母親是離婚(還曾與前夫育有一女),嫁給劉啟的。曹操的幾位夫人、劉備的夫人、曹丕的夫人甄洛,都曾是別人家的媳婦。唐朝前期亦然。唐太宗就曾娶弟媳婦為自己的媳婦。女性婚前性關係比較隨便。唐朝司法中。「通姦」概念比較特別。結過婚的女性,不管寡居與否,與男性(不管已婚未婚)發生性關係為通姦。未婚女性,與已婚未婚的男性發生性關係,都不算通姦。唐朝公主居道觀為道士(稱女冠),不結婚,招蜂引蝶的行為,並不鮮見。武則天的男寵為千金公主和太平公主所推薦,也是大家都知道的故事。
回到開頭的話題,我還是要聲明,《武媚娘傳奇》中的女性裝束,與唐朝婦女的開放毫無關係,與當下世人觀念的開放,卻大有關係。令「有關部門」沒有想到的是,剪刀一起,本來想「淳風化俗」的願望,卻適得其反,讓輿論越發關注了不想關注的東西。可見,對於文化、思想和意識領域的東西,不能「一刀切」了之。但是,若有人從西方的啟蒙、自由,來談到武媚娘是否該「袒胸露乳」的問題,就又是牛頭不對馬嘴了。反不如直截了當地說,是為了欣賞女性之美,顯得坦然誠實許多!